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骐:市场,计划,和社会主义革命
(此文为作者书稿《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第七章)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可行吗?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知道,对马克思来说,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建立在计划经济以及为使用价值而生产而不是为交换价值而生产的基础上。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只有通过计划经济,人才能够自觉地控制生产力,控制社会关系,因而自觉地控制自己的生活,才能从一切形式的压迫、剥削和异化中解放出来。
这个问题表面上是一个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设计出一种技术模型,来说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具有解决现代经济问题的能力,并且还有一定的经济效率。事实上,无论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还是市场社会主义者,甚至还有不少马克思主义者,正是认为这个问题无非是一个技术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接受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的观点,即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条件下唯一可行的经济制度,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同意,某种形式的压迫和剥削也是人类文明所不可避免的,不仅仅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而是在人类文明存在的整个时期。而由于市场,按照其自身的逻辑,必然要发展为资本主义,这就无异于说,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尽管有着种种的不合理和不公正,仍然是一切可能的制度中最好的制度。
但是,既然是这样,既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可行吗”这个问题包含着如此重大的社会和政治含义,它也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就它的本质来说,与其说这是一个技术问题,不如说这是一个社会-历史问题。所以,要真正地回答这个问题,也就不能仅仅从技术上来回答,而必须首先从社会上、从历史上来回答。
与这个问题相联系的一个问题,是社会主义革命为什么在前苏联、中国和东欧遭到了失败。据说,20世纪的这些社会主义革命失败了,是因为它们的经济失败了,而这一失败说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可行。的确,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没有能够保存下来;的确,这些国家的经济制度或多或少带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特点。但是,这一事实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国家的革命为什么失败、这些国家的经济制度为什么没有能够保存下来。我们更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可行。事实上,说前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完全是一个失败,根本就不符合历史事实。根据麦迪逊对国际收入和财富比较所做的最新研究(这项研究只会低估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就),1950-1980年,东欧(包括前苏联)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38%。在同一时期,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以同样的幅度增加。按照这个速度,前社会主义国家的人均收入每隔四分之一个世纪就翻一番。
这当然不是一个奇迹般的速度,但这也决不是什么经济失败。相比之下,在同一时期,世界上所有其它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08%。其中,与东欧在1950年时发展水平相当的南欧和拉丁美洲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35%,而与中国在1950年时发展水平相当的亚洲、非洲和大洋洲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12%。(见表7.1)所以,前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至少不比资本主义国家差。那么,我们怎么能够一边说资本主义制度是世界上最合理、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一边又说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不可行呢?
表7.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指数,1950-1989
1950 1960 1970 1980 1989 年平均增长率(%)
1950-80 1950-89
1950=100:
东欧 100 141 198 238 256 2.93 2.44
中国 100 143 178 238 / 2.93 /
世界上其它国家 100 128 174 208 227 2.47 2.13
南欧和拉丁美洲 100 128 178 235 233 2.88 2.19
亚洲.非洲和
大洋洲* 100 125 166 212 248 2.53 2.35
南欧和拉丁美洲 = 100:
东欧 112 123 124 114 123
亚洲.非洲和大洋洲=100:
中国 80 91 85 90 /
*不包括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资料来源:Maddison,1995,表A-3(a),A-3(e),B-10(a),B-10(e),F-5,F-6,F-7.
如果说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确实是可行的,并且其经济成就不亚于资本主义制度,那么,“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否可行”这一问题立刻就有了不同的性质。看来,问题并不是真的在于我们缺少一套在现实世界中可行的技术模型。历史已经提供了一个,就是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型,虽然这决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模型。另一方面,整个的经院经济学界,按照其目前的思维方式,看来根本就不能够理解和解释前社会主义经济在早期的相对成功,因而也就不能够真正理解它们后来的失败。如果我们用一点马克思主义的直觉,就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同样不能单纯从技术上和经济上来解决。只有对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关系的演变做一番历史的分析,我们才能够真正认识这个问题。
(一)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批判
在马克思看来,市场本身并不等于就是资本主义,但是,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市场关系才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马克思认为,在最纯粹的市场经济-简单商品生产中,就已经包含着资本主义异化的一切要素的萌芽。在市场经济中,社会的生产力在人们看来“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关于这种权力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就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为转移,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Marx,1978a,161)这一事实本身,就已经包含着从“劳动的分工”演变为“劳动和资本的分工”,即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可能性。所以,怎样才能够一方面消除或至少是有效地遏制市场经济内在的向资本主义发展的倾向,另一方面又不严重破坏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经济机制,是市场社会主义所面临的一个关键的矛盾。要防止市场社会主义蜕变为资本主义,主要有三种办法:
(1)禁止买卖资本和劳动;
(2)对收入和财富征收累进税以限制社会不平等的发展;
(3)全部或大部分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
(1)禁止买卖资本和劳动
任何现代经济制度要正常运转,都必须根据供求变化经常地调节社会劳动(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或者用资本主义的术语说,劳动和资本)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但是在市场经济中,除非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要将社会劳动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买卖资本和劳动。既然这样,如果禁止买卖资本和劳动,市场经济还怎么运转呢?
(2)对收入和财富征收累进税以限制社会不平等的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和劳动倒是可以自由买卖了。但是,在市场经济中,人们投资是为了谋取利润,而人们能够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是因为这些劳动力能为他人带来利润。所以,在市场经济中,买卖资本和劳动的机制要发挥作用,其条件与资本主义经济中没什么两样。也就是,必须保证一定的利润率,以鼓励人们投资;同时,社会福利制度也不能给予失业人口过多的保障,要不然就没有人愿意按照允许投资者获取相当利润的工资水平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了。在这种情况下,看不出在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累进税所能够起的作用与资本主义条件下有什么不同。如果没有什么不同,累进税又怎么能够有效地防止市场社会主义蜕变为资本主义呢?
