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逝
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逝
汪晖
原载《开放时代》2007年第2期
提要:中国正在经历或已经经历了一场巨变。在经济领域,这个巨变主要表现为市场经济的创制;在社会领域,这个巨变主要表现为社会阶层和地区关系的结构性重组;在文化领域,这个巨变主要表现为市场机制在文化领域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这篇论文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论述这些巨变中的一个巨变,即“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形成。
一,中国与六十年代的终结
2005年8月初,国立新加坡大学为庆祝百年校庆举行了一系列学术讨论会,其中一场的主题是“亚洲的六十年代”。尽管中国的六十年代在讨论中被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美国等国家的学者反复提及,但除了我本人应邀担任这场讨论的评议人之外,没有中国学者在这个场合发表论文。在我的经验中,这不是偶然的。1998年,当全世界——欧洲、亚洲、美洲等等——都在纪念1968年的学生运动和社会运动三十周年之际,中国这个与六十年代关系极为密切的地方就对此保持了沉默。
从那时起,我开始思考这一沉默的意义。我观察到的第一个现象是:这个沉默不仅是对六十年代的激进思想、政治实践的拒绝,即不仅是对作为中国之“六十年代”的标志的“文化大革命”的拒绝,而且在许多情况下逐渐发展为对于整个二十世纪中国的否定。我在这里所说的“二十世纪中国”指的是从辛亥革命(1911)前后至1976年前后的“短二十世纪”,亦即中国革命的世纪。这个世纪的序幕大致可以说是1898年戊戌改革失败(尤其是1905年前后)至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的时期,而它的尾声则是七十年代后期至1989年的所谓“八十年代”。[1]中国革命的内容包罗万象,但并非不存在核心内容,概括言之有三点:第一,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建构农民的阶级主体性,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工农联盟和统一战线,进而为现代中国政治奠定基础;第二,以革命建国为方略,通过对传统政治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改造,将中国建立为一个主权的共和国家,进而为乡土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第三,阶级政治的形成和革命建国的目标既召唤着现代政党的产生,又以现代政党政治的成熟为前提。在这个时代里,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曾经先后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和革命者的楷模,而对这两场革命的不同取向也清楚地表达了中国革命之政治分歧:“五四”时代的新文化运动热情地赞颂法国大革命及其自由、平等和博爱的价值,而第一代共产党人以俄国革命为楷模,对法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进行批判。在“八十年代”,伴随社会主义危机和改革的出现,俄国革命的光环渐趋消失,法国革命的意义重新凸现,但随着这个革命世纪的终结,法国革命也与俄国革命一道作为“激进主义”的滥觞成为批判和否定的对象。对于六十年代的拒绝和遗忘不是一个孤立的历史事件,这是一个持续性的和全面的“去革命”过程的有机部分—如果我对“短二十世纪”所做的上述三点概括基本成立的话,“去革命过程”就必然表现为工农阶级主体性的取消、国家及其主权形态的转变和政党政治的衰落等等。
六十年代的亚洲,东南亚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兴起,殖民主义时代正在终结;在日本、韩国、泰国、印度和其他一些地区,大规模社会运动相继爆发,冷战和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秩序面临严峻挑战。六十年代的美国和欧洲,反战运动和对帝国主义霸权的批判风起云涌,战后资本主义及其政治体制遭遇强烈质疑。但为什么六十年代问题更像是一个西方的话题,而不是亚洲的话题?在给出更为深入的回答之前,也许下述两点值得提及:第一,西方的六十年代与亚洲的六十年代相互关联,但也有着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在:欧洲和美国的反战运动、反殖民运动基本上是西方社会内部的批判运动,它在文化领域的表现是针对资本主义世界的文化批判;与此相对照,在东南亚(特报是印度支那)和其他的地区,六十年代的斗争具有深刻的针对西方殖民统治和国内社会压迫的武装革命和军事斗争的性质;如果说西方的六十年代针对战后党-国体制(party-state or parties-state)及其内外政策提出了激烈的批判,那么亚洲的六十年代(日本是一个例外,它的社会运动与欧洲的情况有着更多的相似性)则试图通过社会运动和武装斗争在霸权性的国际关系中重建独立自主的国家,即建立新型的党-国体制(party-state or parties-state),谋求自身社会的改造和经济发展。在当代语境中,亚洲六十年代的武装革命、军事斗争已经从人们对这一时代的记忆和思考中消失了—当跨国主义成为支配西方知识分子想象力的主导价值之时,六十年代亚洲的独立运动和党-国建设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即使在亚洲左翼对于六十年代的社会运动的缅怀中,这一问题也难以构成重新思考六十年代的中心主题。
第二是中国六十年代的独特性质以及中国对自身的六十年代的自我否定。从五十年代开始,中国始终支持第三世界的解放运动和不结盟运动,并在朝鲜半岛和越南与世界上最大的强权美国相抗衡;当六十年代的欧洲激进分子将批判的锋芒指向斯大林主义和苏联的实践之时,他们发现中国在更早时期已经与苏联正统路线进行了持久的理论的和政治的斗争。中苏关系的变化直接起源于苏联的霸权诉求和中国对于国家主权的捍卫,但这一冲突不能一般地放置在国家间关系的范畴内进行解释,因为冲突本身突显了两国共产党之间的政治对立和理论分歧。几乎在新型的社会主义党-国体制确立之始,革命政治即面临“去政治化”的侵蚀,在国内方面,它主要表现为党-国体制的官僚化和以权力问题为中心的“政治斗争”――这种斗争不但取消了党内的自由讨论和参与者的政治主体性,而且也以自上而下的权力体制压制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其他社会阶层内部的批判性思考和社会运动;在国际关系中,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霸权构造最终形成和确立,不但阻碍各国社会主义者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也损坏了自主和平等的国际关系原则。中苏论战以一种理论斗争的形式展开,显示了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内部对于政党与国家及社会主义方向的不同理解。
中国的六十年代与中苏论战及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党自身的演变的担忧密切相关。[2] “文革”中提出的“四大自由”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试图通过大众参与突破党-国官僚体制的框架,但由于这些斗争本身与群众运动内部的派性斗争和党-国体制内的权力倾轧纠缠在一起,导致了大规模群众暴力和政治迫害,早在1976年之前,六十年代在许多中国人的眼中已经黯然失色。在七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毛泽东的逝世和失去权力的领导者重新登上权力舞台,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对于“文化大革命”给予了彻底的否定。1980年,在对“文革”时代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清理之后,全国人大做了专门决议,废除宪法中肯定所谓“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条款。[3]三十年来,中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社会的模式,已经从一个“世界革命”的中心转化为最为活跃的资本活动的中心,已经从对抗帝国主义霸权的第三世界国家转化成为它们的“战略伙伴”和对手,已经从一个阶级趋于消失的社会转化为“重新阶级化”的(在很多人看来“更为自然的”或“正常的”)社会……从历史的角度看,对六十年代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的失望、怀疑和根本性的否定构成了七十年代至今的上述历史进程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当批判的知识分子试图对当代社会危机——三农危机、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的扩大、体制性腐败,等等——做出分析之时,针对他们的最为有力的武器就是:你们是要回到“文革”吗?这一“彻底否定”的姿态取消了任何对当代历史进程进行真正的政治分析的可能性。
我把六十年代的消逝视为一种独特的“去政治化”的过程。六十年代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它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打破战后国际体系的两极化和冲击战后两种不同类型的党-国体制,即陷于危机之中的以多党政治为特征的西方民主和同样陷于危机之中的以一党政治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党-国体制。我们可以将这个时代的“政治化过程”放置在三个相互关联的进程中加以理解: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使得原有的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关系体系基本解体,世界权力格局进入了以美国和苏联两大集团相互对抗的冷战时代。从五十年代的万隆会议到六十年代高涨的民族解放运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社会运动和武装斗争在这个两极化的世界格局内部打开了缺口,这是打破冷战的两极构造(其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国际关系的“去政治化的权力架构”)的“政治化过程”。毛泽东的“三个世界理论”就是对于这一新的历史形势和政治斗争的回应。第二,如果说民族解放运动打破了西方帝国主义的一统天下,那么以中苏论战为开端的社会主义体系的内部分裂则在东方集团内部提供了重新思考社会主义未来和世界性的霸权构造的空间,这是通过理论斗争和政治斗争而展开的对社会主义阵营内部日益僵化的(亦即“去政治化的”)权力格局的挑战,从而也可以视为社会主义体系内部的“政治化过程”。第三,社会主义的内部分裂直接地导致了一种新型政治尝试的出现,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动“文化革命”,从理论上、思想上、政治上遏制党-国体制的“异化”(或“去政治化”)—离开对于社会主义党-国体制的深刻怀疑和激烈破坏,我们是无法理解中国的六十年代的;离开对于这个体制的重构和再确立,我们也无法理解中国的六十年代的终结。
正如我在上文简略谈到的派性斗争、政治迫害,以及党-国权力体制的重新巩固所表明的,六十年代内部包含着自我否定的趋势,即“去政治化的趋势”。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一错综纠葛的局势及其对“后文革”时代的影响?
二,去政治化的政治与党-国体制的危机
去政治化与政党政治的转变
关于六十年代的民族解放运动,已经有无数的学者进行了探讨。我在这里主要从“去政治化”这一命题出发,讨论中国的党-国体制及其转化问题。意大利社会学家亚历山地罗·鲁索(Alessandro Russo)对中国的“文革”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在一篇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How to Translate Cultural Revolution?”)中,他认为“文化大革命”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时期,这个政治化时期的终结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源自七十年代中后期,[4]而是产生于“文革”开始后逐渐发生的派性斗争、尤其是伴随派性斗争的暴力冲突,亦即产生于六十年代自身的“去政治化”:派性斗争和暴力冲突使得“文革”初期的公开的政治辩论、多样性的政治组织以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政治文化濒于危机,并提供了党-国体制重新介入并获得巩固的契机。在这个意义上,“文革”的终结产生于一个“去政治化”过程。[5]在鲁索看来,“去政治化”并不仅仅是“后文革”时代的中国现象,而且也是当代西方政治的特点。
统治权从传统的君主转化为现代的政党是政治现代性的根本特征。一党专政与多党政治均以现代党—国体制为基本框架,在这个意义上,上述两种国家模式均可称之为党-国,概莫能外。“如果在现代写一部新的《君主论》,其主人公不会是一位英雄,而只能是一个政党。具体点说,是在各个不同时期,在各个不同民族的不同的内部关系中,致力于建立一个新型国家的那样一个党(为了这个目的而建立政党,这是历史的要求,理智的要求)。”[6]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与政党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政党政治并未全盘被纳入既定的国家政治的轨道,但建立不同类型的党-国体制始终是这一时代政治发展的基本问题,这是因为作为一种政治行动的政党政治总是按照自身的价值和理想投身于创造新型国家的政治实践。随着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逐渐地变成了国家体制的主体,政党与它们各自的社会基础的关系不再是清晰透明的,政党的政治理念与其政治实践的关系也日益缺乏内在连贯性。简言之,政党体制包含了双重转化,即,一、政党自身处于一个“去价值化”的过程之中,政党组织的膨胀和政党成员在人口中所占比例的扩大并不能代表政党的政治价值的普遍化;二、政党日益向常规性的国家权力渗透和转化,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去政治化的”和功能化的国家权力机器。我将这一双重演变概括为从“党—国体制”向“国—党体制”的转化:前者包含着一种政治性的态势,而后者则专注于权力的巩固。这一“政党的国家化过程”将二十世纪产生的“党治”体制转化为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统治体制—尽管它不可避免地也是国家的政党化过程,但这一“政党化”过程与早期的政党扩张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原因是早期的政党扩张是一个政治过程,一个通过有组织的政治行动而不断自我建构的过程,而在当代的政党国家化过程中,政党已经被视为一个亦已完成和定型的、与国家一样扮演着中立的、协调不同利益的功能的体制。在这个意义上,政党的定型和完成亦即政党的终结,或者说,政党的提前终结。[7]
六十年代的终结意味着经受了巨大危机的两种社会体制的重新巩固,但这一巩固过程是通过“去政治化”的方式进行的,从而势必动摇两种社会体制的政治基础:在政党政治衰败或转化的语境中,国家成为“没有政治的国家”或者“去政治化的国家”。为了说明这一新的政治局势,我们需要对两种政治体制的转化做简要的说明。经典的代议制民主被设想为以共同善或共同利益为目标的、通过集体参与以形成公共决定的方式。议会民主不仅具有倾听、观察和阅读社会成员的信息的能力,而且还具备以理性的和合乎逻辑的方式回应、质疑和检验这些信息的能力。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社会自我决定的基本条件是信息的透明和人民与其代表之间的沟通。但是,这一以共同利益或共同善为核心的民主概念在现代时期受到严峻挑战,许多民主理论家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共同利益或共同善,也不存在一种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代议制,他们提出的是一种建立在政党政治基础上的民主概念(如凯尔森、熊彼德、当斯、达尔等)。[8]多党议会民主制也被看作是一种形式民主,它以理性对话和公共领域作为政治概念的核心。在这一民主的形式框架下,各种利益之间的博弈能够达成最终的均衡;由于形式平等的公民概念取消了主仆式的社会等级关系,从而它能够以一种理性的、平等的交往或沟通范畴取代那种以“敌-友”关系为中心的斗争性的政治概念。
然而,伴随六十年代的终结而出现的,是民主理念本身朝向一种新自由主义方向的变化,其要点是:民主是一种建立在市场经济地基之上的议会制;由于政府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权力,从而议会民主也被看成限制政府行动的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受到宪法的保护,传统政治中的主仆关系通过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而彻底消失了。在高度私有化和生产跨国化的条件下,议会民主制面临双重困境,即一方面是社会共同利益难以界定,另一方面是议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愈趋紧密。就前者而言,公司或利益团体对于公共政策的影响远远大于公民个人;议员的投票取向主要取决于资助者或资助者所隶属的阶级的需要和福利,而不是所谓人民或共同利益—除非在某项动议不涉及选情的情况下,政党才会允许议员按照自己的良心投票。就后者而言,议会成为一种市场化的、经常是黑箱操作的利益博弈机制,人民与他们的代表之间严重脱节,从而产生了民主政治的“沟通危机”和公共领域的“重新封建化”。多党制的前提是政党有明确的代表性及其政治价值,它通过在国家框架下的特定的制度安排,以社会共同利益为前提,形成党派间的相互竞争,没有这一竞争性的政党政治为基础,议会民主就会丧失其活力。当代议会民主的主要问题是:构成民主之前提的共同善或公共利益被摒除于政治决定之外,两党或多党之间的政治差异被缩小到近于无,后者可以被概括为多党政治的政治趋同现象。以英美议会民主为例,各政党只有在涉及国际政治议题时才会诉诸于所谓“共同利益”,它们竞相煽动选民对他人的恐惧、仇恨和控制的欲望,以获取选民的支持。在这个意义上,当代多党议会民主(这里所指的并不是一般的议会制和政治代议制,而是指它的现存形式)的主要危机是悖论式的,即一方面是深刻的政治冷漠症,另一方面是狂热的军事动员机制。这一悖论乃是民主共和国向寡头制和帝国蜕变的基本条件。[9]
