李昌平:我给习大大当“自干毛”(之一)——为什么要坚持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这条底线?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守住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这条底线。
为什么要守住这条底线呢?
第一, 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是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创建并留存的最重要的制度成果,是无数人(包括被革命的人)用生命换来的制度成果。
第二, 新中国的发展实践证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好的土地制度(征地制度除外,征地制度并不属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范畴)。1,新中国是中国数千年来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中国用占全球8%的农地养活了全球20%的人口,证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是中国优势。2,新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是发展中人口大国中最快最好的国家之一,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是新中国现代化的核心优势。3,中国农村社会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被高度组织起来了,党的支部建在的村社组织之上,从此中国农村社会有了非常强大的动员能力和治理能力,这得益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这个基石。4,在改革开放后,中国数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时中国有数千万农民工返回农村,使得中国有效化解了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这是因为中国有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5,中国农村社会因为有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所以农村社会才建立起以这个制度为基石的村社组织。更因为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的存在,农村社会内部才避免了更严重的两极分化,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的产权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保障了农村社会的有序和有效治理。
第三, 中国农村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不是因为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不好所致,恰恰是因为破坏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所致。譬如:1,不公平,不公正。35%的农村人口是村民,无土地。有35%的人,不是村民却占有土地。村民农民种地要给非村民或城市人交地租。更为荒唐的是,很多人不是农民、不是村民、也不种地,却因为占有土地而领取政府各种补贴。我有一个教授朋友,家里已经没有一个人在农村了,占有近30亩土地,坐在大学里获取地租并享受国家的农业补贴。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我还有一个市委书记朋友,几兄弟都进了体制做了官,父亲去世后他家在老家农村没有一个人了,却占有30多亩良田,收租并领取补贴,他也觉得非常不好意思。这是因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者不向土地所有者交租”“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并物权化”“农业补贴越过土地所有者处置”等等改革所致。这些所谓的改革都是“去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中国30多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去集体所有制的。2,土地规模经营难。如果真正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成员有份、择优承包、按份分配”的集体所有制度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土地规模经营是非常自然发生的事情,如珠海西区农村和北京郊区农村都是这样的。如果去“土地集体所有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搞“分田单干”且“长久不变”的变相私有化后,再搞土地规模化的交易成本就会奇高无比。破坏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规模经营越来越难搞了,在错误路上继续艰难前行的聪明学者专家们又发明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三权分离”的 “重大制度创新”,还在启动了全国性大规模的土地确权工作(实际上所有权是明确的,承包权也是明确的,不知道为何还要以国家的名义再次确权到户),实际上土地“三权分离”更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这根本就是在继续假土地规模经营之名行土地私有化之实,“走资派还在走”这句老话用在当下的农村改革非常贴切。3,基层自治组织越来越弱化,农村非健康力量越来越强势。由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越来越走向名存实亡,建立在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之上的村社组织就越来越空壳化了,非健康力量在农村逐步主流化的趋势日渐明显,同时也把乡绅乡贤的空间挤占的没有了,迫使国家机器在农村7-8年搞一次“打黑运动”,每一次“打黑运动”都不可能严格“依法”进行。4,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没有人管了。党支部建在村社之上,本来这是新共产党的制度优势。为何现在农村大量存在老人和孩子等弱势群体迫切需要关怀的时候而党的基层组织却不问不管的现象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皮就是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极其村社组织。5,还有农村水利、道路……等国家花钱建设好了,维护的力量都没有了,都可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来解释。
第四, 中国的农民城市化是极其漫长的一个过程,必须坚持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战略构想是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的时候,中国的农村人口就会下降到20%一下了,城市化就完成了。所以,农村农业现代化就是要消灭小农。我国现在人均GDP8000多美元了,农村户籍人口9亿多了,比改革开放初期还增加了2亿多。中国的工业化只催生了几亿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流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这在全球现代化进程中是绝无仅有的“中国现象”。我曾经用全球一般性制造业“中国拐点”出现了——一般性制造业全球性过剩来解释这种现象,指出全球一般性制造业的“中国拐点”出现后,先发国家和地区依靠工业化推进农民城市化的“经验”等则成为指导后发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的“谬论”。因此,中国地方政府和资本家结盟消灭小农的农村农业现代化道路可能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中国三农现代化的进程一定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坚持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走村民村社共同体自主主导下的三农现代化道路和共同富裕道路才是正道。
第五, “二次飞跃”是邓小平总设计师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既定方针。邓小平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关于农村改革,邓小平第二代领导人的集体共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民从公社体制里“解放”出来,是“第一次飞跃”,只能解决温饱问题,是权宜之计。邓小平说,最终还是要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道路,实现“二次飞跃”——实现全面小康。坚持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是实践邓小平“二次飞跃”的制度条件和基石。离开了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农村改革必然走上“非邓化”的轨道。
第六, 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与搞市场经济一点都不矛盾。习主席经常讲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我觉得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是最适合中国当下的最好的制度,因为这个制度非常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譬如:只要在村社组织内部内置合作互助金融组织,土地承包权、经营权、集体成员权等都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了,各种要素都可以金融化并市场化配置了,甚至集体成员可以有偿退出了。只要认真研究过越南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的人,研究过菲律宾农村农业发展的人,甚至只要认真对我国台湾农地制度和大陆农地制度真正做过比较研究的人,都应该明白,我国大陆的农地制度很好,缺的只是村社组织内置金融。所以,坚持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应该要自信一点。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村社组织和村民利益共同体,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光明大道,应该自信的坚持,没有必要羞羞答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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