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土改后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坚定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土改”后,我国的农业就已经是小农经济,因为通过没收地主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使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我们今天的农业也是小农经济,这两者是否一样?既然实践上证明,让农民自己经营更有效率,当年土改后搞的农业合作化是不是多此一举?怎样理解50年代农业合作化的意义?
一、简要的历程
到1953年,我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3亿的贫苦农民喜获属于自己的土地。在我的印象,当时读过的作品如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都是反映土改过程中农民的喜悦,从此,农民翻身做了土地的主人!
我们党决定推进农业合作化进程,通过宣传、发动和组织,经过了互助组、合作社、高级社,最后组建人民公社,建立了土地集体所有的农村所有制制度。
农业集体劳动场景
虽然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有很大历史贡献的,但那种集中经营(集体出工、记工分、“按劳分配”等)的农业经营模式,在整体上是不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致富的,加上工业化需要从农民提取资金和剩余等因素,造成了农民的贫穷和农村的落后。
二、合作化运动的贡献有哪些?
但农业的合作化进程,却有着极深的考虑,而且有着巨大的历史贡献,我觉得,农业合作化过程,至少解决了如下的风险和问题:
1.解决了农民中可能发生两极分化和剥削的潜在风险
上千年来的历史都表明,每个王朝开始时,往往一定程度上分配给农民小块土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也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再分配,使贫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了改善。
但过不了多久,农民内部就会发生两极分化,因勤快程度、悟性、机遇、灾害、和人身意外等因素,必然有人会成功转向中农、富农和地主,必然会有土地买卖和土地集中,也必然会有剥削。也必然会有一部分农民开始陷于极端的贫困,再经高利贷的盘剥,就会出现卖田地、卖房屋,再到卖儿卖女、沦为雇工、仆人,而一旦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便又会引发农民起来或者王朝更迭,这似乎成了中国历史上一种“铁律”。
而通过合作化运动,最终建立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所有的村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拥有土地,根除了历史上的剥削和两极分化风险,有效防范了因农民极端贫困所导致的,这样才能打破历史上的治乱循环。
今天那些主张土地私有化的精英,未必能真懂这种治乱循环的历史经验教训,农业走集体化道路,这也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这是防止再重演这种风险的根本保障!
2.解决了数千年来农民一盘散沙的问题
数千年以来,中国的农民就如同一盘散沙。就好比装在袋子里的马铃薯,虽然数量众多,但总体上参与政治,治理国家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他们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他们过着不论汉唐、无论魏晋的日子。无论王朝如何更迭,只要能让农民过上有饭吃、有衣穿的日子,农民就是支持的。
条件好的、有家学渊源的农民,则可能会有“朝为田舍郞,暮登天子堂”的梦想,大部分的普通农民的要求就是温饱。
而党和政府通过合作化运动,将亿万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大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家工业化,就能完成原来分散农民所做不了的事业。比如出义工兴修水利、修路等。可以说,合作化使农民的力量从分散走向组织化,干成了许多了不起的人间奇迹,比如大寨的梯田、河南太行山的红旗渠等。
红旗渠(图片来自网络)
因此,农业走集体化道路,可以在中国历史上,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干成单个农民想也不敢想、办也办不了的大工程。试想想,要是靠农民个体,政府仍通过过去的劳役方式,能修建成被称为人间天河的红旗渠吗?
3.解决了工业化的资金和剩余来源的问题
工业化是新中国成立后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国,近代以来最惨痛的教训就是缺乏现代工业和国防,加快实现工业和国防现代化,成为新中国以后最重要的紧迫的任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近代的工业化所需要的原始资本积累,是通过在国内的“圈地运动”和国外的殖民掠夺、贩卖奴隶,才积累起了巨额的资本。而新中国作为农业国、后发展国家,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我们也不会这么干。
通过走合作化道路,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也好,农民向国家上缴公粮等农副产品也好,都有利于从农业中提取剩余,支持国家的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可以说,正是因为合作化的道路,才能支撑后期的城市平价粮食和副食供应。可以说,没有当时的农业合作化,没有农业和农民的艰辛付出,就不可能顺利地实现工业化。
可以这么说,53年开始的农业合作化,是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从土地私有经合作劳动,再到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折,是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必要调整。我们站在今天的视角,依然要永远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通过党组织的带领和引领,让更多的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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