产生于中国革命的国家-政党体制与多党议会民主制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论预设和政治实践。从理论上看,社会主义党-国体制脱胎于“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行动,从而它以明确的“敌-友”关系为前提,认为国家即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关。[10]“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11]正如代议制民主是在推翻专制主义统治过程中形成的“资产阶级专政”一样,无产阶级民主是推翻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封建统治的阶级对抗过程的产物。因此,无产阶级民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12]正是由于坚持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一预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仍然是一党独裁体制:“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是‘极权政府’的话,也有一半是说得对的。这个政府是对于内外反动派实行专政或独裁的政府,不给任何内外反动派有任何反革命的自由活动的权利。”但“对于人民内部来说,不是专政或独裁的,而是民主的。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13]民主理念中的社会自治在无产阶级革命中集中地和唯一地用于作为阶级统治的人民自治,在理论上,它不仅是阶级统治,而且也是致力于消灭阶级本身的阶级统治。
由于人们将“文革”时期发生的群众暴力、政治迫害和以极端的血统论相标榜的“阶级斗争”归结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必然结果,执政的和在野的社会主义者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如果不是心怀内疚,也一定会保持沉默。但在这里,我认为仍有必要区分两种并不相同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第一种概念产生于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观察:“公社就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巴黎无产阶级用以欢迎二月革命的‘社会共和国’口号,不过是表示了希望建立一种不仅应该消灭阶级统治的君主制形式,而且应该消灭阶级统治本身的共和国的模糊意向。公社正是这种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14]“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5]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原则只是一些很简单的措施:用普选制选出的代表去代替先前的官吏;只发给他们普通工人的工资;可以随时撤换他们;废除常备军等等。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措施意味着对于国家机器的根本改造,它不但“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而且也“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16]巴黎公社一方面“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另一方面又越出自身的历史范畴,成为一种与一切“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不同的政治形式、一种真正的社会自治。
在这层意义上,“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参与性民主,它不仅是在政治选举的层面上,而且也是在生产关系的实际基础上产生的。它既是立法机构也是行政机构。它具有一种不但可以选举,也可以罢免立法官员和行政官员的制度。”[17]当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国会里获得了权力的时候,恩格斯放弃了实现这一“无产阶级专政”的念头;此后欧洲议会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政党斗争接受了公社坚决加以拒绝的资产阶级国家及其一切制度框架—伯恩斯坦在1900年出版的《进化的社会主义》中论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变化,即包含着阶级妥协的社会共和国或初级的福利国家的出现;这一“修正主义的”国家理论的前提是阶级关系的变化,即资本家与工人可以分享企业利润,而不必诉诸对抗性的阶级斗争。重新复活了“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是列宁和他的中国追随者。早在1905年,列宁在与“新火星派”的斗争中就已经将他们的“革命公社”理念与“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相区别,他将前者斥之为“革命的空话”,而将后者与“临时革命政府”这一“不可避免地要执行(哪怕只是临时地、‘局部地、暂时地’执行)一切国家事务”的、绝不能误称为“公社”的政治形式联系在一起。[18]列宁的这些看法与马克思本人反复强调的公社与一切国家事务之间的尖锐对立并不一致。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经历了两个重要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从允许多党合作,实行联合执政,转变为以不同的方式确立“共产党是国内惟一合法的政党”--即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第二个转变是从以革命政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形式,转变为以官僚化的党-国体制为框架、行使一切国家事务的权力体制,即无产阶级专政从一种与一切“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不同的政治形式、一种真正的社会自治和参与性民主转化为合法垄断暴力的、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结构。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没有将共产党规定为唯一合法的政党,但仍然采取了一党专政与高度集权的国家构造。
通过这一转化,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与国家立法行政体制之间的必要的区分和张力逐渐地趋于消失。正如韦伯所说,在劳动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时期,任何一种政治形态都不可能彻底摆脱官僚制度。无论是巴黎公社的失败,还是19世纪民族国家体系的巩固,都证明国家作为这一时代的支配性政治形式是难以回避的。在这方面,简单地指责社会主义国家保留了官僚机器或国家并不具有真正的深刻性,“文革”时期国家功能的解体、改革时期和全球化条件下国家扮演的重要角色都迫使人们重新认识国家的重要性。根本的问题在于:在国家继续存在并不断加强的条件下,作为“群众向导”的革命党如何避免自身的官僚化,进而使国家成为一种包含着自我否定趋势的政治形式,即包含着参与性民主活力的政治形式?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中发现:
在苏维埃这方面,它保留或毋宁说重新启用了高薪企业家、计件工资、泰勒制、军事和工厂纪律,以及寻求外国资本等等。因此,一言以蔽之,苏维埃不得不再次全盘接收布尔什维克曾当做资产阶级制度与之战斗的全部事务。为了让国家和经济维持正常运转,他们不得不这样做。此外,苏维埃也重新建立起了前‘警备队’,作为国家权力的主要工具。[19]
列宁一再强调保持布尔什维克与苏维埃之间的必要区分的重要性,毛泽东也认为“阶级的专政与党的专政是有分别的东西,党只是阶级的最觉悟的一部分人的组织,党应当而且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起领导作用,党不应当而且不能代替阶级去实行专政。”[20]但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发展为一种独特的党-国合体,“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都必须统一由党中央规定”。[21]而政党国家化一方面导致中心化的权力集中于政党,另一方面则使得政党与大众的距离日益扩大。伴随政党角色的变化,社会主义的国家体制得到巩固,而马克思预设的这一国家体制的自我否定性却彻底消失了。[22]
“文化大革命”是在政党的国家化过程发展到一个阶段的产物。在政党国家化的条件下,重新进行社会动员,亦即在党-国之外激活政治领域和政治价值,形成大众参与性民主,构成了“文革”初期的特点之一。毛泽东重申革命政党的政治价值,试图通过社会运动和政治辩论打破政党与国家的绝对权威,目的是重构一种包含着自我否定态势的社会体制,即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国家的国家,一个通向自我否定的国家和一个自我否定的政党。作为“文革”宗旨之一的“五七指示”将文化大革命与社会分工的灵活性联系起来,力图从根本上铲除官僚制得以确立的社会分工模式。社会主义实践,就其根本宗旨而言,在于将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工与既往一切等级主义的社会模式(贵族等级的、封建的等等)或对抗性关系(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等等)区分开来,进而让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彻底改造一切再生产等级关系和对抗性关系的政治机制、生产方式和文化条件。“文革”初期,以巴黎公社为楷模的工厂、学校和机关的自治的社会实验(也包括稍后出现的所谓“三代会”即“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之类的群众组织)在各地短暂出现,这是对旧的国家机器进行改造的尝试,亦即一种超越国家机器的文化-政治实践。由于运动与派性斗争、党-国体制及其权力搏斗纠缠在一道,这一在国家和政党之外激活政治的模式迅速蜕变。六十年代晚期以“三结合”的形式组成的革命委员会是一种在群众运动与官僚化的国-党体制之间达成妥协的产物。这一政治形态包含着公社运动的各种因子,如将工人、农民和士兵代表选入各级政府和党的领导机构,要求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者分批、定期地深入乡村和工厂从事社会实践,等等。尽管工人、农民、学生或士兵的代表由于无法适应国-党体制的需求而始终居于权力格局的边缘,[23]但这一在国家的时代对国家进行的创新不能说毫无意义—许多观察者相信:正是由于存在着上述政治实验,相较于苏联共产党支配下的官僚体制,中国“后文革”时代的政治制度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重新思考这一时代的历史转变,我们需要追问:六十年代政治自身的“去政治化”究竟产生于那些历史条件?如何解释这一时代的众多悲剧性事件的成因?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和全面思考的问题,这里只能临时性地勾勒三个要点:首先是前面已经讨论过的群众运动向派性斗争的发展,即群众运动的两极化和暴力化;其次是毛泽东在发动群众冲击国-党体制时不得不诉诸于个人的威望,而这一“权宜性的”方式(即后来所说的“个人崇拜”)在激发人们对于国-党体制的反抗精神的同时却极易导致大众主体性本身的丧失。上述两点共同造成了大众运动的去政治化。第三,政治辩论不断地被纳入国-党体制内部的权力斗争之中(即政治路线和理论斗争的去政治化),而在国-党体制本身遭到严重破坏的条件下,这一斗争又不能被限制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的政治迫害。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至七十年代后期,六十年代的各种实践已经连同“文革”时代的各种悲剧一道,成为党和政府的“拨乱反正”政策的主要对象。时至今日,不但在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机构中,而且在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工人和农民已经渐趋消失。通过对六十年代政治性阶级斗争的反思和批判,社会主义国-党体制一方面将经济建设、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建设作为通往现代化的普遍道路,另一方面以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由,对于公开的政治辩论加以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党已经从特定政治价值的团体蜕变为一种结构性的和控制性的权力体制;政党内部的分歧被纳入了现代化基本路线的技术性分歧之中,从而解决分歧达成共识的方式只能依赖权力体制而不是理论讨论。[24]伴随六十年代的终结,国-党体制力图将政治领域妥帖地安放在自身的框架内,即以一种“去政治化的方式”维持社会稳定。
无论就政党代表性的模糊化而言,还是就国家公共决策受资本利益驱动而言,当代世界的两种代表性的政治体制之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将中国的政治状况与西方的民主危机放置于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内部进行观察:在过去三十年的时期内,两者均处于一个“去政治化”的潮流之中。这并不是说以议会民主为制度框架的多党制与一党执政条件下的政治架构没有重要差异,而是说在“去政治化”的潮流之中,议会民主的多党制正在出现“政治趋同”现象,而一党制下两条或多条路线并存的构造也正在消失,二者共同构成了以政党政治为中心的二十世纪政治模式的危机。我们可以据此总结出下述两个结论:第一,当代政治危机的核心是政党政治的危机,而政党政治的危机则是六十年代末期以降逐渐强化的“去政治化”过程的结果;第二,当代政治危机不仅是中国和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危机,而且也是欧洲多党议会民主和英美两党议会民主的危机,即一种普遍的危机。
如今,我们面对的是一种新型的“去政治化的政治”。在当代条件下,任何忽略、掩饰普遍的民主危机(其核心是政党政治的危机)及其社会条件而展开的一厢情愿的政治变革方案,都不过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延伸而已。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许多例证。[25]
去政治化与理论辩论的终结
谈论政党政治的危机并不意味着政党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已经消失,而是说构成现代政党(及党-国政治)的前提正在发生变异。在这里,我们尤其需要从“政治的视野”重新理解“文革”之后逐渐消失的“路线斗争”这一概念。尽管这一概念多半用于胜利者对于党内斗争的概括,但也显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中的重要现象,即每一次重大的政治斗争总是与严肃的理论思考和政策辩论纠缠在一起。从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党内不同力量对于革命失败的理论总结和政治斗争,到三十年代初期左翼与右翼之间以及左翼内部有关中国社会性质与中国革命性质的历史研究和理论辩论,从中央苏区和延安时代中国共产党内有关政治、军事和国内国际政治的不同分析,到“文革”时代中国共产党内部有关中国社会矛盾的性质的持续辩论—在中国革命的每一个历史阶段,我们都可以看到不同政治集团之间和个别政治集团内部的理论分歧,以及围绕这些理论分歧而展开的政治斗争。由于缺乏保障这些理论和政策辩论持续和健康发展的制度条件,辩论和分歧往往以权力斗争的强制方式获得“解决”。“文革”之后,许多政治斗争的受害者出于对“路线斗争”的深恶痛绝而彻底否定了“路线斗争”这一概念。他们在重新获得权力后,拒绝对党内“路线斗争”向“无情打击”的权力运作转化的机制或条件进行分析,而是试图通过压制或回避这种斗争获得党内意志的统一,从而彻底地压抑了党内的政治生活――由此也就丧失了探讨政党与民主之关系的内在契机,并为政党的国家化――亦即政党的去政治化――奠定了基础。
持续的理论辩论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密切关联是二十世纪中国的革命和变革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正是这种政党体制内部的理论辩论和政治斗争使得政党政治保持内在的活力,它使得政党不致在相对稳定的权力构架下变成“去政治化的”政治组织,也使得政党能够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检验之下通过路线斗争纠正自身的错误。这是一种政党的纠错和创新机制。[26]中国的六十年代有着它自身的理论特点:围绕着如何理解历史及其动力,如何理解商品、商品经济、劳动和生产方式,如何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尤其是围绕“唯生产力论”的争论),如何理解阶级和阶级斗争以及资产阶级法权,如何理解中国社会的性质及世界革命的形势,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政治力量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如果把这一时代的理论辩论与先前一切时代的理论辩论加以比较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从未有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理论讨论像这个时代一样,超出精英、宗教、政党或国家的范围,成为全民性的事件。我们不能不追问:这个时代的政治文化与理论性之间的关联是如何产生的?