(3)全部或大部分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
如果全部或大部分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在各生产部门中分配社会劳动的任务就可以通过国家投资来完成,这就避免了买卖资本和劳动的问题。在国家所有制下,企业可以由国家任命的经理来经营,也可以由工人集体来经营。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正如布鲁斯和拉斯基所指出的,都面临着委托-代理问题:国家把企业委托给国家任命的经理或工人集体来经营,但是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谁来承担国家财产的损失呢?有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如果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的利益不再与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相背离,那么为什么劳动者不以负责的态度使用国家财产呢?这样做不是能够增进他们自己的共同利益吗?关于这一点,下面还要详细讨论。这里,我们只是指出,要让人们以负责的态度对待社会财产,前提是为了社会而生产。怎么能够设想,在人们为了私人占有而生产,在生产以私人生产者之间的相互竞争为基础的情况下,人们能够以负责的态度对待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呢?
约翰·E·罗梅尔也提出了解决市场社会主义矛盾的办法。他的办法就是使市场社会主义更象资本主义。在他的“股票社会主义”中,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股票。股票价值的总和等于全社会生产资料价值的总和。人们可以用他们的股票来购买企业股份,但股票不得买卖。股票持有者死后,股票由社会收回,然后在全体公民中平均分配。“股票社会主义”的企业据说是与资本主义企业同样有效率,因为它们与资本主义企业在经营上没什么两样,也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Roemer,1994)“股票社会主义”企图通过禁止股票买卖来防止社会两极分化。但是,在竞争中,总有一些企业要破产的。如果有些企业破产了,那么那些用他们的股票购买了这些企业股份的人们就会失去他们的股票。这些破产企业会被另外一些企业兼并,而那些购买了后一类企业的股份的人们就会有更多的股票。所以,光凭禁止买卖股票本身,即使真能禁止得了,也是防止不了两极分化的。让我们看看“股票社会主义”的另一个防止两极分化的办法-股票不得继承,在股票持有者死后必须归还社会,并由社会在全体公民中平均分配。首先,资本主义的经济效率是靠将资本主义纪律强加在工人头上来维持的。资本主义企业能够强迫工人接受这套纪律,是因为工人没有任何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生。一方面,“股票社会主义”在经营上与资本主义别无二致。另一方面,在“股票社会主义”中,工人有可能拥有一些生产资料。比如,失业工人可以用他们所有的股票购买一家企业来雇佣他们自己。既然是这样,“股票社会主义”怎能迫使工人接受资本主义纪律呢?如果不能的话,它在经济上又如何运转?其次,如果唯一能够防止“股票社会主义”蜕变为资本主义的不过是禁止继承股票的一条法律,那么那些拥有大多数股票的少数富有者为什么不能够利用他们所拥有的经济力量来影响立法机关,把这条法律废除掉呢?而且,如果股票不能继承的话,股票持有者到了晚年又何必在用股票投资时认真负责呢?如何防止他们将股票用于不合理的、风险过高的投资呢?“股票社会主义”同样没有逃脱市场社会主义的困境,尽管它已经和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差别了。
(二)信息问题,激励问题,和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可行,因为它解决不了信息问题。什么是信息问题?任何现代经济要运行,都必须能够收集和处理数量庞大的信息。在市场经济中,这些数量庞大的信息是由几百万个私人生产者同时处理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如果要以计划经济来代替市场经济,中央计划当局就必须有能力收集和处理原来是由几百万个私人生产者收集和处理的巨大数量的信息。问题不仅在于中央计划当局的计算能力。更主要的是,很大一部分经济信息是以零碎的和分散的形式存在的。这些信息只有由数以百万计的人同时处理才能够加以收集和利用。由于中央计划当局不能够收集和利用这样很大一部分经济信息,它也就无法进行理性的经济计算,计划经济也就无法合理运行了。〔1〕
在我们分析信息问题以前,让我们先说明一下什么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并不等于说每一件事情都纳入计划或者每一件事情都由中央计划当局来决定。在计划经济中,全部(或大部分)生产资料都由社会所有,全部(或大部分)社会产品都直接为了社会需要而生产,而不是为了私人占有或谋取交换价值而生产。由于实行了社会所有制和为直接为社会需要而生产,在计划经济中,生产者就有可能相互积极合作,并利用一切的现有技术,通过不同层次的经济计划,来协调他们相互之间的经济活动。
如果是这样的话,计划经济为什么解决不了信息问题呢?如果中央计划当局,或者说,最高的生产者联合体,不能够处理所有有用的经济信息,它只须处理它能够收集和处理的信息就可以了,然后把其余信息交给下级生产者联合体去处理。不过在这样做时,要与降低协调层次所造成的不利的方面相权衡。至于下级生产者联合体,他们可以根据他们所掌握的信息来做出相应层次上的经济决策,而把他们处理不了的问题交给更下级的生产者联合体或基层生产者-劳动者集体。数以百万计的下级生产者联合体和劳动者集体,就象市场经济中数以百万计的企业一样,可以处理数量庞大的零碎的和分散的信息。这样,计划经济至少可以收集和处理与市场经济同样多的经济信息。
不仅如此,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有可能以更优越的方式利用经济信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许多生产者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协调。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各个私人生产者各自独立地、分散地作出经济决策,不能够事先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经济均衡只能在事后以经济危机的形式,通过对生产力的巨大破坏来实现。
〔2〕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中,只要能够掌握相应的经济信息,就有可能通过统一的经济计划来协调许多生产者的经济活动,因而避免或减少由于没有事先协调而造成的对经济资源的浪费。这当然不是说,在计划经济中,中央计划当局可以把每一件事情都纳入计划,而是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可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术手段来尽可能地协调各种经济活动,只要这种协调的收益大于收集和处理相应信息所需要的成本。这就为极大地提高整个经济的合理化水平提供了可能。而这个可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本没有的。所以,计划经济不仅能够收集和处理与市场经济同样多的经济信息,而且还可以以比市场经济更合理的方式来利用这些信息。
但是,问题还没有解决呢。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问道:那些下级生产者联合体和劳动者集体为什么要积极地收集经济信息并且按照经济上合理的方式来利用这些信息呢?这就是所谓“激励问题”。显然,如果我们不能够解决激励问题,信息问题是不能够真正解决的。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所有生产者都直接为社会生产,社会总产品则按照民主决定的原则分配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利益-社会总产品-是一切个人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源泉,为什么不能用社会利益本身来有效地激励人们,为了他们自己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来追求经济合理性呢,也就是说,积极地收集和合理地利用经济信息呢?
