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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实现人民幸福的共同价值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永恒不变的奋斗目标。从1979年至2013年,中国经济在亚洲乃至世界创造了奇迹。然而,201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发布的《2013全球幸福指数报告》显示,中国人的幸福指数(GNH)为4.978,在全球排第93名,远低于排名第一的丹麦7.69的水平。国家经济发展如何实现与人民的幸福感同步呢?联合国在2013年对156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进行的幸福度测量表明,人幸福的决定因素不在于拥有多少物质财富,而在于人自身的满足感。因此,实现人民幸福就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通过反映、引领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最大公约数,也是最终实现人民幸福的共同价值。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群众共同价值需求的反映,为实现人民幸福指明方向

  实现人民幸福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的现实需求。中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由于历史传统、个人经历与现实环境等存在着较大差异,人民群众的需要多种多样、极其复杂。把握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共同需要最重要的是反映人民群众需要的核心要素。核心价值观作为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主流价值,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把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把握了人民幸福所要实现的目标,把握了人民幸福所要实现的目标就为实现人民幸福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反映了我国人民在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近代以来我国备受欺侮的血泪史,燃起了我国人民对富强的追求。没有富强,人民生活将无法保障,人民幸福将失去根基。长达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压迫,使我国人民更知道民主的重要性。没有民主,国家只能成为阶级压迫的工具,人民将失去追求自身幸福的权利。文明和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一贯追求,没有文明和和谐,国家将陷入愚昧和混乱,人民将失去幸福生活的社会环境。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映了我国人民在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自由是幸福的核心要素之一。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自由的权利,但却不能以追求自己自由而损害别人自由。因此,要保证人民幸福不但需要自由,更需要法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平等和公正则是人类的本质追求,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说法。“不均”在现代意义的理解上并非是平均分配,而是基于社会公认尺度的社会公平和分配正义。失去了这种公平公正,个体追求和社会发展将失去价值标准。当前,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贫富差距拉大,这也是导致人民幸福指数降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反映了人民群众在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爱国是个人幸福和人民幸福的重要品质,正因为如此,千百年来我国无数仁人志士将为祖国献身视为最光荣和最幸福的事情。敬业、诚信、友善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待工作和与人相处的基本价值标准。

  只有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选择理性生活的人,才能得到个人的幸福生活。同样,只有人民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价值并在社会生活中践行,才能提高社会的幸福指数。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手段,通过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直接实现人民幸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手段为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国家层面上,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基本内容之一,而中国梦则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共同目标。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社会主义价值观作为人民追求幸福的价值手段。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风向标和价值导向,更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社会共识和中国力量的价值基础。在个人层面,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保证个体外部行为的正确价值导向。对于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富强”提供奋斗目标,“敬业”保障劳动热情,“诚信”提供道德操守,“法治”、“和谐”和“友善”则营造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益氛围。

  人民幸福离不开物质保障,但当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达到一定程度后,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就会成为人民幸福的主要影响因素。相比较而言,人的物质生活需要比较易于满足,而人的精神需要则更难于满足。核心价值作为人的精神需求中的核心要素,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关键要素,既可以内化为精神产品直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又可以作为价值取向内化为人们的行动。当前,面对我国思想多元和文化多元的状况,特别是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信仰淡化和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加之一些文化精神产品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缺失等现象,使得一些人失去了共同价值认同,从而严重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因此,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价值追求,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价值手段。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标准,通过引领人民理性选择需要间接实现人民幸福

  在各种各样的社会需求中,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都有其价值的合理性。价值观特别是核心价值观,不但决定了人们价值需求追求的高低,而且决定了其需求的价值取向。爱国志士“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杀身成仁、为国捐躯的志向,是由其正义爱国、舍生取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催生的;自私小人“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损公利己、贪图个人享受的追求,是由其过度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催生的。核心价值观除作为个体身上的主要价值催生和调整需要外,还作为社会主流价值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和舆论引导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自己不努力却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追求超越客观条件的富裕;有的人始终念念不忘“大锅饭”时代的“绝对平等”;还有的人追求无矛盾的绝对的社会和谐等等,这些都是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实际的。因此,实现人民幸福,最重要的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地认识和追求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宜的生活需求。否则,就会出现有的人因为没有房子而感到不幸福,但当有了房子之后又因房子太小或地段不好而倍感不幸福,当这些条件满足后又因新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而不幸福。由此可见,为了实现人民幸福,为人民群众提供物质方面满足的现实条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引导人们理性地认识和选择需求和调整不合理需求。

  实现人民幸福必须理性地认识和选择需求,而核心价值观则是引领理性选择的价值依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人民群众的共同价值追求,具有最为广泛的合目的性,是理性选择合理需求和调整不合理需求的核心价值目标。瘦肉精、地沟油、黑心棉和毒奶粉等直接威胁人民生活质量的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由于生产者追求暴利而丧失“诚信”和“敬业”等价值观导致突破社会道德底线所致。贪污腐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缺乏“法治”和“敬业”等价值观而被自身物欲的膨胀所造成的。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倡导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德治国的核心要素就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来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地认识和选择合理需求,调整不合理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

    (执笔:刘磊、朱志明;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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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Q 更新时间:2014-11-06 关键字:文化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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