在我看来,“短促的二十世纪”所包含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巨大分歧很可能正是动因之一。由于二十世纪中国代表了整个世界变动的激进性质,又由于这种变革的激进性与一个古老的、以农业为主的、现代阶级关系没有充分发展的现实之间有着惊人的分歧,从而革命和变革的激进性首先表现为理论斗争—这是一个改造或转变人们的主体性(所谓“触及灵魂的革命”)的过程,其中渗透着将理论斗争转化为实践的强烈欲望。如同马克思在谈论德国革命的矛盾时所说,“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但是德国思想界的要求和德国现实对这些要求的答案之间的惊人的分歧,是否会同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以及和市民社会本身之间的同样的分歧一致呢?理论要求是否能够直接成为实践要求呢?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27]七十年代中期以前有关阶级、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革命理论如此,七十年代中期展开的有关商品生产和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斗争也是如此。用马克思的语言说,“它在理论上已经超越的阶梯,它在实践上还没有达到。”[28]在这场理论斗争中,针对苏联和中国思想内部有关商品生产能否产生资本主义、按劳分配会不会产生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思考,毛泽东及其追随者发起了一场真正的理论进攻。把这场理论进攻及其引发的思考和讨论视为中国改革的理论序幕也许并不为过,因为它以理论辩论的方式奠定了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的中国改革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方向。
如果我们把当代中国的“去政治化过程”放置在上述过程中观察,这一过程显然包含了两个特点:一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去理论化”,即以“不争论”为契机将二十世纪逐渐形成的理论与实践的明确的互动关系转化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二是政党内部的路线斗争的终结,即以经济改革为中心将全党的工作转移到“建设”(而不是“革命与建设”)上来。这两个政治抉择在七十年代末期深得民心,显然是对“文革”后期混乱的政治局面和权力斗争的回应。“摸着石头过河”的比喻与这一时期引起高度关注的“实事求是”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讨论有关,它本身就是对七十年代中期由毛泽东及其追随者发起的理论进攻的理论回应。然而,当这一策略性选择最终演变为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路线之时,不但理论辩论在政治文化中逐渐消退,而且六十年代一度出现的政治与国家、政治与政党之间的分离和紧张也就彻底消失了。通过将政治与国家(党-国体制)相互统一,那种在“政治不等于国家”的条件下形成的政治辩论和理论探索消失于无形。用“摸着石头过河”描述改革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而必须从实践中总结是正确的,但以此否定改革存在着自己的理论纲领却并不符合实际,事实是:1975年前后的理论斗争及其后对于这一理论斗争的清算共同奠定了改革时代的理论纲领。关于这一点,我在这里只能简略地提出两点论证:
首先,七十年代前期至中期,在毛泽东的安排之下,邓小平复出工作,从而提供了党内两种政治路线展开理论辩论的契机。例如,1975年7月,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国务院成立了以一批党内理论家为核心的政治研究室集中讨论三个世界的划分、苏联社会性质、战争与和平问题、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无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法权等等问题。而在他们的对立面,张春桥等人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以“两报一刊”及《摘译》等刊物为理论阵地,对这些问题做了理论方向截然不同的研究,两者之间的理论争论伴随着政治分歧而日益尖锐化。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内在中国社会性质、商品、劳动、生产力、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等问题上展开的激烈的理论辩论和政治斗争触及了中国后来的改革面临的基本理论问题;没有这样的理论辩论和政治局势改变后对这场辩论的思想总结和政治清算,很难设想后来的改革会按照这一解放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产权改革的路径发展。[29]显然,1975年的理论辩论已经孕育了后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提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许多重要的前提。若没有对这场辩论的理论反思和政治清算,邓小平在再次复出后就不大可能迅速调整改革方向,而更可能沿着他第一次复出后的方针—即通过整顿重建计划经济的方针—推进现代化计划。事实上,1975年的辩论也是中苏论战的理论深化,这一时期理论批判(尤其是关于资产阶级法权、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理论探讨)的对象不但包括苏联出现的有关商品、货币、资本及宗教问题的理论探索,[30]而且也包括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有关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理论。[31]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改革时期的邓小平对于他本人参与主持的中苏论战及其理论路线深感厌恶。[32]
其次,七十年代末期以降,中国共产党内部和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商品经济、价格改革、所有制(产权)问题等等的理论探讨,从不同角度对中国改革的方向展开争论。这就是所谓“思想解放运动”。但无论是从论题来看,还是从讨论的参与者来看,这两场辩论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尽管由于政治局势的变化,论述的政治方向正在发生变化。[33]在1983年遭到压制的有关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问题的争论中,真正的分歧产生于有关异化概念的理论解释。异化概念源自黑格尔的理论,马克思将这一概念改造成为解释被剥削者的社会状况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结束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终结为他人的劳动,进而消灭阶级才能最终消灭人的异化。这场讨论在政治上将“文革”纳入了社会主义异化的范畴加以反思,但在理论上却与1975年前后反复讨论的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等问题一脉相承、与“六十年代”的思想路线—即对社会主义本身的变异和退化的警觉—同根同源。正由于此,尽管周扬在政治上被视为“改革开放派”或“思想解放运动”的文化旗手,但却由于倡导异化理论而遭到改革主流派的整肃。[34]从这个角度看,改革开放本身包含了两种不同的理论立场和思想路线的内在对立,其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自我改革运动。但是,在“去政治化的政治趋势”和“改革与反改革”的框架之中,这种对立在短暂的理论交锋之后没有获得真正的展开,我们只能在“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一边倒的政治运动中察知端倪而已。在改革的领导者看来,“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其说是源自西方,毋宁说与“文革”有着更深的渊源。就理论的深度和辩论的广度而言,这类讨论已经不能与1975年和1977年的理论相提并论。[35]在我看来,七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初期的这场大讨论是二十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最后一场具有高度理论性的政治辩论。
如今,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去理论化”的思想形势。作为对于这一形势的回应,中国的知识界在九十年代展开了激烈的思想辩论,这些辩论构筑的是一个新的模式:第一,辩论并非起源于政党体制内部,而是在知识分子之间;第二,知识分子的思想辩论直接地触及国家变革的方向,从而也在国家变革取向和政策方面产生了影响。这是一种发生于体制内外的、并未被稳定化的互动。从政治与国家的关系的层面看,这一争论的模式恰好也是和六十年代开创的那种将政治从国家的框架下解放出来的尝试一脉相承的。
去政治化与阶级问题
在中国的语境中,国-党体制的重新确立与阶级概念的模糊化或消退直接相关。“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是以“文革”结束后对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彻底否定密切相关的。如何解释在阶级近于消灭的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又如何解释在重新将社会分化为阶级的过程中阶级话语却近于消失?显然,重新研究阶级范畴在中国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变化,对于理解当代“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形成具有关键作用。
阶级概念尤其是阶级斗争的命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石之一,早在1843年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已经阐述了他的阶级观和阶级政治的一般理论,[36]但他本人却没有来得及给予阶级概念或阶级的形成问题以系统的分析。《资本论》第三卷最后一章即五十二章标题为《阶级》,但手稿仅仅开展了一页多一点的篇幅就中断了。在这一页多一点的篇幅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研究阶级问题的一些思考线索:第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现代社会分化为三大阶级,即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获取工资的雇佣工人)、资本的所有者(获取利润的资本家)和土地的所有者(获取地租的土地所有者)。[37]第二,即使在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已经达到最高度的、最典型的发展的英国,阶级结构也没有以这种最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其间一些过渡的和中间的阶层使得上述清晰的阶级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第三,虽然存在着这种阶级界限的不清晰状态,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成上述阶级界限清晰化的趋势却是明显的,这些趋势可以概括为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大量积聚,土地所有权同资本和劳动相分离而独立(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土地所有权形式)。[38]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或理想类型式的阶级概念。即使对于马克思本人而言,这一概念也不能直接地用于对现实的阶级关系和社会斗争的描述。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章中,马克思对阶级关系做了一种可以称之为“政治事态分析”的描述,即从一种历史变动的视野展示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大土地所有者、金融寡头、农民、小资产阶级、中间阶级、流氓无产者、工业资本家、上层贵族等等阶级、团体、社会类别、阶层和其他角色在政治舞台上的复杂的图景。阶级关系的这种复杂状况产生于特定社会构成的主要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即它不仅包含着过去遗留下来的种种生产关系(即过去的生产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些社会阶级的残余),而且也包含着未来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这一事态分析关注的是“这些角色之间的斗争同政权之间的关系”,[39]从而我们可以将之概括为一种区别于结构性阶级概念的政治性阶级概念。但就马克思本人而言,两者之间是完全一致的。
通过对上述两种阶级概念进行综合分析,我归纳出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如下几个要点:首先,无论阶级关系的图景多么复杂,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总是受到基础性的阶级结构的约束,也一定会表现为对特定生产方式或阶级结构的自觉的改造;其次,阶级是一个关系概念,即某一阶级只有在与其他阶级的关系之中才能被定义,从而阶级关系包含了内在的、根本性的、以剥削与被剥削这一特定的关系为客观基础的对抗性。[40]第三,阶级间的对抗性是阶级形成的必要条件,即没有阶级对抗的形势,阶级自身就不能形成;也只有创造出阶级对抗的形势,才能产生出阶级的主体。正是后一点,使得阶级概念从一个客观的概念转化为一个主观的和政治性的概念、一个从运动的内在视野出发才能展示其内涵的概念,即阶级是一个形成阶级的过程、一个将阶级建构为政治主体的过程。[41]这一阶级概念建立在马克思的下述判断之上:只有在现存社会制度行将崩溃之时,亦即在革命的时代,客观的阶级地位和主观的阶级觉悟之间才能达成一致;因此,阶级和阶级关系并不能用一种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加以呈现,促进阶级意识萌发的观念、价值和理论并不能直接地从客观的经济-社会结构中推导出来。
在“短促的二十世纪中国”,上述两种界定阶级概念的方式在革命进程中展开多重变奏,如果不能以一种综合的方法把握阶级问题,就会丧失对中国革命的理解。[42]首先,我们面临的是政党与阶级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即声明“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为无产阶级奋斗,和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党”,[43]但在直接参与创建中国共产党的共产国际代表利金(1895-?,原姓赫尔扎诺夫斯基,1921-1922年任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驻中国代表)、马林(1883-1942,原名亨德立克斯·斯内夫立特,荷兰人,1902年参加荷兰社会民主党,1913-1918年在荷兰殖民地爪哇从事马克思主义宣传工作,1920年起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1921-1923年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中国代表)等人看来,初期的中国共产党由清一色的知识分子所组成,与中国工人群众完全隔绝,至多只能算是“共产主义小组”。[44]在早期中国共产党对自身阶级性质的自我界定与共产国际代表对中国共产党成员的阶级属性的界定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但这一差异并不能够简单地相互解构或相互否定――政治组织的阶级属性与该组织及其成员的政治价值和社会理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并不直接取决于组织成员的阶级出身。在政治的意义上,与其说无产阶级是共产党的存在前提,毋宁说“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并最终实现“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这一使命提供了共产党成立的直接动力。[45]没有这个使命,没有与这一使命相关联的政治意志和政治行动,就没有这一政党的存在。
因此,区分结构性的和政治性的阶级概念,从新型政治主体的角度阐释现代中国的阶级政治,不仅对于理解中国革命政党的各种政策及其推动的斗争是必要的,而且对于分析推动这些运动的政党自身的性质也是必要的。许多现代政治理论家试图解释阶级政治在不同社会的表现形式,他们预设了如下“原理”:
以详尽的、高度制度化的地位结构与通常可以在工业社会里发现的阶级紧张这两者相结合为特征的一个工业社会,要比一个地位等级不明确,也没有得到正式承认的社会更有可能出现阶级觉悟的政治。[46]
例如,在保持着前工业社会的僵硬的地位体系的社会(如德国)更易于产生阶级意识和马克思主义政党,而在缺乏封建等级传统的美国却难以产生强大的阶级政治和具有阶级觉悟的政治组织。然而,阶级政治与阶级结构的关系错综复杂,那种简单地将阶级政治还原为阶级结构的做法,无法解释中国革命的真正动力:中国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并不存在严格的封建等级制,一些进行过激烈的阶级斗争的村庄甚至不存在地主,但为什么恰恰是在中国的广大乡村出现空前激烈的阶级斗争?为什么恰恰在中国产生了具有高度阶级觉悟的、能够推动这一阶级斗争的政党?