为什么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建立在为社会利益而生产的基础上呢?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许多生产者之间相互合作、相互协调。但是,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生产者都追求自己的私利。他们有足够的激励在彼此之间相互竞争、倾轧,却没有什么东西激励他们相互合作。市场所给予的激励因而是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逻辑相违背的。这个矛盾只有通过生产者直接为社会利益而不是为私人占有而生产来解决。所以,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就帮助人们追求和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而言,为社会利益而生产(与为私人占有和交换价值而生产相比)是在经济上合理得多的一种方式。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利益本身就是一种实际的物质利益。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共同的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且首先是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Marx,1978a,160)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又说,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地决定了的利益。这个利益,只有根据社会所确立的条件、通过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得以实现。”(Marx,1971,65)
如果说,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社会利益本身就是实际的物质利益,并且是实现一切个人利益的前提,那么人们为什么不可以为了追求社会利益而生产和劳动呢?为什么不可以用社会利益来有效地激励人们追求经济合理性呢?
当然,这并不能说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他们认为,为社会利益而生产是行不通的,因为它解决不了搭便车问题。就是说,在任何建立在社会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制度中,劳动者的个人收益不直接取决于他本人的努力程度,而是取决于整个集体或全社会所有工人共同的努力,因而,按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的意见,也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励每一个劳动者有效地工作和合理地工作。但是,搭便车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正是由于劳动者的收益不取决于他本人的努力,而是取决于整个集体或全社会所有劳动者共同的努力,对于每一个劳动者来说,要增进其个人利益,合理的策略就不应当建立在个人抉择的基础上,而应当建立在集体抉择的基础上。问题不在于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什么是他增进其个人利益的最好策略,而在于对于整个集体或全社会的所有劳动者来说,什么是他们增进他们的共同利益的最好策略。显然,如果每一个劳动者都采用搭便车的策略,据认为是最优的个人策略,每一个人都会蒙受损失。因此,搭便车的策略实际上是与增进个人利益的目的相违背的。既然是这样,并且人据说是有理性的,是追求个人利益的,那么为什么人们要采用搭便车的策略而不去采用对于集体来说或对于社会来说是最优的策略呢?
在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下据说是不存在搭便车问题的。当然,资本主义制度在激励资本家追求私人利润方面是很有效的。但是,资本主义制度能够给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广大工人什么激励呢?实际从事生产过程的是工人,不是资本家,可是资本主义制度用什么激励来使工人积极地收集经济信息并加以合理的利用呢?没有有效的激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有的工人都是潜在的搭便车者。资本主义经济要运转,就必须花费一大笔交易费用来对付搭便车问题。比如,很大一部分社会劳动力必须处于失业状态,以对在业工人施加竞争压力,否则后者就会变得非常“懒惰”。而在在业工人当中,又必须要有很大一部分工人充当监督工人,帮助资本家执行劳动纪律而不能参加生产。
这说明,搭便车问题,与其说是产生于集体所有制或社会所有制,倒不如说是产生于压迫性的和剥削性的社会关系。在被压迫和被剥削的状况下,劳动者对于追求经济合理性没有任何兴趣,而搭便车却是他们争取改善自身状况的一种合理的策略。如果是这样,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消灭一切形式的压迫和剥削,当然能够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好地解决搭便车的问题。
同样的,人们是否愿意为社会利益而劳动呢?要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首先搞清楚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为前提。在压迫性社会中,所谓社会利益无非就是压迫者阶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人民当然没有任何理由去为所谓社会利益而劳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掌握了社会权力和经济权力,社会的利益也就无非是全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那么,劳动人民为什么不可以为了社会利益,也就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劳动呢?
所有的争辩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为社会利益而劳动,是不是符合劳动人民自己的利益?如果是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为什么劳动人民不可以为了社会利益而劳动呢,为什么不可以用社会利益来有效地激励劳动者追求经济合理性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能不能有效地激励人们追求经济合理性-这一问题怎么会成为一个问题呢?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人们要实现自己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最合理的办法就是直接为社会而生产,这不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吗?在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中,社会的利益不再与劳动人民的利益相背离,这不也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吗?