革命政党本身不能从其初期成员的阶级构成中推导出来,但这并不等同于革命政治与特定社会条件、一定社会的阶级结构毫无关系。1926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的开篇首先提出了“辨别敌友”这一政治性议题: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我们要分辨真正的敌友,不可不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作一个大概的分析。[47]
毛泽东的分析包含了两个方法论的特点:第一,他高度重视结构性的阶级关系,但始终没有忘记这种结构性的分析是从一种运动的视野、引导运动的革命党的视野展开的,从而其分析的重心集中在不同社会阶层在革命运动中的立场和态度。所谓“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就是要求革命政党必须承担帮助群众辨别敌友、形成阶级政治的责任。这一对于敌友的政治性区分正是阶级自觉或阶级意识得以形成的标志。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的阶级分析虽然以阶级结构为客观条件,但论述的重心却在革命政治的形成本身――上述引语中重复最多的概念是“我们”、“革命”及“革命党”,阶级分析和敌我分析是围绕着这三个概念而展开的。第二,毛泽东的分析方法中还包含了一种综合的视野,即将中国社会各阶级与革命的关系放置在帝国主义时代的世界性关系――亦即“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的中国”这一独特社会性质――之中加以考察的视野。这一分析方法与马克思的结构式的分析方式是一致的,但区别在于:马克思是通过对英国的理想化分析建立有关阶级的结构分析的,而毛泽东则是在一种全球性的、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关系中阐述中国革命与阶级政治的动力和方向。离开这一世界性的视野,中国革命者很难将农民置于无产阶级革命的主体地位之上;离开这一独特的对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概括,毛泽东也不可能清晰地界定国际资产阶级(帝国主义)、民族资产阶级(城乡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小资产阶级(自耕农、手工业者主和小知识阶层)、半无产阶级(半自耕农、贫农、小手工业者、店员、小贩)、产业无产阶级、游民无产者(失地农民和失业工人)等等范畴。正是以这样一种历史判断为前提,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1933)、《我们的经济政策》(1934)、《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等文章中,毛泽东将马克思式的结构式的阶级分析方法(以租佃与雇佣为主线)运用到中国农村社会之中,并为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提供理论根据。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中国革命与农民阶级及农村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亦即革命主体的锻造的问题。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国共内战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推动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黄宗智在《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一文中,用客观性现实与表达性现实及其脱节描述中国革命中的阶级分析。从客观性现实的角度看,土改涉及了全国耕地面积的43%,把地主和富农几乎所有的土地(其中地主掌握了所有土地的三分之一,富农掌握了另外 的15-20%)都分配给了贫农和雇农;通过土改,国家能够以税收和低价收购的办法,获取原来属于地主、又被地主消费掉的那部分农业剩余,除了分给贫雇农一小部分之外,全部被国家投入城市工业化进程。在这个意义上,土改是一次重大的社会-经济革命。但是,从表达性现实的角度看,上述宏观的阶级关系与单个村庄的现实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例如华北地主主要是居住在城市之中的不在村地主,很多村庄根本没有地主。[48]根据一些研究者提供的调查数据和口头访谈,在韩丁《翻身》、周立波《暴风骤雨》、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作品所描写的村庄里,甚至常常不存在按照土地法大纲所定义的地主,租佃和雇佣通常并不发生在地主与佃农、富农与贫农之间,而常常发生于中农和贫农之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现象与中国共产党推动土地改革的指导思想并不完全一致。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强调“在广大群众要求下,我党应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并规定了相应的土地改革办法,如反对侵犯中农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对富农与地主有所区别等等。[49]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等领导人在指导土地改革的工作中,始终强调必须纠正侵犯中农利益、过份打击富农和中小地主的做法。[50]然而,土地改革必须将村庄内的社会关系界定为以地主阶级和雇佣农民为中心的绝对对立,而农民要求获得土地的运动很难被完全限制在土改政策规定的框架内,在革命战争和军事动员的背景之下,许多并非地主的富裕农民因此被当作阶级敌人而遭杀害。因此,黄宗智认为:在1946-1952年的土改和1966-1976年的“文革”中,农村阶级斗争的“表达性建构”越来越脱离客观实践,两者的不一致强烈影响了共产党的选择和行动。“‘文革’是人类历史上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相互脱节的一个极端例子。”[51]阶级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达性现实的二重区分既解释了中国革命中农村阶级斗争的合理性,又说明了这一斗争越出客观现实的给定边界所产生的巨大伤害和悲剧。这一解释事实上与中国共产党在反省这一历史时所说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命题和“实事求是”的方针是基本一致的。
上述分析的说服力是明显的,但这一结构性的叙述没有触及的是阶级斗争与革命政治之间的内在关系。悲剧是革命政治的必然结果,还是背离革命政治的内在原则及其政策取向的历史产物?在“短促的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政党的第一个任务便是通过农民运动和土地改革为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创造出阶级主体,土地改革既是革命的目的,也是革命的手段;《翻身》、《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作品对于阶级关系的描写是否准确是一回事,但它们所以能够征服那个时代的读者,是因为这些作品叙述了无数农民通过土改而产生的摆脱被奴役地位的主体意识和尊严感。农民阶级及其革命性与其说源自一种结构性的阶级关系,毋宁说源自一种导致这一结构性关系变动的广阔的历史形势,一种能够将农民转化为阶级的政治力量、政治意识和政治过程。与那种将“敌我矛盾”或“人民内部矛盾”僵化为一成不变的关系的做法相反,革命政治鼓励通过斗争获得主体性的转化—在这一时代的阶级分析与统一战线策略中始终包含着一种能够促进这一主体性转化的历史辩证法。这并不是说政治性的阶级概念可以脱离以生产方式为框架的结构性的阶级概念,而是说,以将农民创造成为革命主体(和军事主体)为目标的土地改革和政治动员本身正是改造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并创造工业化的条件的一个有机的部分(它不可避免地涉及由生产方式所界定的阶级关系的变更和革命性改造)。
如果革命主体的创造是一个阶级转化(从农民阶级向无产阶级转化)的政治过程,那么,阶级的对抗性就可能通过主体的转化加以解决。政治的对抗性并不等同于阶级的对抗性,后者具有不可调和的性质,而前者却预设了对抗性关系自身的转化—既存在着敌人转化为朋友甚至同志的可能,也存在着朋友和同志转化为敌人的可能。“敌-我”关系是特定社会条件和历史形势的产物,一旦社会条件和历史形势发生变化,“敌我”关系就会发生转化。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中曾经探讨过“反革命可不可以转变?”这一问题,他特别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将来会有不同程度的转变。由于我们采取了正确的政策,现在就有不少反革命被改造成不反革命了,有些人还做了一些有益的事。”[52]如果地主仅仅是地主,他或她“还不能成为乡村社会的社会性乃至政治性的统治者;即使地主有时可以凭借经济上的富有与暴力手段在事实上成为当地的霸主,但是,为了确保统治的正当性,也必须以官僚或士人(举人、生员)等身份在集权性的国家机构中取得自己的地位。”[53]由于科举制度的正规化,中国社会对于身份变动的有效的法律障碍基本解体,阶层和职业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因此有学者将这一以士人独占知识的状态与阶级内容的变通性为特征的阶级制度称之为“道德性的阶级制度”。[54]即使在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以后,乡村社会关系中文化和政治统治权的问题仍然是存在的。就这一阶级制度与国家机器的内在关联来看,所谓“道德性的阶级制度”也就是“政治性的阶级制度”。因此,对于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取消主要集中在取消这一阶级统治的政治基础,并创造出一种与这种阶级关系的再生产机制完全不同的再生产机制。在社会主义政权居于支配地位的条件下,“敌我之间的对抗性矛盾”需要通过社会改造的方式加以解决,而并不必然需要通过对“敌人”的肉体消灭加以解决。我们可以从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中找到大量的例证为此提供根据。例如,在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历史时期,革命政党及时地提出了统一战线的主张,将包括地主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革命对象全部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之内;又如,在社会主义时期,毛泽东提出了严格区分两类不同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55]中国共产党主要以思想改造、社会实践而不是肉体消灭的方式改造战犯,甚至作为中国“封建主义”最高象征和帝国主义附庸的溥仪皇帝也能够“转化为”人民的普通一员。[56]这一敌我关系转化的前提是:阶级主体性是可以转化的;这一主体性转化必须依托于社会关系的改造。在这个意义上,土地改革过程中的“阶级斗争扩大化”不仅产生于阶级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达性现实之间的脱节,而且也是对革命的“主体性转化”的原则的背离。[57]
事实上,“敌-我”的对立经常表现为一种内在的—思想的、价值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对立,而并不只是表现为阶级成员之间的暴力对抗。1944年,在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之际,毛泽东论述了“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这一命题,他说:
解放区的文化已经有了它的进步的方面,但是还有它的落后的方面。······在一百五十万人口的陕甘宁边区内,还有一百多万文盲,两千个巫神,迷信思想还影响广大的群众。这些都是群众脑子里的敌人。我们反对群众脑子里的敌人,常常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还要困难些。我们必须告诉群众,自己起来同自己的文盲、迷信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为了进行这个斗争,不能不有广泛的统一战线。[58]
在这个意义,“敌-我”的政治性关系不但与统一战线的思想相互补充,而且也包含了“自我斗争”和“自我改造”的内涵。上述论断显示了中国革命的内在矛盾,即农民阶级是革命的主体,但内在于农民阶级思想的“敌人”又是革命的对象。在毛泽东于七十年代发表的看法中,我们也仍然可以看到对于农民的二重性的理解。这一切表明:以区分敌我为中心的政治性的阶级概念并不必然地预设肉体消灭或强力控制的暴力形式,恰恰相反,斗争与转化是这一政治概念的两个相互关联的环节。中国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即自己对于自己的革命。从这个角度看,“文化革命”的命题和任务是内在于中国革命的逻辑的。中国革命中的过度暴力与其说产生于阶级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的脱节,毋宁说产生于阶级概念自身的“去政治化”—即将政治性的阶级概念置于客观性的框架下,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方式展开“阶级斗争”。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尽管毛泽东洞见了资产阶级可能产生于革命政党内部的长远趋势,但那一时期的政治斗争很难用阶级斗争的范畴予以解释—1976年之后,人们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是:这一时期发生的政治斗争并不能具体化为不同阶级之间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1965年1月,在发动“文革”的前一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批转陈正人致菠一波“干部深入工厂蹲点”的信时做了一个批示,针对干部特殊化及干群关系的变化,提出“官僚主义者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怎么会认识足呢?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社教运动不能依靠他们。我们能依靠的,只是那些同工人没有仇恨,而又有革命精神的干部。”尽管言辞极为尖锐,但这一将官僚主义干部与群众的对立描述为阶级对立、将两者的斗争界定为阶级斗争的看法,并没有完全背离他一向赞成的那种政治性的阶级概念;就在同一批示中,毛泽东说:“如果管理人员不到车间小组搞‘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拜老师学一门至几门手艺,那就一辈子会同工人阶级处于尖锐的阶级斗争状态中,最后必然要被工人阶级把他们当作资产阶级打倒。”[59]毛泽东对矛盾的性质的界定与他在五十年代有关“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显然有所不同了,[60]但这一独特的对于阶级斗争的描述和界定却包含着一种独特的政治观和阶级观――提倡通过干部深入实际来解决“阶级蜕变”问题与倡导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的。
然而,为什么不仅在军事斗争的条件下,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之后,“阶级斗争”的暴力性也仍然没有终止?为什么也恰恰在这一历史条件下革命政党曾经追求的政治民主和言论自由(作为现代社会的不可或缺的政治价值和政治权利)反而遭到极大的扼制?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仅仅从个别领导人、甚至政党的政策失误的角度着眼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做出理论性的解释。在社会主义时期,一方面,阶级概念的财产权含义已经消失,共产党的阶级代表性问题日益模糊;另一方面,中国革命并没有像马克思预见的那样产生出一个与历史上一切国家形式不同的国家,即向着国家消亡过渡的国家,却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重复了作为合法地垄断暴力的机器这一国家形态。在官僚制国家继续巩固的时代,革命政党诉诸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念对自身进行持续的革新和改造,试图通过激发党内和全社会的政治辩论和政治斗争,避免革命政党在执政条件下的蜕化。在这里,政治性的阶级斗争所关注的与其说是社会阶层的结构状况,毋宁是不同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态度和立场—态度和立场是一个能够通过理论探索、社会实践和政治斗争而发生转变的领域,即一个能动的政治领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其概念而言,是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的自我革命,它诉诸的是一种政治性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否则这场“革命”就不会用“文化”来加以界定。
这一政治性的阶级概念一旦被僵化为结构性的、稳定不变的本质主义概念,就会转化为不同人群之间的对抗性斗争,从而彻底地扼杀这一概念中的政治能动性,扼杀体现这一政治能动性的理论探索和自由辩论。由上至下地、机械地划分阶级成分为国家政治和群众斗争中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提供了前提。因此,我们不仅需要从阶级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脱节和矛盾的角度,即不仅从阶级表述脱离客观实际的角度,总结“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悲剧,而且也要从阶级身份论对于政治能动性的压制的角度解释这一悲剧。唯身份论、唯出身论或血统论是对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所包含的那种主观的、能动的政治观的否定和背叛――二十世纪革命政治的中心任务不正是要摧毁和解构那个由暴力机器和财产关系所塑造的稳定化的等级关系吗?在这个意义上,从一种政治能动性的角度解释遇罗克对血统论的批判就变得极为必要。他的斗争和牺牲表明的是:“去政治化”并不是一种外在于二十世纪政治或革命政治的动力或趋势,它包含在支配了这一进程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内部;“文革”的悲剧性不是“政治化”(其表征是政治辩论、理论探索、社会自治、党-国体制内外的政治斗争,以及政治组织和言论领域的空前活跃等等)的产物,而是“去政治化”(消解社会自治可能性的两极化的派性斗争、将政治辩论转化为权力斗争的政治模式、将政治性的阶级概念转化为唯身份论的本质主义阶级观等等)的结果。反对身份论的斗争是建立在有关人的自由、阶级解放和未来社会的清晰的价值判断之上的。因此,不是对这个进程进行“去政治化”的解释,而是进行“重新政治化”的理解,并以这一理解为基础创造取消和遏制新的身份论(亦即阶级关系的再生产)的制度条件,才是克服这一时代悲剧的真正方式。
如今,我们置身于一个取消了阶级话语的阶级社会。在我看来,问题并不在于简单地恢复过去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我们仍然反思二十世纪阶级政治中产生的悲剧),而在于建立怎样的政治视野面对现代社会的平等问题和阶级分化。或者说,问题在于如何将阶级概念从结构性的范畴内部解放出来将其转化为一种抵制阶级分化为取向的新的政治概念。在“短促的二十世纪”,现代平等主义原则是通过革命的阶级话语深入整个社会的:任何人不应臣属于任何人,任何人不应主宰或剥削任何人,任何人不能成为奴隶;为此,必须消灭主仆关系和剥削关系,必须形成一种摆脱这一对抗性关系的经济,必须建立一种不再复制社会不平等的教育体系,必须创造一种超越以往一切国家形式的国家。当社会重新分化为阶级而阶级话语本身又趋于消失之时,现代平等政治势必面临严峻的挑战。如果说现代社会必须以平等作为自身社会体制的合法性条件,那么,平等主义政治的瓦解与现代社会的合法性危机就是同步到来的。在合法性危机的条件下,完全依托于国家的暴力机器(军队、警察、法律体系等等)或经济发展和消费主义,社会稳定将是脆弱的。如果阶级概念以否定性的方式(即消灭阶级差别)界定了平等政治,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代平等政治将以何种形态获得自身的活力?现实的发展提出的要求是:从“去政治化的国家”向“具有丰富的政治生活的国家和社会”的转变,从阶级再度分化或形成的社会向非阶级化的社会的过渡。
三、去政治化的政治与现代社会
如何解释“去政治化”这一现象及其动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限于中国内部给予分析。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几乎每一次政治变动之后,如法国大革命失败之后,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之后,欧洲和亚洲的六十年代之后,以及1989年的社会运动之后,都存在着广泛的、各不相同的“去政治化潮流”。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现代化、市场化、全球化、发展、增长、全面小康和民主等概念均可以看作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或“反政治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关键概念,正是这些概念的流行导致了人们没有能力展开深入的政治思考。“去政治化”这一概念所涉及的“政治”不是指国家生活或国际政治中永远不会缺席的权力斗争,而是指基于特定政治价值及其利益关系的政治组织、政治辩论、政治斗争和社会运动,亦即政治主体间的相互运动。
为了展开对于“去政治化的政治”这一命题的讨论,我在此简要地对“政治”范畴做一些临时性的界定:第一,政治是一个主观的、能动的领域,而不是客观的构造,或者说是一个在主观能动作用下产生的主客观统一的领域。例如,阶级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这一“客观的”存在并不必然意味着阶级政治的存在。只有当阶级获得自身的政治主体性时,作为一种政治阶级的阶级才存在,阶级政治才会被激发。[61]马克思在论述法国农民时以一种悖论的方式说:一方面,小农人数众多,有着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相互敌对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所以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但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62]如果“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那么,马克思是否暗示:一旦小农转化为阶级,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模式就将终结?
第二,政治活动是能动的主体的领导行为,从而政治与领导权问题具有密切的关系。用韦伯的话说,“一切自主的领导行为,都可纳入其中。人们谈论银行的通货政策,中央银行的贴现政策,工会的罢工政策,也谈论大城市和城镇的教育政策。某个志愿团体主持人的政策,甚至谈论一个精打细算的妻子试图支配其丈夫的政策。我们今晚的思考,当然不是建立一个这样宽泛的概念上。我们打算只从一个政治团体—也就是今天的国家—的领导权或该领导权的影响力这个角度,来理解政治。”[63]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将君主塑造成为一个新政治主体,但君主要构成真正的政治主体必须获得自身的主体性和代表性;葛兰西沿着同一思路将政党理解为“现代君主”――作为一种政治组织,政党构成了现代社会独特的政治主体――有自身的价值观和代表性、有适应这一时代政治发展的组织和运动方式;君主和政党按照各自的方式展开自身的“领导行为”。葛兰西说:
现代君主,神话君主,不可能真有其人,也不可能具体指哪个个人;他只能是集体意志已在社会上被承认,或多或少以行动表现了自己的存在,并开始采取具体形式时所出现的成分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历史已经提供了这种有机体,它就是政党。这是一种基本细胞,其中包含着力图成为普遍的和无所不包的集体意志的种种胚芽。在现代世界中,只有那些间不容发,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当机立断的历史政治行动,才能由具体的个人以神话方式加以体现;······但是这种应急的权宜行动按其性质来说不可能维持长久,也不可能是有机的。······至于建立新的国家或建立新的民族结构与社会结构则不宜采用这种手段。[64]
政治行动,尤其是现代政治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有组织的行动,而不是个人的、英雄豪杰的行动。政治对于主观性和能动性的依托与政治行动的组织化特征在历史中总是展开为一种既一致又冲突的动态构成。
第三,任何政治主体性都必须在一种政治主体间的关系(无论是敌-友关系,还是对话关系)之中才能维持,无论以何种方式取消这种关系,势必构成对政治主体性的否定。从上述角度看,所谓“去政治化”就是指如下现象:对构成政治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的主体之自由和能动性的否定,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主体的价值、组织构造和领导权的解构,对构成特定政治的博弈关系的全面取消或将这种博弈关系置于一种非政治的虚假关系之中。从根本上说,“去政治化”是政治的一种特定形式,它没有也不可能取消政治关系,而是用一种非政治化的方式表述和建构特定支配的方式。因此,我把这一政治形式描述为“去政治化的政治”。
这里试图对“去政治化的政治”的产生做几点很不成熟的说明:
首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一种政治与经济的区分的假说之上的,这一假说反映了早期资产阶级摆脱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对政治和经济的垄断、支配和暴力占有的历史意志。熊彼德曾用“政治交换”这一概念论述早期资产阶级的权力构成,即如果没有某个非资产阶级实体的保护,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就会陷于绝境,不但无力领导它的国家,甚至不能保护本阶级的特殊利益。“政治交换”意味着政治与经济这两个领域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某种分离,如果不存在这种分离,也就不存在交换。从这个角度说,政治与经济的分离与其说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现实,不如说是产生于资本在与政治权力进行交换过程中力求获得更高权力份额的欲望。在漫长的十九世纪,那种政治与经济相互分离的早期资产阶级诉求逐渐地转化为国家和超国家体制对于市场经济模式本身的塑造;伴随资产阶级将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集于一身,政治安排也随之被转化为市场经济的法则本身,即政治领域成为一种从属于经济活动而又似乎外在于经济活动的领域。以政治与经济的分离为中心,现代资本主义试图创造一种自我循环的市场经济及其“去政治化的”秩序;如果说这一诉求的历史合理性建立在重商主义时期中小企业主阶级抵制国家、贵族和君主垄断的过程之中,那么在金融资本时代,这一诉求已经蜕变为以金融资本为龙头的大资本(及其代理人)操控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要求――这一垄断性关系恰恰是通过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有关作为“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的市场概念来加以合法化的,亦即以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来加以合法化的。
其次,从政治的角度看,当资产阶级通过联合无产阶级和其他社会阶层发动政治革命、推翻国王—贵族权力之后,一种去政治化的程序性的国家政治逐渐取代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多样化的政治格局,其实质也就是通过政治交换关系将统治集团中资本主义的和非资本主义的成分连接起来。政治辩论由此转化为权力争吵,而其根本的环节即一种中性的国家概念及其现实机制的诞生。由于这一连接是以资本主义方式进行的,从而连接过程或政治交换本身是以“去政治化的”方式进行的。(例如,通过立宪过程将新富阶级对社会甚至国家的剥夺合法化)这个过程也就是民主逐渐地从政治民主向程序性民主的发展、国家逐渐从政治领域向常规化的权力结构的转化、政党政治逐渐从政治代表性之间的政治博弈向稳定的权力架构下的权力分配机制蜕变。在理论上,这一国家形态的出现直接导致了经典作家们将作为政治性阶级斗争目标的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区分开来,即一方面承认国家是镇压性的、在一定疆域内具有使用暴力的垄断权的机器,但另一方面又必须对国家政权和国家机器加以区分,以此将政治性的阶级斗争的目标限定在国家政权问题上。他们由此将夺取政权的政治性阶级斗争作为政治问题的核心。“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政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这或是发生在国家之间,或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团体之间。”[65]然而,随着政治性阶级斗争的衰退和形式民主作为一种支配性国家模式的出现,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变得日益模糊。这种新的国家形态带有强烈的结构-功能的特点,它甚至能够将各种社会运动和反对运动作为国家交响曲的各种变奏纳入其机器的日常性运转之中。
正如阿尔都塞所说,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治实践中,他们所看到的国家是一个比“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对国家的定义更为复杂的现实。根据他的看法,这个国家定义中缺乏对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现实描绘――这有别于国家的镇压机器,诸如宗教制度、教育制度、家庭制度、法律制度、工会制度、党派体制、传播制度和文化领域等等。他总结说:
国家机器只有一个,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却有许多。
统一的国家镇压机器完全属于公共领域;与之相反,绝大部分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它们显然是分散的)是私人领域的组成部分。
公私的分界仅仅在资产阶级法律的范围内是有效的,而国家“高于法律”:
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既不是公共的,也不是私人的;相反,国家是公共与私人之间一切区分的前提。[66]
如果把前资本主义的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做一个对比的话,那么,前者“存在着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教会”,而后者却以遍及社会的教育(学校-家庭)-规训机制作为其意识形态机器;前者主要在公共领域运作,而后者却在私人领域活动。(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存在着一个由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为中心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系统,它兼具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和国家的镇压机器的双重性质,但以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为主;在当代中国,像中宣部这样的意识形态机器虽然努力行使其意识形态职能,却难收意识形态-规训的效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蜕变为纯粹的国家的镇压机器――其对媒体或其他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也主要不是“意识形态的”,而是以“维持稳定”这一“去意识形态化的”理由为准则的。当然,这一蜕化是一个过渡现象,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正在设法调整自己的策略,力图将消费主义、市场主义、传统主义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对立的意识形态纳入自身的范畴,从而形成新的支配意识形态)由于国家机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日常机制内部,从而国家的存在形态本身具有了某种“去政治化的政治形态”。
阿尔都塞的分析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上,即国家与政权的区分和国家的镇压机器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区分,按照这两个区分,政治斗争就是争夺政治领导权的阶级斗争,而要获得这一斗争的胜利就必须展开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范畴内的政治性的阶级斗争。政治在这里是一个内在于国家的场域。从六十年代政治的角度看,阿尔都塞理论的主要局限在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概念将教会、教育、政党等等全部归入国家机器的范畴,从而没有形成政治与国家的区分。如果六十年代政治包含着一种超越党-国形成新的政治领域的尝试,那么作为六十年代西方社会运动理论资源的阿尔都塞理论却不能提供对于这一政治实践的完整解释。通过将学校、教会等等全部纳入“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范畴,阿尔都塞在理论上取消了文化领域与国家领域之间的基本分界,不但易于导致一种普遍化的国家政治概念(国家政治的泛化),而且也将教育领域、宗教领域和其他文化领域的政治全部置于国家范畴内部,从而限制了文化政治的空间。尽管如此,这一理论在解释国家政治对于上述领域的持续介入和收编的方面,亦即在解释现代社会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的构成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解释力。
与阿尔都塞从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角度分析了统治合法性的“去政治化”形态不同,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的“去政治化”概念是与十六世纪以降欧洲历史寻求“中性化”(neutralization)的持续过程密切相关的。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是经济与政治作为一种“中性化”的社会形态的产生和巩固。在发表于1929年的一篇题为《中性化与去政治化的时代》的文章中,他将维柯、孔德等对人类历史发展所做的三段论式的概括--即从神学阶段发展到形而上学阶段,由形而上学阶段发展到科学阶段或实证主义的阶段――与十六世纪以降的四个世纪的发展直接地关联起来。这是一个世俗化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的中性化――亦即去价值化――过程:从十六世纪的神学过渡到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从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过渡到十八世纪的人道主义-道德、从十八世纪的人道主义-道德过渡到十九世纪的经济。在这些转变中,十七世纪从基督教神学向自然科学的过渡最为关键,因为正是这一过渡将神学辩论中的无法解决价值分歧的困境转化到一种通过对话、交换意见而寻求基本(也是最小化的)共识的中性化的领域中加以解决。在这个中性化过程中,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突出现象是技术和对技术的崇拜越来越具有支配地位――既然技术是一个可以为任何人、任何力量所用的中性领域,一个技术支配的社会的政治也逐渐地中性化了,亦即去政治化了。伴随宗教-神学事务退出中心领域,国家问题的核心便从文化阶段向经济阶段转化,亦即这一时代的中性化趋势在这里最终掌握了政治权力――国家。“最终,国家从这个特定的中心领域中获取了它的现实性和权力,因为有关敌友的决定性辩论也取决于这个中心领域。” [67] 施密特说:
这里的实质是:一个同质化的经济国家与经济思维相适应。这样一个国家企望着现代――一个了解自己时代和文化处境的国家。它必须声明理解作为一个总体的历史发展,这是它的统治权的基础。在一个经济时代,一个没有表明理解和指导经济关系的国家必须宣称自己中立于政治问题和政治决定,并由此撤回统治的宣称。现在,值得注意的是:十九世纪的欧洲自由国家可以将自己按照中立性国家的形象来塑造自己,并把中立性看作是自身的本质上的合法性。[68]
施密特认为上述现象是一个总体的文化中立性的症候,因为十九世纪中立性国家的原则从属于这一时代总体知识的中立性趋势。国家和其他文化领域的中立化是技术时代的产物,但技术并不能提供中立的基础:每一种政治都力图利用技术,从而所谓技术时代这个命名只能是临时性的。然而,施密特的洞见严格限定于欧洲历史内部,而且他的长时段考察方法也未能提供对于十九-二十世纪内部的政治化与去政治化的历史解释。[69]
第三,资本主义历史中的批判性思想和文化,从根本上说,产生于政治文化被充分激发起来的历史过程之中,十九世纪的社会主义运动、政党政治、不同政治派别的分化,二十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学生运动、知识分子运动、劳工运动和革命运动,都可以概括为“政治化过程”,它们致力的基本目标是打破资本主义霸权的“自然状态”。那么,什么是资本主义的生产的“自然状态”呢?在政治与经济分离的原则之下,通过将非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劳动分工模式贬低为“政治干预”的产物,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占据主流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市场经济向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领域的无限扩张提供了一种“去政治化的”、“自然的”或“自生自发的”解释。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关生产的一个基本论点在这里值得重新提出,即一切生产活动均必须以生产条件的再生产为前提,否则连一年也维持不下去。阿尔都塞在讨论生产条件的再生产这一问题时说: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从《资本论》 第二卷发表以来)特别为人们熟视无睹的领域。孤立地看待生产,乃至将它看成(从生产过程抽象出来的)纯粹生产实践的观点,包含着顽固的显而易见的东西(这些在意识形态上显而易见的东西属于经验主义的类型)。它们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日常“意识”里,以至于我们要把自己提高到再生产的观点上来,是极其困难的······然而,脱离了这个观点,一切都仍然是抽象的(比片面更糟:是歪曲的)――即使从生产的层面看也是这样,更不用说在纯粹实践的层面了。[70]