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从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出发的:即人们的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是人类一切生产活动和促使人们不断追求经济合理性的最终的原动力。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建立当然没有废除这个根本的原动力。正相反,由于废除了一切形式的压迫和剥削,社会主义社会使绝大多数人民能够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压迫者和剥削者的利益而生产和劳动。从这个观点看,就调动绝大多数人追求经济合理性的积极性而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提供的激励要比资本主义制度或其它任何压迫制度所能提供的强大得多,因而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能不能有效地激励人们追求经济合理性的问题就完全不成其为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从下面的假设出发:人们只有在为私人利益而生产和劳动的时候才追求经济合理性。正是从这个假设出发,才产生了下面的问题-一个社会,如果是建立在社会而生产,而不是为私人占有而生产的基础上,怎么能够有效地激励人们追求经济合理性呢?但是,如果人们追求经济合理性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那么至于这些利益是采取社会利益的形式还是采取私人利益的形式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这些利益确实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同样一件产品,它所能给予人们的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满足,当然不会因为它现在是直接为了社会生产出来的而不是为了私人占有而生产出来的而有所减低。所以,与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不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的出发点不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而是一个未经证实的假设,这个假设不经过证明是站不住脚的。但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并没有为他们的这个基本假设提供一个科学的证明,而是把它当作理所当然的,似乎它就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并且自以为是地从这个假设推导出他们的所有论点,包括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能够提供有效的经济激励因而不可行的论点。
有必要指出,有不少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敢在这个问题上向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挑战。因此,他们捍卫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努力(主要是设计一些五花八门的技术模型)总是难免归于徒劳。因为,如果我们接受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的出发点,并且同意只有用私人利益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那么,解决“激励问题”的唯一办法就只有设计一些“监督机制”。但是,计划当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就必须掌握足够的有关信息,而问题恰恰在于计划当局没有能力收集和处理足够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激励问题根本就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跳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的狭隘眼界,我们就会立刻发现,激励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无非是由于下面这个事实:由于废除了私有制和市场制度,社会主义社会也就废除了建立在私人占有制度基础上的经济激励机制。但是,正是由于废除了这些东西,社会主义社会也就废除了对绝大多数人民的压迫和剥削,因而绝大多数人也就有了比在压迫制度下大得多的积极性来追求经济合理性。不仅如此,由于把生产交给社会来管理,并且由于直接为社会利益而生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者就能够积极地相互合作,把增进全社会的利益作为自己的目标,从而最充分地利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巨大生产潜力。所以,一方面,由于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激励问题就不可能按照资本主义的或者任何其它一种压迫制度的方式来解决了。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这就使问题有可能按照社会主义的方式来解决,按照与绝大多数人民的解放和自由发展相一致的方式来解决。激励问题就这样解决了。在激励问题解决以后,信息问题就没有理由不能解决了。在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都解决了以后,就没有理由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行不通了。
于是,在逻辑上,问题就已经解决了。但是,这个逻辑要成立,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必须首先建立起来,而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能不能建立起来,要取决于实际的社会斗争。正是在实际的社会斗争中,而不是在经院式的争辩中,才能找到对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否可行”这一问题的实际的历史的解决办法。
(三)革命中国的经验
人们愿意为社会利益而劳动吗?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可行吗?在这一节中,我们将集中讨论革命中国的经验,看一看中国的革命社会主义者和中国劳动人民是怎样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而斗争的。他们在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成就?他们的斗争为什么最后失败了?我们从他们的失败中可以汲取哪些教训?
(1)官僚主义,革命政权,和经济计划
当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夺取政权的时候,他们从国民党政权那里继承下来的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几乎没有现代工业的极端落后的经济。新生的革命政权因而立刻就面临着恢复和发展生产力的任务。问题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发展生产力呢?由于废除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由于大多数现代的生产资料都集中在了国家手中,革命政权就有可能通过统一的经济计划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生产资源。
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按照马克思的意见,必须是建立在“生产者自治”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劳动人民能够广泛地参与各级经济管理,而这又以消灭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为前提。但是当时的中国还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据估计,在当时中国最发达的工业城市-上海,1949年时,有46%的职工是文盲,而在蓝领工人中文盲率高达80%。(Andors,1977,48)这就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首先,在没有“生产者自治”的情况下,为了适应计划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建立起了庞大、复杂的官僚机构,党和国家的机关因而迅速地官僚化了。其次,为了管理这些官僚机构,大批来自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家庭的人被吸收入党,因为他们拥有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很多人加入共产党不是出于革命理想,而是把党看做是获取权力的阶梯。第三,官僚主义计划依靠物质刺激来调动干部和工人的积极性。在1956年工资改革以后,在革命战争年代实行的平等主义的供给制被取消了,代之以等级制的工资和奖金制度。所以,到五十年代末,一个拥有一定物质特权的官僚主义者阶级已经初步形成了。(Meisner,1986,125-130)
另一方面,如果认为中国这一时期的经济计划就是官僚主义计划,那也是非常错误的。一方面,官僚主义者阶级正在形成,另一方面,仍然有数以百万计的革命干部在党和国家机关中工作。〔3〕只要很大一部分政权还掌握在这些革命干部手中,这个政权在很大程度上就仍然是革命社会主义政权。这对于中国的经济计划搞得怎么样,不能不是一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从1953-1957年,也就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的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8.9%,工业年平均增长18%,农业年平均增长4.5%。如果按照西方的估计,柏格森估计中国这一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是8.3%(Riskin,1987,58),赵康(音)估计中国这一时期的工业年平均增长率是14.4%。(Chao,1960)即使按照赵康的估计,中国也是这一时期世界上工业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政权是不是革命的性质为什么会影响经济计划的好坏呢?我们知道,计划经济要合理运行,就必须要解决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如果劳动者自觉地为社会利益而劳动,这两个问题就都可以得到解决。如果政治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革命社会主义者手中,社会的利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人民的利益相一致,这就为劳动者为社会利益而劳动提供了客观基础。另一方面,如果有数以百万计的革命干部和工人能够“忠实地执行党的政策,同时还善于独立思考和富于首创精神(Meisner,1986,129)”,很多需要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问题就可以及时得到解决。这些革命干部和工人,同时又是有力的榜样,鼓舞着许多其他人为社会利益而劳动。所有这些条件,只有在很大一部分政治权力仍然掌握在革命社会主义者手中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而革命政权能不能制止住官僚化的趋势,保持其革命的性质,则是要在实际的斗争中来决定的。