从再生产过程的角度看,“去政治化”即将生产条件(生产资料的再生产和生产力的再生产)的生产从生产过程中排除出去,从而构筑出一个抽象的生产过程。例如,为了维持沿海区域的再生产过程就必须创造廉价劳动力市场,而构筑廉价劳动力市场又必须改变城乡关系(包括摧毁农村的社会关系和生产条件),进而迫使大量农民工涌入沿海城市;最后,为了让农民工适应新的生产条件,就不仅需要让他们学习生产技能,而且还要让他们转化成为遵守现行生产秩序的规范的自由劳动力。但是,主流的媒体评论和经济学家们是在怎样的意义上讨论农民工问题的呢?一,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以及价格问题上讨论沿海的生产过程,仿佛农民工仅仅是再生产的自然要素,而不是为了适应新的再生产条件而发生的整个社会关系变化的产物――这种讨论方式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有关再生产过程的“去政治化的”意识形态特征;二,在公民权利的平等的意义上讨论农民工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的平等诉求有着双重面向:一方面,它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城乡之间的身份分割;另一方面,它力图通过这一解放将农民召唤为一种符合再生产条件的劳动力“主体”――劳动力所以构成“主体”是因为他或她在给定条件下(即再生产条件下)自愿地选择了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的行动。在这里,所谓主体与个人的主体性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一种新的臣属关系的产物。
对于生产过程的抽象化(即掩盖其再生产条件)的后果即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的确立。从二十世纪的历史来看,“去政治化”过程是内在于冷战时代的两个社会体制的:社会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不是单纯的政治运动,通过革命和独立建国运动,它们重组了经济关系和社会模式;西方政党政治日益成为管理经济的一种方式,它们从不同的方面改变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权关系和殖民主义条件下世界劳动分工的基本格局。正是在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取得支配地位的时代,二十世纪政治的核心——社会运动、学生运动、政党政治、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以及通过国家组织经济的方式——全都向着市场化、国家化和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潮流中,资本主义危机时期的国家干预、社会动荡以及革命运动都被解释为政治对于一种自然的市场进程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作为“自生自发秩序”的市场概念不仅是对垄断关系的“去政治化的”掩饰,而且也是一种进攻性的、积极的、有着明确否定目标的“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因此,“政治化”的核心就在于打破这个“自然状态”,亦即在理论和实践的不同方面,以“去自然化”对抗“去政治化”。
当代中国的“去政治化”过程仍然是一个“政治交易”的过程:传统政治精英正在将自己转化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但他们仍然掌控着政治权力,特殊利益集团和跨国资本必须通过交易形式换取权力机器的支持。由于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国家推动的过程,在现代化和改革的名义下,国家权力机器(在国-党体制下也不可避免地包括政党机器)的不同方面全面地卷入了经济范畴,从而这个“政治交易”就转化为“去政治化的权力交易”,其主要形式是不平等的“产权改革”以及由此引发的大规模的利益重组(腐败不但是这一制度性转化过程的必然产物,而且也是在公共舆论中掩饰更大的不平等和非正义的财产转换过程的一个题目――在产权明晰、法制化等名义下进行的反腐败活动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将这一“政治交易”过程合法化了,亦即以法的名义将产权转换过程“去政治化”)。这一新的发展建立在如下前提之下:一,在市场化和私有化过程中,权力精英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分界逐渐模糊,政党逐渐从一个阶级性的组织转化为“去阶级化”的组织;二,在全球化条件下,民族国家逐渐地将管理经济的部分权力与超国家的市场体制(WTO等)关联起来,一种全球性的去政治化的合法化秩序正在确立;三,由于市场与国家逐渐成为相对“中性化”的领域,在公共领域中有关发展问题的分歧演变为市场调节与国家调控比例的技术性分歧,从而丧失了构成左右之分野的政治界标。这几个发展为七十年代末开始、八十年代兴盛、九十年代风起云涌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提供了历史基础。我认为当代世界的“去政治化”过程正是从这个历史转变中产生的政治现象:通过将新的、政治性的安排置于“去政治化的”表象之中,新的社会不平等被“自然化”了。在这个意义上,针对这一不平等的社会安排的批判必须以形成“重新政治化”的条件为前提,亦即以打破“去政治化”或“自然化”的表象为前提。
四、霸权的三重构成与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
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打破“去政治化”的逻辑构成了当代批判的知识分子共同关心的课题。在重新回顾六十年代的政治文化之时,这些知识分子发现构成那个时代的政治文化的关键概念—如进步与保守、左与右等等—如果不是已经失效,便是处于暧昧不明的状态。也正由于此,当代世界的许多反对运动要么变得软弱无力,要么沦为新型霸权的同谋。因此,要打破“去政治化的政治”的逻辑,就必须对当代霸权的新的构成方式进行分析。按照我的分析,霸权至少具有三重构成,它们之间有着复杂的历史关联:
首先,正如葛兰西的霸权概念、阿尔都塞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概念揭示的,霸权与主权国家的暴力控制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有效运转相关。这是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针对资产阶级国家的合法性而产生的理论概念,也是在政治性的阶级斗争中产生的有关领导权问题的政治概念。这一概念主要地用于民族国家内部的、阶级间的政治斗争。葛兰西将这个霸权解释为两种运作方式,即“主宰权以及知识和道德领导权”,主宰权是强制的领域,而“霸权”则是指统治集团通过将引发激烈冲突的问题置于一个“共同”的层面而获得的额外权力。按照他在《狱中札记》中的解释,国家作为某一特殊集团的机构,注定要为后者最大限度的扩张创造有利的条件。但这个特殊集团的发展和扩张被看作是而且的确也表现为“国家”全部能量的共同扩张和发展的原动力。阿尔都塞则通过对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再研究,提出了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问题,在理论上深化了葛兰西所涉及的霸权问题。西方左翼传统对霸权概念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合法性构成及其危机,尤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去政治化的程序政治”的实质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民主危机。
其次,霸权这个概念从一开始就是和国家间的关系密切相关的。因此,我的分析方法不是像许多西方的学者那样将葛兰西式的霸权概念(hegemony)与中国政治中对国际霸权(hegemon)的批判区分为两个概念,而是力图在两者之间重建本来应该存在的理论的和历史的联系。毛泽东的霸权概念始终是在全球关系的范畴内运用的,他对美国和苏联作为“霸权”国家的描述被放置在三个世界的体系性关系之中,其政治性含义不仅是以第三世界为主体,联合和分化第二世界,进而对抗这一两极霸权,形成新型的国际关系,而且是以理论研究、政治辩论和道德感召的方式击破美国和苏联体制的意识形态权威。因此,“反霸权”的实践中包含争夺文化领导权的含义。中国古代经典《春秋》、《左传》用“伯权”和“霸权”概念综合齐、晋、楚、秦等诸侯国家的暴力统治与礼仪支配的双重能力。尽管中文世界的霸权概念主要指称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支配与操控,但也在不同程度上涉及意识形态的问题,即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在春秋战国时代,霸权的确立虽然是王权礼仪濒临危机的产物,但这一危机局势本身也构成了霸权的合法性条件—霸权的构成包含了其他诸侯国对于领导权的承认。关于这一点,中国历代学者在对《春秋》的解释中已经有清晰的表达。因此,中文世界中主要指涉诸侯国关系的霸权概念与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不能说完全无关。
在西方政治传统中,作为一种合法统治权的霸权概念也不是与国际政治中的霸权完全无关的。在《漫长的二十世纪》中,阿锐基(Giovanni Arrighi) 将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与马基雅维利的权力概念关联起来,从而将这一概念从阶级间的关系重新引回到国际政治的关系之中,这为重建两种不同类型的霸权概念的内在联系提供了另一个可能的路径。在马基雅维里那里,权力是许可与强制的结合体,强制当然意味着使用武力或构成有效的武力威胁;许可则暗指道德领导权。“由于霸权这个词,从其词源学意义‘领导权’和派生意义‘主宰权’来看,通常指国际关系,所以葛兰西完全有可能是在使用这个术语的比喻意义,通过与国际关系的类比来阐明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在把葛兰西的社会霸权概念从国家内部关系转换成国际关系时······我们可以简明地逆向追溯葛兰西的思考历程。”[71]“一个起支配作用的国家如果领导着主权国家体系朝着预想的方向迈进,它便行使着霸权职能,而且在此过程中被认为是在追求共同的利益。正是这种领导权才使得起支配作用的国家具有霸权地位。”[72]正是通过将美国的国际支配与全球化的趋势加以重叠,美国确立了自身作为全球霸权的地位。作为一种“去政治化的”楷模(全球化、现代化、市场化、发展、民主等等的楷模),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思想和道德的领导权。这就是西方政治学家所谈论的所谓软实力。美国霸权是在暴力垄断、经济垄断、意识形态领导权以及国际关系的模式发生转变等多重条件下确立的,而在“九一一”之后的侵略战争中,美国的穷兵黩武和单边主义导致了它的领导权危机,从反面促进了世界各种力量以反战和“去美国化”为契机的互动和联合。[73]在这个意义上,“去政治化”的过程遍及国家与国际的双重方面,而打破这一“去政治化的政治格局”的可能性也存在于这两个方面。
第三,霸权并不仅仅与国家或国际关系有关,而且也与超国家的和跨国的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条件下,除了需要在国家领域和国际关系领域中界定霸权,霸权还必须在一种既内在于国家、内在于国际关系又超越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市场关系中加以界定。现代市场关系是一种内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却不能以民族国家的边界和权力加以界定的力量,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家强调再生产过程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链条”、一个全球性的进程,这一点在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当以金融资本为主要形态的市场主义成为一种霸权的时候,许多人也会将现实的市场扩张和政治支配描述为一个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历史进步的历程,从而完全不能展开对于市场扩张与支配的政治含义的分析。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可以视为全球化的意识形态霸权的标准读本,它渗透在各种跨国机制的规章和运行法则之中;诸如原先的关贸总协定、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的以市场一体化的协调机构的形式成立的各跨国组织,均可以视为全球化的意识形态机器——当然,它们不仅是意识形态机器。我们可以说它们具有经济支配和道德支配的双重权力。市场主义意识形态机器的更为直接的表达者是媒体、广告、超级市场和各种各样的商业机制——这些机制不仅是商业的,而且也是意识形态的,它的最为有力之处在与诉诸感官和“常识”,即诉诸所谓日常性和感官需要将人转化为消费者,并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愿地服从其逻辑。市场主义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机器具有强烈的“去政治化”特征,在“去政治化”的社会过程中,它恰好构成了“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
在全球化的语境中,我们需要在国家的、国际性的(国家间的)和全球性的(超国家的和市场的)三重范畴及其互动关系内讨论霸权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上述多重霸权构成不是相互截然区分的范畴,而是相互渗透的、相互缠结的权力网络,它们内在于当代社会的各种机制和网络之中,内在于人们的行动和信仰之中;正是在上述霸权网络的交互作用之中,“去政治化的政治”得以构成。这一点对于理解当代中国的思想和意识形态状况是绝对必需的。当代意识形态霸权经常利用国家的内在矛盾施展其职能。例如,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发展方向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历史过程是基本重叠的,这一过程产生出了众多的经济危机、社会分裂和不平等条件。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全球化并没有消解卷入这一过程的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也没有解决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之间的全部分界。在历史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全球性的力量与重商主义的力量(即国家力量主导下的国民经济)发生冲突是一个常见的现象,例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中,全球化的金融资本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冲突以极为明确的形式展现出来,进而促成了民族国家在全球化浪潮中重构“国民经济”或“国民经济的变体”(如区域联盟)的决心。因此,在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利益的冲突、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之间的矛盾有时较之以往更为激烈。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霸权的全球力量往往会利用特定国家内部的势力挑战政治权威,而一旦政治权威意识到它与其他社会力量的交换关系面临外来干涉,也立刻会以民族利益或其他正当性诉求为由抑制这一内部挑战。
在七十至八十年代,伴随国家统治意识形态在开放条件下的松动,社会思想和立场的合法性密切地联系着对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挑战,这是当时界定独立性和自由的主要根据。然而,知识分子和社会批判立场的这一“去国家过程”并没有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提供“重新政治化”的效果,反而被纳入了另一层次的“去政治化”过程:
首先,这一“去国家过程”产生在一种全球性的历史转变之中,即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威受到全球性力量的挑战的过程中,从而这一以“去国家过程”为标志的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叙述同时也是和国际性的意识形态霸权的确立相互关联的。事实上,所谓“去政治化”过程恰恰是两个国家集团、两种政治体制、两种意识形态进行激烈搏斗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所谓“去国家过程”中的“国家”只是在某种意识形态立场上被指认的国家(即社会主义国家),从而这一“去国家过程”不过是对另一种国家形式的霸权进行认同的过程。在当代中国,“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以一种反国家的表象掩饰了它与新型国家及其合法性之间的内在的联系,从而不过是一种反国家的国家(亦即“帝国”)意识形态――根据上述对于霸权概念的多重构成的分析,这种新型国家意识形态本身具有超国家的性质,从而也经常表现为从一种跨国主义的角度抨击“国家”的立场。
第二,这一“去国家过程”同时也伴随着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去政治化”,它被自然地组织在现代化、全球化、发展和市场的新型意识形态霸权之中。由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力量瓦解了传统的社会纽带,它在改变十九世纪以降逐渐确立的主权关系的同时,也包含了对于维持社会稳定和市场运行的国家机制的强烈需求(例如,当代全球化过程及其机制一方面鼓励金融、生产和消费的跨国化,另一方面力图将移民问题限制在劳动力需求和民族国家主权关系的框架内,从而形成了各地区劳动者之间的隔绝和矛盾。)因此,“去国家化”或反国家的姿态本身又似乎自相矛盾地与法制化、制度化等口号相配合,而后者正是以产权重组为核心展开的国家建设过程。在现实的条件下,问题并不在于是否需要法制化、制度化,而在于怎样的法制化和制度化,以及是否必须将整个社会构造(及其传统)全部纳入法制与制度的框架内部;不在于“去国家”或“反国家”,而在于应该建立怎样的国家及其制度,以及能否在国家及其政治之外形成真正的政治空间。
第三,“去国家过程”所以是“去政治化的”,是因为它以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日益模糊化为前提――正如上文所说,政治斗争主要集中在由谁来掌握国家政权或国家政权的价值取向为何这一关键性问题上,一旦取消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也就等于取消了政治活动的场域和政治斗争的必要性,而将一个政治性的问题转化为非政治的或去政治化的“去国家过程”。新自由主义或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所鼓吹的“国家退出论”就是一个典型的“去政治化的政治命题”。
根据上述几个方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通过与国家的关系来界定的独立性与新型霸权关系(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意识形态的多重霸权)的确立是同一个历史消长过程的产物,从而前一重摆脱(国家)关系与后一重进入(国家的、国际的和跨国的)关系之间至少有着历史性的重叠。全球性的力量与国家力量的相互渗透使得仅仅依靠与国家的关系或与跨国霸权的关系来界定自身立场的方式均陷入困境之中,这也正是当代许多反对运动最终只是图有反对之名的原因。事实上,当代社会的各种社会保护运动包含着激发新的政治的可能性,但同时自身也在经历着“去政治化”过程,它们或者陷于有限的经济目标之上,或者沦为国家机器的延伸物,或者完全受制于各国际基金会项目的要求和逻辑之中,不但提不出关于发展、民主、参与的不同理解,而且在运动中转化为各种国家的、超国家的机制的齿轮和螺丝钉。[74]在这里,如何克服社会运动自身的“去政治化”,将一种批判性的国际主义与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斗争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今天,对任何权力的分析都必须置于一个权力网络的关系之中,从任何一个单一方向上将自己塑造成反对者都是可疑的。如果考虑到三重霸权的构成全部渗透在我们的社会体制之中,而它们之间并非贴合无间,那么,这个概念中的“国家的”或“跨国的”的范畴就有必要加以审察。在这里,打破这些范畴的总体性,从这些范畴内部发现裂痕,寻找新的政治空间,就成为打破“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基本逻辑的必要步骤。例如,中国的改革是在国家分权条件下的市场化进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国家各部门之间存在大量的利益不一致;国家机器的各个分支与国内和国际市场以及其他社会集团有着极其复杂的联系方式,而这些不同的联系方式也导致它们之间产生出利益一致与冲突的多重关系,进而表现为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政治博弈和多重取向。正由于此,我们可以从“国家行为”中发现大量相互矛盾的取向,也可以从不同层次和不同机构的决策方向中看到一致与冲突的同时存在。事实上,当代有关国家的辩论是围绕着“中央-地方”、“国家-区域-全球”等关系展开的,而不是围绕着国家或反国家的轴心展开的。
在这个意义上,将“国家”作为一个单一的分析单位的方法更像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构造。在这里,真正深刻的问题不是确立国家与反国家的姿态,而是如何面对国家的危机。在古典的政治理论中,人民主权的国家是公意的产物。作为人民意志的表示,公意只能是一致的,不同的公民集团或政党所表达的不同利益之间的协议体现为“众意”—众意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作为众意的民主政府中可以存在政治分裂,如政党政治;但在作为公意的国家中,个别的集团及其利益则被认为是有害的。现代主权国家以人民的普遍利益为最高诉求,即国家必须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普遍利益;社会关系中的利益分歧和价值冲突可以通过政党政治(多党政治或党内路线斗争)的形式获得表达,但这种以政党政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政治分裂只能限制在议会和政府的特定框架内,而不能上升为作为人民主权的国家的政治分裂。围绕着这类古典的政治理论展开过各种争论,但它们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主权单一性和主权统一的国家学说。但是,当代世界的最为深刻的政治危机恰恰表现为主权国家呈现了内在的分裂,它无法代表社会的普遍利益,国家的公共政策深受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就中国而言,原先能够体现和协调社会不同利益和意志的政党政治日渐渗入国家结构,它实际上成为分裂的国家关系中体现统一的政治力量。在这个意义上,新一轮的国家与政党的相互渗透和一体化恰恰是市场化和全球化条件下国家难以保持其主权一致性的产物。因此,新的国-党合体是全球化条件下主权国家和政党政治双重危机的结果。在这里,双重的问题是:第一,伴随着政党体制的“去政治化”和国家化,究竟什么力量才能取代原先的政党政治模式,以协调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不同的政治意志、体现不同的政治力量?社会的力量如何能够上升为一种政治的力量?第二,政党的国家化也就意味着政党本身势必介入复杂的利益关系,当代世界的国家危机也必将转化为政党危机,那么,究竟什么力量才是一个体现普遍利益的力量和机制?
政党政治的蜕变直接表现为价值领域的模糊与矛盾。由于国家的改革实践与社会主义价值之间存在重大的冲突,改革运动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运转之间存在内在的矛盾——正是由于这一内在矛盾,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实际上已经或正在蜕化为一般国家机器,即依靠暴力或行政权力进行操控的体制。在这个意义上,当代中国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运作方式并不是按照特定的价值或意识形态运转的,而是按照“去意识形态的”或“去政治化的”逻辑运转的——尽管它经常诉诸于意识形态的语言。当代中国的左右两翼经常在去政治化的政治面前束手无策,原因很简单:这一国家运作机制已经无法在传统的左右模式中进行衡量和评估。主要基于一种合法性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之后一方面“彻底否定”了“文革”,但另一方面并没有“彻底否定”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价值,尤其是作为这一现代传统的历史总结的毛泽东思想。这一条件产生了双重后果:第一,对于国家改革而言,这一传统构成了一种内在的制约性力量,即“国—党体制”每一次重大决策和转变必须建立在与这一传统的对话和博弈之上,至少它必须用一种特殊的修辞方法在这些转变与这一传统之间达成某种协调。第二,对于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群体而言,这一传统构成了一种合法性力量,他们可以利用这一传统与国家推进的不合理的、不公正的市场化和私有化进程进行博弈和协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新自由主义力量的扩张。在“彻底否定文革”与“告别革命”的历史进程之中,重新激发二十世纪中国的历史遗产显然包含了未来政治发展的契机--这个契机绝不是简单地回向二十世纪的入口,而是在“后革命的时代”(即革命时代终结的时代)探索打破“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和“去政治化的政治”的一统格局的起点。
二十世纪政治是以政党与国家为中心展开的政治,二十世纪的政治危机主要产生于政党和国家这两种政治形式内部;但二十世纪也产生了政治不等于国家的政治实践,产生了将参与性与制度构架相互结合的尝试。在现代政治的主体――政党、阶级和国家――均处于“去政治化”危机的条件下,重新寻找新的政治主体的过程必然是和重新界定政治领域的过程相伴随的。这个政治领域的界定涉及各个方面,例如:如何在国家生活和政党政治中重新激活理论辩论?如何在国家和政党之外形成新的政治领域?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出真正的公共领域和公民文化?如何使得教育体制不致沦落为社会等级制的再生产机制?如何将全球范围内争取平等的政治斗争与中国社会的平等政治关联起来?在当代世界的两种社会体制均面临危机之时,我们能否设想一种更具参与性的制度构架,这种构架不仅是在政治选举的层面上,而且也是在生产关系的实际基础上产生?所有这一切要求我们寻找新的综合,即通过对历史的传统(包括古代传统、现代革命和社会主义传统、改革经验)的批判性清理和创造性综合,汲取民主制度与激进民主的各种要素,为新政治的创造提供可能性。这是真正的创造和综合,而不是任何一种简单的复制。在全球化的语境中,这一综合既必须从中国的政治传统和现实出发,也必须考虑当代世界普遍的民主危机。如果说“去政治化”的关键在于政治价值的颠覆和消退,那么,“重新政治化”的不可避免的途径也就在于重建政治价值,激活我们的政治空间和政治生活。如同动人的音乐—无论是辉煌的交响,还是婉转的叙述—能够将不同的元素之间的对话和对抗、各种主题之间构成的创造性张力有机呈现一样,政治是在一种元素与另一种元素之间形成独特关系的方式。取消了差异、多样性、对抗和创造性紧张,取消了多重音乐元素在各自歌唱中形成的复调式组合和对抗,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作为一种“关系”的音乐。
这就是我们在今天重访六十年代和“短促的二十世纪”的真正意义。
2004年12月初稿
2006年7月3日二稿
2006年10月2日改定
鸣谢:本文初稿完成后,于治中、王绍光、王希、林春、曹天予、 崔之元、Alessandro Russo、Claudia Pozzana、Perry Anderson、钱永祥、陈光兴、Christopher Connery、Theodore Huters、韩少功、王晓明、陈宜中、王超华、吕新雨、林少阳等友人曾从不同角度给予批评和建议。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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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政党和国家体制的转化而言,七十年代中期以降的理论争论延续至整个“八十年代”。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这一体制内争论的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随着新生力量的涌现和论题的转变,文化和政治的讨论不再局限于党-国体制内部。尽管这一时代的许多发展为九十年代的“去政治化的政治”奠定了基础,但就这个时代本身而言,我们仍然可以从党-国体制内部和体制外部发现令人怀念的、充满张力的“政治文化”。
[2] 从中苏论战到“文革”时期的一系列理论辩论都证明这两个政治运动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毛泽东发动“文革”,部分的原因产生于对于苏联社会主义演变的估计,即认为演变很可能直接产生于领导集团。(如1965年8月11日听取罗瑞卿汇报时的插话和1965年八九月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出于对中央上层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修正主义的估计,毛泽东认为除了发动群众之外,没有别的办法阻止这一进程。正是这一群众运动的构想和实践使得毛泽东试图将“政治”从政党和国家的领域中解放出来,但这一构想也立刻使之陷入与领导集团的其他领导者之间的斗争之中。这一权力斗争是在阶级斗争的名义下展开的。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详见下文的论述。
[3] 1985年5月20日邓小平在会见陈鼓应时将“文革”中的“四大”与“资产阶级自由化”做了直接的关联,他说:“中国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一种思潮,叫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他们搞的这一套无非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出非法刊物,实际上是一种动乱,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做法。不能让这股风刮起来。全国人大一九八○年专门做了决议,废除宪法中肯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条款,这个条款是‘文化大革命’中写进宪法的。那些崇拜西方‘民主’的人总想搞这个‘四大’。”(邓小平:《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页123-124。)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尽管在政治上对“文革”进行了“彻底否定”,八十年代初期的以“社会主义的自我修正”为宗旨的“思想解放运动”与“文革”的政治传统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理论连贯性。关于这一点,请参见下文及其注释34中有关1983年“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分析。
[4]迄今为止的“文革”研究集中于北京、上海、武汉等中心城市,而对“文革”在全国各地区的不同发展进程缺乏翔实的考订。也因为如此,人们对于“文革”的终结究竟始于1968、1969、1976或其他时期存在不同看法。但地区和时段上的差异并没有排除上述“文革”内部转化的基本逻辑。
[5]2004年底,应博洛尼亚大学高等研究中心的邀请,我在该中心担任了三个月的高等研究员。在此期间,我与Alessandro Russo教授和Claudia Pozzana教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他们提供了包括“How to Translate Cultural Revolution?”在内的一些论文供我参考。(该文即将与本文的英文本一道发表在最近一期的Inter-Asia Cultural Studies上)“文革”与“去政治化”问题是我们阅读和讨论的中心议题。我在此向他们深致谢意。
[6] 葛兰西:《狱中札记》,《葛兰西文选(1916-1935)》,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页341。
[7] 葛兰西的如下论断在当代语境中仍然值得思考:“党永远也不会彻底定型和完成,但这是指每次进展都提出新的任务和责任而言,而在某些党看来,也是指下面这种怪论可以成立:到了这些党不再存在,也就是到了它们的存在在历史上成为多余的时候,这些党才算彻底定型和完成。这样看来,每一个党既然只是阶级的专门名词,那么,不言而喻,一个提出消灭阶级划分的党只有到它停止生存的时候,它才达到了彻底的自我完成,因为阶级不再存在了,从而阶级的体现者也就不再存在了。”同上,页344-345。也是在上述意义上,我提出“政党的提前终结”这一命题,原因是在阶级及其政治继续存在并有所扩张的时期,政党却由于其国家化而提前终结了。
[8] See Adam Przeworski: “Consensus and Conflict in Western Thought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Revised paper prepared for the 2006 Beijing Forum, pp. 2-30. 括号中的民主理论家的主要著作为:Hans Kelsen: La Democratie, Sa Nature-Sa Valeur, Paris: Economica, 1988(1929) and 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Joseph A. Schumpeter: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Brothers, 1942; Anthony Downs: 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57; Robert A. Dahl: Polyarchy: 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1 and 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9] Tom Crumpacker: “The Politics of Depoliticization and the End of History”, State of Nature 2, Winter 2006.