(2)毛泽东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大跃进
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毛泽东逐渐注意到了官僚主义计划的矛盾。在批评斯大林主义政治经济学时,毛泽东指出:
书中说对劳动的物质刺激“促使生产增加”,“是促使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但是物质刺激不一定每年都变化。人不一定天天、月月、年年都需要物质刺激。在困难的时候,减少一些物质刺激,人们也要干,而且干得很好。教科书把物质刺激片面化,绝对化,不把提高觉悟放在重要地位,他们不能解释同级工资中为什么人们的劳动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比如说,都是五级工,可是有一部分人干得很好,有一部分人干得很不好,还有一部分人干得大体上还好。物质刺激都是一样,为什么有这样不同呢?照他们的道理是解释不通的。即使承认物质刺激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总还要有另一个原则,在政治思想方面的精神鼓励的原则。同时,物质刺激不能单讲个人利益,还应该讲集体利益,应该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Mao,1977b,83)
在毛泽东看来,官僚主义计划片面地依赖物质刺激调动人的积极性-这行不通。只有靠提高人们的觉悟,从而使人们愿意自觉地为社会利益而不是狭隘的个人利益而劳动,才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生产潜力。毛泽东在这一点上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官僚主义计划为什么不能够提高人们的觉悟呢?毛泽东说: 我们的经验-如果干部不放下架子,不同工人打成一片,工人就往往不把工厂看成是自己的,而看成是干部的。干部的老爷态度使工人不愿意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既然体力劳动者和企业领导人员是统一的生产集体的成员,“为什么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实行一长制而不能实行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制”......?政治弱,就只好讲物质刺激了......(Mao,1977b,86)
毛泽东说:“政治弱,就只好讲物质刺激了......”这是很对的。但是,“政治”的毛病在哪里呢?毛泽东认识到,要劳动者为社会利益而劳动,就必须有平等的社会关系,工人还必须参加社会、经济管理。另一方面,毛泽东仍然认为,只要在党内提倡发扬革命精神,以及依靠党委来监督技术官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共产党,在他看来,仍然是一个革命政党。
毛泽东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在大跃进中被付诸实践。为了解决官僚化的问题,对计划制度进行了改造,很多权力下放到了地方和企业;在一些工厂进行了工人参加管理的试验;物质刺激受到批判,很多工厂废除了计件工资和奖金。
(Andors,1977,68-96)
行政分权本身无助于解决官僚化问题。在没有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过多的权力下放只会破坏官僚主义制度原有的协调和监督机制,从而导致经济混乱。至于工人参加管理,在大跃进中还只是限于班组一级,不触及整个的社会经济关系。
大跃进的尝试中是有一些合理成份的。比如,在官僚主义计划中,据说靠物质刺激就可以鼓励人们为社会利益劳动。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完美的”或“科学的”刺激机制。于是,单纯的物质刺激不但不能激励人们为社会利益而劳动,还往往鼓励人们做违背社会利益的事。比如说,如果计划是根据实物产量制定的,这就鼓励人们用牺牲质量的办法来增加产量。显然,这个问题只有靠人们自觉地追求社会利益才能够解决。比如,即使没有计件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努力增加产量,同时自觉地维持一定的质量标准。但是,这只有在社会的利益与劳动人民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所以,物质刺激不是问题的原因,而是一定社会条件的产物。这个社会条件就是,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权力已经不是在革命者手中,而是在新生的官僚主义者阶级手中了。大跃进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官僚主义者阶级的社会权力,而是想靠人为地消除问题所起的一些后果来解决问题本身,这当然行不通。
(3)文化大革命及其教训
在大跃进失败以后,毛泽东开始认识到问题是不能够在现存权力结构范围内得到解决的。到1965年,毛泽东认为,在革命后的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怎么会 认识 足呢?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后来,毛泽东从这里后退了一步,将革命对象定义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是很清楚,对于毛泽东来说,问题已经是只有靠向现存权力挑战才可能得到解决了。1966年,毛泽东亲手发动了文化大革命。
按照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的意见,文化大革命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就是说,很大一部分社会权力已经不在革命者手中,而是在“走资派”手中。革命力量因此必须与“走资派”做斗争,把权力夺回来。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还正确地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只能是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不能采用任何包办代替的办法。”(CPC,1968,398)所以,文化大革命不仅是要推翻旧的官僚主义权力,而且要代之以新式的人民政权:
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是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权力机构。......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象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候选名单,要由革命群众充分酝酿提出来,再经过群众反复讨论后,进行选举。当选的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由群众随时提出批评,如果不称职,经过群众讨论,可以改选、撤换。(CPC,1968,401)
另一方面,文化大革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缺点。理论上,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没有能够对革命后的中国社会做出一个科学的分析。首先,按照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的意见,文化大革命的打击对象不是官僚主义者阶级本身,而只是一小撮“走资派”,而“百分之九十五的干部”仍然被认为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其次,在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看来,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必要,是因为: 资产阶级虽然已经被推翻,但是,他们企图用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来腐蚀群众,征服人心,力求达到他们复辟的目的。无产阶级恰恰相反,必须迎头痛击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切挑战,用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来改变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CPC,1968,395) 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把党内出现“走资派”简单地归结为是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这就完全没有能够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科学地解释官僚主义者阶级产生的原因,因而也就不能够找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一方面,尽管革命的正确方法“只能是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劳动人民由于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状况,被剥夺了从事科学探索的权利,完全凭他们自己是不能够达到对社会的科学认识的。即使在革命后的社会中,只要还存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这种情况仍然是不能避免的。所以,如果没有一个由革命知识分子组成的、能够科学地认识社会发展进程的革命政党做领导,劳动人民,仅凭他们自己,是不能够成功地进行反对官僚主义者阶级的革命的。在旧的共产党已经蜕变为一架官僚主义机器的情况下,要成功地进行文化大革命,就必须有一个新的革命政党。没有这样一个党,文化大革命就不能带来任何建设性的成果,而只有毁于一片混乱之中。
(四)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可行吗?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解决不了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所以是行不通的。但是,即使是按照资产阶级统计,前社会主义国家在按人口平均的经济发展速度上也并不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见表7.1)而且,有那么一个时期,这些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还曾经明显优越于资本主义国家。如果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解决不了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那么前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上一度取得的成就又怎么解释呢?
对于这个问题,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有这样几种解释。首先,他们说,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经济结构相对简单,比较容易管理。但是在经历了早期阶段以后,经济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计划经济要合理运行也就越来越困难了。然而,这个说法与经验事实不相符合。七十年代末的中国经济恐怕还比不上五十年代的东德经济复杂。但是五十年代的东德经济成就卓著,而中国的计划经济到七十年代末已经难以为继了。另一方面,所谓经济结构越来越复杂,基本上是说,劳动分工越分越细,产品种类越来越多,生产单位之间的相互联系因而越来越多。也就是说,这基本上是一个怎样求解“几百万个方程”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靠着现代计算机的帮助,是并不难解决的。苏联式中央计划经济的真正的问题在于,中央计划当局无法收集和处理大量的分散的、零碎的信息。只有身在现场的生产者才能够了解和处理这些信息,比如,对某种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这个问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实际上与在后来的阶段是一样复杂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又说,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式增长”而不是“集约式增长”,靠 得 是大量投入资源而不是技术进步,因此在长期是行不通的。充分利用过去未经利用的资源的确对社会主义国家早期的经济发展起了不小的作用。但是,这当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合理和没有效率的证据。只靠投入资源本身是变不出经济增长来的。即使是“粗放式增长”,也要按照经济上合理的方式来配置和使用生产资源,工人也要知道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生产多少。而所有这些,只有在工人或多或少按照预期的要求去做的情况下才能转化为经济增长。就是说,即使是“粗放式增长”,也要解决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所以,问题仍然是,如果计划经济解决不了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又怎么能实现哪怕是“粗放式”的增长呢?其次,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的说法也不符合经验事实。表7.2表明,1950-1973年,17个资本主义国家(包括7个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10个“中等收入国家”)的劳动生产率的算术平均数是4.4%,其中10个“中等收入国家”的算术平均数是4.2%。在同一时期,6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的算术平均数是4.5%。这些数字当然不表示社会主义经济在技术进步方面比资本主义经济差。〔4〕
表7.2 若干国家劳动生产率(每工时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1950-73年
资本主义国家 % 社会主义国家 %
阿根廷 2.4 保加利亚 6.1
巴西 3.7 捷克斯洛伐克 3.4
加拿大 3.0 匈牙利 3.9
智利 2.9 波兰 3.8
哥伦比亚 3.3 罗马尼亚 6.2
法国 5.1 苏联 3.4
德国 6.0 算术平均数 4.5
希腊 6.4
意大利 5.8
日本 7.7
墨西哥 4.0
秘鲁 3.4
葡萄牙 6.0
西班牙 6.4
英国 3.1
美国 2.7
委内瑞拉 3.4
算术平均数 4.4
"中等收入国家"算术平均数 4.2
资料来源:Maddison,1995,79-80.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合理运行,就必须要解决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而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必须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所以,如果不对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关系的历史演变做一番分析,我们是无法真正理解这些国家一度所取得的经济成就的。一方面,在前苏联、中国和东欧,在革命以后,直接掌握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的不是劳动人民自己,而是劳动人民利益在形式上的代表-一个革命先锋队政党。就此而言,这些国家革命后的社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认,这些政党,在它们的早期阶段,确实曾经是真正的革命者的党,曾经真诚地为社会主义和劳动人民的解放事业进行过奋斗。既然是这样,那么毫不奇怪,这些国家在革命后所产生的政权,在早期必然或多或少是带有革命性质的政权,因而能够推行与劳动人民的利益基本一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政策。所以,在这些社会的早期,社会的利益与劳动人民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这就为劳动人民为社会利益而劳动提供了一定的客观基础。
在那个年代,曾经有千千万万的人不是为了他们个人的私利,而是为了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为了革命和社会主义,为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了建设共产主义而劳动,这是一个历史事实。这个历史事实怎么能不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呢?正是这一历史上特定的社会关系才能正确地解释前社会主义国家一度所取得的经济成就。 如果我们对革命中国整个的历史时期做一个考察,那么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1957年。在这个阶段,旧的压迫秩序和剥削秩序已经被推翻,劳动人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有了极大的改善,而新的官僚主义者阶级尚在形成过程中。在这个阶段,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高速地向前发展,对资本主义经济表现出明显的优越性。第二个阶段是从1957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反右,大跃进)到七十年代末。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官僚主义者阶级全面兴起和阶级斗争全面激化,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高潮。在这个阶段,尽管有巨大的社会动荡,由于革命社会主义力量仍然掌握一部分社会权力,因而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仍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因此,在这个阶段,中国经济仍然能够以一定的速度(不低于世界中等水平)向前发展。只是在文化大革命失败以后,官僚主义者阶级的统治得以巩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才在政治的和社会的意义上完全不可行了,资本主义市场化因而也就成了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官僚主义者阶级当然不可能靠动员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来解决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