[10] 用毛泽东的话说:“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我们仅仅施仁政于人民内部,而不施于人民外部的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见《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页1476。
[11] 毛泽东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见《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文集》第7卷,页208。
[12]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页1478-1479。
[13] 毛泽东:《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页1502-1503。
[14]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页374。
[15] 恩格斯:《恩格斯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见《法兰西内战》,同上,页336。
[16]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同上,页378。
[17] 柄谷行人:《通向“无产阶级专政”》,《印迹》第一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页242。
[18]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一卷,页572。
[19] 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学术与政治》,页82。
[20] 毛泽东:《同延安〈新华日报〉记者其光的谈话》(1938年2月2日),《解放》第31期。
[21] 毛泽东:《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责任》(1952年12月),《毛泽东文集》第6卷,页252。
[22]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曾经尝试过以党政分开为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但随着一九八九年社会危机的到来,这一取向在九十年代逐渐消退,一种新型的党-国合体模式在市场条件下再度成型。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最后部分会稍加说明。
[23] 作为对这一现象的反弹,六十年代末期在一些地区(如武汉)出现了以实现“三结合”为诉求的群众性的“反复旧运动”—所谓“反复旧”即反对革命委员会向旧有的党政官僚体制的回归。
[24] 1988年,胡耀邦对他的同僚和对手引用了流传很广的四句话,生动地说明了国-党体制的处境:“坚持社会主义无方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没对象,坚持党的领导无力量,坚持马列主义太抽象”。见邓力群《十二个春秋》,页486。
[25] 如果考虑到俄罗斯和其他一些前苏联国家的民主化与寡头政治的关系,那么,这一普遍的民主危机也涉及对于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大转变的重新理解。由于篇幅的关系,我在这里不能详细地予以论述。
[26]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当着如同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的时候,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的时候,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要的决定的东西。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页325-326。)毛泽东在此引述的列宁语录源自列宁写于1901-1902年的《怎么办?》一文,而列宁在文中引述的则是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有关理论斗争的论述。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认为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伟大斗争并不是有两种形式(政治的和经济的)······而是三种形式:与这两种斗争并列还有理论的斗争。”见《列宁选集》第1卷,页242。
[27]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10。
[28]同上,页10。马克思在文章末位的论述清楚地说明了阶级政治与理论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见同上,页15。
[29]根据当事者的回忆,1977年,在大规模改革展开之前,国务院财贸小组下设的理论组就曾整理出《“四人帮”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货币关系方面的谬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有关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部分论述》两份材料,“我们在收集了‘四人帮’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货币方面的材料之后,发现他们在经济学方面确实有一套系统的反动理论,集中表现就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攻击、诋毁”,集中表现在“把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以前的小商品生产的特点,说成是所有商品生产的特点。······只要存在商品生产,就必然存在资产阶级。”邓力群:《十二个春秋(一九七五—一九八七)》,香港:博智出版社,2005,页99。
[30] 苏联理论界提出的商品生产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的论题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前提,“百万富翁不会变成资本家”的论题可以说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前提,而关于货币问题的理论探讨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铺平了道路。我手头收集的1975年出版的《摘译》第5期发表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苏联宗教”的专辑,其中有关“商品货币关系”一栏中发表了N. N. 普纳诺夫等人的《商品生产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货币不能成为资本》、A. H. 马拉菲夫等的《百万富翁不会变成资本家》、格·格利戈连的《社会主义商品货币关系中若干方法论问题》等文章。这一时期发生的有关商品生产、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斗争也可以说正是针对苏联已经出现的“三不理论”,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不会出现剥削,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不可能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这可以谓之曰商品生产上的‘三不’主义。”见秦景池:《苏修鼓吹“三不”主义的目的何在?》(此文实际上是该期《摘译》的评论员文章),见《摘译》,1975年第5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页1。
[31]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稿)中,曾经分析过斯大林将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的错误,但指出斯大林写于1952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承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强调如果能够正确处理两者的冲突,就能够避免两者之间的矛盾发展为对抗性矛盾。这个讲话经过反复的修改和讨论才正式发表。在正式发表的同题文章中没有出现,没有直接涉及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32] 参见下一条注释34中邓小平对周扬提出“异化”问题的批评。
[33]下面这几个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孙冶方有关价值规律的讨论产生于这一时期,他和顾准甚至早在1956-1959年前后就已经关注这一问题并发表了《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孙,1956)、《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顾,1957)、《论价值》(孙,1959)等文。事实上,正是在这个时期,毛泽东通过阅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而重提了商品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这些例子也证明,改革的理论基础事实上萌发于社会主义历史内部。
[34] 关于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讨论发生在1983-1984年,起因是1983年3月7日在为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而举行的纪念活动上周扬所做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后发表于同月16日《人民日报》,该文在王元化、王若水、顾骧的协助下完成)及后来引发的争议。值得注意的是:这场争论的理论源头并不是八十年代,而是更早时期。根据周扬的说法,1964年他曾向毛泽东谈及有关异化的问题,而毛泽东是赞成他的关于异化的看法的。1983年9月30日,为准备即将于10月1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二中全会,邓小平有一个讲话,其中有这么一段话:“周扬同志讲毛主席赞成他讲异化的文章,毛主席是不是吃了他的亏呵?那时候满脑子苏联变质,联系到说我们自己也变质,提出走资派,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打倒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不只在中央打,各级领导都打倒。是不是异化思想导致的呵?······也怪,怎么搬出这些东西来了。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对共产主义没信心。不是说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吗?共产主义被看成是个渺茫的东西,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了。既然社会主义自身要异化,还到什么共产主义呢?在第一阶段就自己否定自己了。否定到哪里去?社会主义异化到哪里去?异化到资本主义?异化到封建主义?总不是说社会主义异化到共产主义嘛!”转引自邓力群:《十二个春秋》,页272,又见陈为人《唐达成:文坛风雨五十年》,溪流出版社,2005,页154)从这个角度看,思想解放运动的理论纲领是从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社会主义历史中孕育出来的,它与邓小平主导的改革路线之间存在的分歧间接地表现了以七十年代末为界标的两个时期之间的政治取向的差别。这一点似乎从未为人所注意和思考。
[35] 2004年,我与鲁索(Alessandro Russo)教授、鲍夏兰(Claudia Pozzana)教授就此共同阅读了若干相关文献,他们的许多洞见促使我重新检阅相关材料,并将有关这一时期的思考与整个“后文革”时期的反思联系起来。特此致谢。关于这一问题的一些思考也见鲁索教授和鲍夏兰教授就我的英文著作所做的讨论。See Claudia Pozzana and Alessandro Russo: “China’s New Order and Past Disorders: A Dialogue Starting from Wang Hui’s Analysis”, Critical Asian Studies, Volume 38 Number 3, Septmber 2006, pp.329-351.
[36] 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不但指出无产阶级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人工制造的贫民,不是在社会的重组下机械地压出来的而是由于社会的急剧解体过程、特别是由于中间等级的解体而产生的群众”,而且也说明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关系是一种对抗性关系,从而无产阶级的出现本身就宣告了“现存世界制度的解体”。“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的身上,即无产阶级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14-15。
[37] 这个有关现代社会三个主要阶级的理论直接来源于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38]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页1001-1002。
[39] Erik Olin Wright, Classes, London: Verso, 1997, p.7. 当代理论家们对马克思提及的阶级界限的模糊性、中间阶级的存在以及“新阶级”(如技术管理阶级)的涌现、知识分子的“目的性”、工人阶级的模糊化等现象进行更进一步思考,提出用“文化资本”、“趣味”和其他范畴对阶级概念进行重新界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但这些理论努力从根本上说并没有脱离生产方式的再生产这一基础性的解释框架。事实上,包括列宁在内的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未否定阶级图景的复杂性,也从未否定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阶级矛盾的简单化”只是资产阶级时代的一个特点,它并不能涵盖不同社会的更为复杂的社会条件。
[40] Ibid., pp.28-37.
[41]我们可以将这一概念概括为一种以了解和促进被压迫者的阶级觉悟和共同利益感为取向的阶级概念。例如,次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等中间阶级也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但这个斗争是保守的,甚至是反革命的,因为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但革命政党却可能将他们视为革命的,“那是鉴于他们行将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这样,他们就不是维护他们目前的利益,而是维护他们将来的利益,他们就离开自己的原来的立场,而站到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见马克思:《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262。
[42] 列宁说:“只有把某一社会或某几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的意向的总和加以研究,才能对这些意向的结果作出科学的判断。其所以有各种矛盾的意向,是因为每个社会所分成的各阶级的生活状况和生活条件不同。”见《马克思的学说》,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13。
[43] 《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页37。
[44]正是基于这一判断,他们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需要支持甚至加入中国国民党的建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其派驻中国南方代表的指令》(1922年8月),《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2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页324-325。
[45]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264。
[46] 西摩·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一致与冲突》(Consensus and Conflict, Essays in Political Sociology),张有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页66-67。
[47] 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页4。
[48] 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见《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2003。
[49] 引自罗平汉著《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页12。“‘五四指示’没有沿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没收地主全部土地的办法,提出应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如:没收和分配大汉奸土地;减租之后,地主自愿出卖土地,佃农以优先权买得其土地;由于在减租后保障了农民的佃权,地主乃自愿给农民七成或八成土地,求得抽回三成或二成土地自耕;在清算租息、清算霸占、清算负担及其他无理剥削中,地主出卖土地给农民来清偿负欠。”同上。
[50] 例如,1946年4月11日,毛泽东说:“首先应当注意的是侵犯中农利益,一经发现,必须迅速纠正;其次是除减租减息外过分地打击了富农与中小地主,亦必须注意于适当的时机加以纠正。”“至于给汉奸、豪绅、恶霸、反动分子以严重打击,只要是真正群众的行动,则不是错误而是必需。大城市中豪绅地主的大声叫喊是必然现象,我们绝不应为其所动。但是到了群众斗争已经胜利、清算减租已经实现之时,党便应当劝告群众,对地主阶级由打的政策改为拉的政策。例如让逃亡地主还乡,给地主以生活上的出路,并联络开明绅士参加某些工作等。拉的政策,其目的在于减少反对力量,使紧张空气和缓下来,因此是必需的。但应注意不要拉得过早,损害群众利益与影响群众情绪。”(《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页103—104。)
[51]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见《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2003。
[52]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页735。
[53] 高桥芳郎:《关于宋代的士人身份》,《史林》第69卷第3号,1986。
[54] 参见小岛佑马《中国的学问的固定性与汉代以后的社会》、《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思想》等文,见《古代中国研究》,东洋文库,平凡社,1988。事实上,中国阶级制度的形成主要是政治-道德性的,而非身份性、世袭性的。《荀子·王制》云:“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参见小岛佑马《中国的学问的固定性与汉代以后的社会》、《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思想》等文,见《古代中国研究》,东洋文库,平凡社,1988。
[55] 毛泽东对于敌我的叙述是政治性的,从而也是根据具体的情境而发生变化的。他说:“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用户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页757-758。)但是,在这个“敌我”的框架内,尽管存在着关系转化的可能性,但敌对关系却难以调和,因此,毛泽东明确地说不能给予“敌人”以“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等;这一点也为后来的各种政治运动内部的专断方式埋下了伏笔。
[56] 除了“敌-我”之间关系的变动性之外,毛泽东还高度重视区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区别既区分了矛盾的性质,指出了“政治”的多重性。毛泽东的政治概念在阶级政治的前提下,提供了“统一战线”、思想斗争和社会改造等政治实践的理论前提。也正如许多人观察到的:这一区分两重矛盾的原则在许多时期、尤其是“文革”时代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57] 正如许多研究者已经注意到的,1946-1952年的土地改革发生在最为激烈的政治斗争和最为迫切的军事动员的背景之下,我们很难简单地用一种原则性的说明解释这一时期发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革命政治的理论逻辑与革命政治发生的具体历史条件是密切相关的,很难完全将两者清楚地区分开来做抽象的理论说明。我所以要从革命政治内部的视野来提出问题也是试图摆脱那种历史效果的目的论解释,试图分析革命政治是否还存在着其他的历史可能性,从而提供反省历史悲剧的另一种视野。
[58] 毛泽东:《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页1009。
[59] 《毛泽东传(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3,页1389。(又,我手头的同书2004年版第1199页上的这段引文不全。另见《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马社香著,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第5页。)
[60]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页763。根据毛泽东的论述,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61]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经区分出“彻底的革命、全人类的解放”与“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两种革命形态,所谓“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的基础”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整个社会的解放”,而“彻底的、全人类的解放”的可能性“就在于形成一个被彻底的锁链束缚着的阶级,即形成一个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一个表明等级解体的等级;一个由于自己受的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个领域并不要求享有任何一种特殊权利,因为它的痛苦不是特殊的无权,而是一般无权,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权利,而只能求助于人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11-12)从这一论述看,马克思所说的“纯政治的革命”就是资产阶级革命,而“彻底的、全人类的革命”即无产阶级革命,因此,政治永远是阶级政治。
[62]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693。
[63] 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学术与政治》,北京:三联书店,1998,页54。
[64] 葛兰西:《狱中札记》,见《葛兰西文选(1916-1935)》,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页323—324。
[65] 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学术与政治》,页55。
[66] 《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研究笔记)》,见《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陈越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页336)原译为“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根据于治中先生的建议,此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译法不妥,应改译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镇压性国家机器”改为“国家的镇压机器”。此处据此做了改动。引文中也一律改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和“国家的镇压机器”。
[67]施密特强调:尽管每个阶段的人类生活都包含了不同阶段的要素,但不同时代有着自己的“中心领域”,人类生活的所有概念只有在与这一中心领域相互关联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具体的意义,例如在二十世纪,上帝、自由、进步、人性、公共领域、合理性与合理化以致自然与文化等概念的意义都只能在与“技术领域”的关联中获得意义。离开了这个中心领域的状况,我们无法把握这些范畴的内涵。See The Age Of Neutralizations And Depoliticizations (1929) , By: Schmitt, Carl, Telos, 00906514, Summer93, Issue 96,p130, 13p.
[68] 同上。
[69]实际上,施密特将“中性化”和“去政治化”视为现代性的内在特征,而技术的支配性在其中构成了关键性的环节。由于他对苏联的敌视,他将苏联视为“中性化”国家的最高形式,但却未能解释社会主义革命为什么能够在二十世纪创造出“政治化”的条件。
[70] 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研究笔记)》,见《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页321。
[71] 杰奥瓦尼·阿锐基:《漫长的20世纪—金钱、权力与我们社会的根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页34。
[72] 同上,页35。
[73] 在国际关系中界定共同利益比国内关系更为困难。如果国际关系的基本特点仍然是国家间竞争权力的模式,一种世界性的霸权就难以确立。因此,阿锐基断言:只有各国相互之间追求权力不是国家行为的惟一目标时,一种世界霸权才可能出现。(同上,页35)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世界霸权并不仅仅是一个传统型的国家霸权,而是真正的全球性霸权。
[74] 例如,当代中国的环保运动在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政府的政策转变方面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多重原因,它们处境维艰,不得不依靠申请各国际基金的支持来维持自身的运作。由于国际基金往往有自身的议题和取向,为了申请基金就不得不遵循基金的逻辑,这使得许多运动难以在当地生根。此外,许多非政府组织在推动生态保护、减少贫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难以构成对政府本身转型—即从发展型政府向社会服务性政府的转型—形成压力。许多地方政府更愿意将这些工作交给非政府组织,而自身却专注于经济增长本身。因此,包括NGO运动在内的许多社会运动的主体性的建立是一个需要复杂的社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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