我们从革命中国的经验中可以汲取哪些经验教训呢?第一,在革命社会主义政权的领导下,计划经济是完全行得通的,并且其经济成就是完全有可能超过资本主义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完全建立起来以后,情况会是怎样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仅可行,而且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社会上都将比资本主义合理得多、有效率得多。第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不是可行,首先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其结论要取决于历史上的实际的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在革命社会主义力量夺取政权以后,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还没有结束。革命社会主义力量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努力用正确的革命理论教育和组织劳动群众,采用象巴黎公社那样的适当的政治组织形式,通过积极的斗争来遏制官僚化的发展和保障新生政权的革命性质。另一方面,在具备了必要的生产力条件以后,革命社会主义政权应当立即着手对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进行彻底的改造,以便伴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逐步地缩短劳动人民的一般的劳动时间,从而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自由地发展他们在体力和智力方面的潜能,都能够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也就是说,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因而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物质基础。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说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已经取得了完全的、彻底的胜利。〔5〕〔6〕
(五)阿列克·诺夫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对阿列克·诺夫的批判
照阿列克·诺夫的意见,即使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社会关系,问题也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社会分裂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是在一切历史时代中都不可避免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还是要为他们的私人利益而不是为社会利益而劳动,与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什么根本不同。
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者”争辩说,(苏联式计划)的根本问题在于异化,在于劳动者、管理者和中央之间的利益冲突;如果他们都认同一个共同利益,那么一切就都会变得很好。......但是,这样一种思想方法包含着几重错误......这些人没有认识到,没有市场的计划模式必然是集中式的(一个纯粹地方的机关怎么能决定社会的需要并很好地满足它呢?),而中央计划经济的庞大的和复杂的活动恰恰是造成异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巴兰指出:“除非我们认识到,要对相互联系的生产活动进行调节,调节的系统在客观上只能是等级制的,否则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切讨论都不过是煽动人心罢了。”可惜,巴兰没有由此得出应该得出的结论。最后,(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者”)以为,世界上可以有这样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各个部门之间,部门与中央之间,更不必说个人之间,将不会因为资源分配而发生冲突。马克思主义传统中这一基本上是乌托邦的部分,是建立在,只能建立在一种极大丰裕的基础上。任何唯物主义者都得承认,(关于资源分配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除非有足够的东西来满足所有的人,也就是说,当机会成本的概念,即在相互排斥的各种要求之间做出选择,不再有任何意义的时候。(Nove,1980)
首先,的确,经济计划,并且事实上任何公共事务的管理,“必然是集中式的”。并且,就这些事务是“公共的”来说,也就是说,就它们超越了狭隘的个人和地方的界限来说,可以说它们“客观上只能是等级制的”。但是,这些怎么会与“异化”,与社会分裂为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联系在一起呢?任何社会都要有一些人来管理它的公共事务。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社会会分裂为阶级。
要使社会上的一部分人成为统治阶级,这些人就不仅必须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而且还必须独占公共事务的管理。只有这样,他们才可能系统地利用他们的权位为他们的私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服务。正如马克思主义者所知道的,只要还存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因而绝大多数人还不能够参与科学的和艺术的活动,还不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这种情况(一小部分人独占公共事务的管理)就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通过合理地利用现代社会的生产力,逐步地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就可以消灭阶级压迫的物质基础。 其次,诺夫说:“中央计划经济的庞大的和复杂的活动恰恰是造成异化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庞大的和复杂的活动”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社会是怎样管理这些活动的。在阶级社会里,广大人民群众被排斥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之外,所以,必须要组织一个庞大的和复杂的官僚机构来管理“庞大的和复杂的活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需要把人民群众排斥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之外。正相反,社会主义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正是要建立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因而,也就没有必要去建立一个庞大的和复杂的官僚机构。社会主义社会怎样才能管理“庞大的和复杂的活动”呢?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由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来进行的。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具体说明了“自由人联合体”是怎样工作的:
巴黎公社自然应当作为法国一切大工业中心的榜样。只要公社制度在巴黎和各个次要的中心确立起来,旧的中央集权政府就得也在外省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机关。在公社还没有来得及进一步加以发挥的全国组织纲要上说得十分清楚,公社应该成为甚至最小村落的政治组织形式......设在专区首府里的代表会议,应当本专区所有一切农村公社的公共事务,而这些专区的代表会议则应派代表参加巴黎的全国代表会议;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mandat imperatif(确切训令),并且随时可以撤换。那时还会留给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然而非常重要的职能,则不应该象有人故意捏造的那样予以废除,而应该交给公社的官吏,即交给那些严格负责的官吏。(Marx,1978b,632)
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就可以通过在各级“生产者的自治机关”之间合理地分工来有效地管理所谓“庞大的和复杂的活动”。通过这种分工,每一级“生产者的自治机关”都只须负责“为数不多然而非常重要的职能”,因而便于群众或下级的“生产者的自治机关”对它们进行监督和控制,因而所谓“造成异化的一个主要原因”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是,诺夫说,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普通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和控制社会的公共事务,人们还是不愿意为社会利益而劳动,因为人们的个人利益总是相互冲突的,“除非有足够的东西来满足所有的人,也就是说,当机会成本的概念,即在相互排斥的各种要求之间做出选择,不再有任何意义的时候。”这样一种“极大丰裕”被诺夫说成是“马克思主义传统中这一基本上是乌托邦的部分”。没有比这更加庸俗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了。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基础上(这个基础主要是由资本主义发展来准备的)。只有有了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才能够大幅度地减少一般的劳动时间,从而使绝大多数劳动人民有可能自由地发展他们在体力和智力方面的潜能,有可能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但是,这与什么“当机会成本的概念......不再有任何意义的时候”或者诺夫所说的那种“极大丰裕”毫无关系。抽象地说,人们的个人利益总是相互冲突的。已经被一个人所消费的东西就不再能被另一个人消费。但是,首先,说人们的个人利益总是相互冲突的,不等于说人们就没有共同利益,并且这些共同利益当然也是人们的个人利益。如果是这样,那么,人们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这件事本身为什么会妨碍人们去追求也是他们的个人利益的共同利益呢?其次,在任何东西能被消费以前,这些东西必须先被生产出来。如果说,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任何东西的生产都或多或少有赖于生产者之间的相互合作,因而只有在生产者彼此之间积极合作而不是相互竞争的情况下,现代生产的潜力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如果是这样,那么人们的个人利益不是只有在他们相互合作为社会利益而生产而不是为了他们的私人利益而相互倾轧、竞争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最好的实现吗?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作为理性的存在,人们为什么不愿意为了社会利益而劳动,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他们的个人利益呢?
〔1〕罗梅尔认为,前社会主义经济的失败主要是因为它们技术进步的速度比资本主义经济慢,而技术进步问题或创新问题是独立于信息问题(罗梅尔称之为委托-代理问题)的一个问题。但是笔者认为,创新问题不过是信息问题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罢了。如果中央计划当局知道所有的有关信息,它当然可以命令生产单位用正确的投入、在正确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所需要的创新。另一方面,由于创新包含着大量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且需要更多的灵活性,中央计划当局要收集有关创新活动的信息并做出合理的决策,有可能是非常困难的,因而创新问题可以说是信息问题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Roemer,1994,44)
〔2〕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为了减少由于私人生产者缺乏协调所引起的不确定性,私人资本主义公司把越来越多的经济资源投入到各种非生产性的活动中,比如市场营销、广告、与市场调查和推销有关的研究开发活动等。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这恐怕是重要性不亚于公开的经济危机的一种经济不合理性。据赛克和图纳克估计,美国非生产性工人占全部工人的比重,从1948年的43%增加到了1987年的64%。说明有很大一部分社会劳动被浪费掉了。(Shaikh and Tonak, 1994,110)
〔3〕迈斯纳在他的著作中曾经这样描述毛泽东主义的革命干部:“在理想情况下,干部应当是毫不利己的,是用革命的价值观武装起来的,愿意为了实现革命的目标而献身的......他能够忠实地执行党的政策,同时还善于独立思考和富于首创精神;他遵守党组织的纪律,同时还密切地联系群众......共产党的革命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确实有很多党的干部或多或少符合毛泽东主义的这种革命干部的标准。”(Meisner,1986,129)
〔4〕有必要指出,前苏联和其它前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把他们的大部分研究和开发能力用于与帝国主义大国的军备竞赛,这使他们承受了不成比例的沉重负担,因为他们的绝对经济规模要比帝国主义大国小得多。他们还受到主要帝国主义国家的技术封锁和限制,因而不能够象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家那样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的“后来者”的便利。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因素,那么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技术进步速度本来是可以快得多的。
〔5〕道森和福斯特估计,1988年“经济剩余”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55%,其中绝大部分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浪费“吸收”掉的,比如市场营销、广告、金融活动、军火生产等。此外,很大一部分被浪费掉的社会劳动并不直接表现为“经济剩余”,而是成为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比如,华丽的包装,频繁的更换产品形式,人为地造成产品过时等。(Dawson and Foster,1992)在欠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的浪费是大量的失业和半失业人口,这部分人口经常占劳动力总数的三分之一。这就意味着,在革命社会主义力量夺取政权以后,只要立即着手消除资本主义对社会劳动的巨大浪费,就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为大幅度地缩短一般劳动时间准备好条件。
〔6〕拉坦西认为,只要有“稀缺性”存在,要普遍减少劳动时间就是不可能的,而要消灭“稀缺性”又是不可能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不断产生新的需要。所以,虽然有些稀缺性被消除了,别的稀缺性又不断产生了......除非一切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都停止,很难看出怎么样能消灭稀缺性本身。考虑到世界自然资源的潜在危机,这种可能性就更加渺茫了。”(Rattansi,1982,185)拉坦西忘掉了一件事,“新的需要”不仅包括对物质产品的需要,也包括对人自身的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完全可以想象,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可以一部分转化为人民物质消费的改善,一部分转化为人们的自由时间的增长(通过缩短劳动时间)。如果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增长,那么人们的自由时间就可以不断增加。事实上,假设相反的情形,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将要求把全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都转化为物质消费的改善,倒是极不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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