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哲学

打印

专家热议“马恩阶级阶层理论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

  第二届“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与当代世界”论坛在京举行

  专家热议“马克思恩格斯阶级阶层理论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

  2013年7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理部主办,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研究室承办的第二届“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与当代世界” 论坛在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学部委员程恩富教授,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学部委员李崇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前所长王一程研究员,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李斌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河南省委党校、宁夏大学等单位的科研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理部部主任胡乐明研究员主持。

 

  

第二届“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与当代世界”论坛现场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马克思恩格斯阶级阶层理论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参加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围绕马克思恩格斯阶级阶层理论的主要观点、马克思恩格斯阶级阶层理论的创新发展、当代中国社会阶级阶层流动的现状与问题、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迁及未来前景等议题展开了研讨。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学部委员程恩富教授在发言中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阶层的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我们认识当今社会复杂现象的“钥匙”和“指导线索”。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客观上难以避免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社会阶层”的存在,使中国多年来“两阶级(工农阶级)一阶层(知识分子)”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由此带来了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之间的思想分化、利益纠葛,乃至矛盾冲突。如果我们抛弃了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就可能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战略意识,就会看不清当代国内外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根源、趋势和很多重大政治问题的实质。应当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制下,阶级斗争不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因此,既要反对“以阶级斗争为纲”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

  他认为,在世界上仍然存在阶级社会和阶级阶层矛盾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站稳立场,即要站在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部门在处理和协调劳资矛盾的关系、构建劳资矛盾协调机制时,也要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进行事先协调、主动协调和根本性协调。企业在面临企业改制、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时,要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涉及职工薪资待遇调整时,要与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利润率、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和当地物价指数等的变动情况联系起来,建立职工薪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党和政府应当更多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支持劳动者的合理需求,促进职工权益维护与企业发展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学部委员李崇富教授则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阶层问题的基本观点进行了总结。他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基本思想,大略地归结为二十一条基本原理。其中,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的基本思想包括: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划分是以生产的不足为基础的,它将被现代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所消灭。2、阶级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3、阶级斗争根源于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并具有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理论斗争等形式,但其实质是政治斗争。4、无产阶级是现代社会中最先进的和唯一彻底革命的阶级,其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实现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5、只有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马克思主义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和实现其领导作用。6、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7、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为我们认识阶级社会的复杂现象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等等。

 

  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学说的基本思想包括:1、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无产阶级必须通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2、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必然性就在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激化,即社会化的生产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和不相容性。3、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代替,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首先要努力争取和平地改造旧社会。4、无产阶级革命一般爆发于革命危机时期,即只有下层不愿照旧生活而上层也不能照旧维持下去的时候。5、由于帝国主义时代经济和政治发展不平衡加剧,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的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但不能获得最终胜利。6、坚持以“四个达到”为目标的不断革命论与循序渐进的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以把无产阶级革命进行到底,等等。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基本思想包括:1、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2、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3、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直接由全体无产阶级来实现,只有无产阶级先锋队即共产党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领导力量。4、无产阶级专政体系包括其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核心领导力量(共产党)、社会基础(工农联盟)和维护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5、无产阶级专政的双重任务,是领导劳动群众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并镇压其企图复辟旧制度的一切反抗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6、无产阶级政治统治基本巩固后,必须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劳动生产率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7、无产阶级专政与阶级消灭、国家消亡相互关联,根本前提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和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8、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等等。他同时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都具有长远和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在实践运用中也要注意“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以及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不断发展,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前所长、研究员王一程重点剖析了“新社会阶层”的产生与影响。认为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竞争的情况下,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社会阶层”迅速发展,其中私营企业主的人数目前已接近2000万,雇佣人员超过8000万。在我国工农仍为主体的社会结构构成中,这一阶层的比重和影响力都在不断增加。然而,私营经济和新社会阶层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也影响了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使中国出现了贫富分化逐步扩大的明显趋势,目前各种统计资料均表明,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面对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的状况,社会各群体、各阶层难免出现不同的立场和利益诉求,从而导致社会发展失衡,社会矛盾多发。对此,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协调整合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他认为,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当中有现实和根本的利益、有短期和长远的利益、有局部和整体的利益区分。为此,就要认识和处理好各阶层各群体人民群众现实和根本、短期和长远、局部和整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党和政府必须坚持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始终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里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主要应是指人民群众中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劳动阶级的利益,尤其要注意维护好其中的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只有切实维护好工人阶级和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才能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而维护和巩固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才能维护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对于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差别和矛盾,也要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合情合理的方针政策,使之都能得到合理表达、认真倾听和协调整合。对于不同社会阶层最关注的贫富分化和利益协调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正、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加以解决。为此,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理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孙应帅则运用马克思恩格斯阶级阶层理论,重点分析了中国“新工人”的产生和内部结构的变化。认为由于中国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大量产业工人、“知识工人”和“农民工”等的存在,使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在内容与方法上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所不同。伴随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制、职工转岗,和“新社会阶层“的兴起,中国工人阶级尤其是产业工人和蓝领工人的地位持续下降,工人阶级的整体实力和主体意志出现了弱化的情况。在科技和创新日益成为社会生产发展的引擎之后,掌握了先进技术的知识分子被当做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因而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大量产业工人不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方向。这些观点和认识带有很大的迷惑性,影响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和阶级基础的巩固。尽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工人阶级队伍也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但中国工人阶级自近代出现以来,就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趋势,代表了当时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他们始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和中坚。

  在当今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中最有创新力的一部分。马克思曾经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分工扩大、协作加强等新特点提出了“总体工人”、以及“脑力劳动无产阶级”和“商业无产阶级”等概念。认为无论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参与生产过程,都是“总体工人”的成员,都属于工人阶级的范畴。这为掌握先进科学知识和技术的“脑力劳动者”或“知识分子”作为“知识工人”,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也应注意到,“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层整体成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同时,也存在从不同的立场、角度或分析方法看问题的情况,而有思想认识、科研方法、利益认同等方面的差别。

  “农民工”作为新兴群体,日益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农村还拥有耕田、宅基地、住房等生活资料,但由于其并没有将之作为生产资料用于雇佣劳动赚取剩余价值,因而毫无疑问也属于无产阶级的范畴。当前,农民工总量约达2.6亿人,约占全国职工总数的34.2%。他们和城镇职工一样,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区域分布、行业分工、职业差别、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农民工”的生活状态和幸福指数仍有待改善。为此,今后应当注意逐步改善“农民工”的待遇和生活状况,促进城镇乡村、国企私企、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同工同酬,以有利于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内部的稳定团结。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理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研究室助理研究员陈人江则梳理了当前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研究的新进展,其中重点考察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由于高新技术革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许多发达国家都出现了白领工人超过蓝领工人、以及工人阶级内部出现阶层变化的新的社会现象。因而西方一些学者就此提出,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所谓以体力和产业工人为主的“工人阶级”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中产阶级”或“新阶级”的兴起。对此,学界认为,西方理论界多主张按职业和收入等标准划分“阶级阶层”,这是为了掩盖所有制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阶级关系。阶级首先是生产关系范畴的概念,而阶层则是阶级内部的细划。离开阶级分析的阶层划分,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西方学者按职业和收入等标准划分“阶级阶层”概念,并由此建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并不能把握本质。对于“阶级关系”的划分,应主要用一个国家的家庭净资产占比而不是用劳动报酬占比(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社会贫富差别结构,同时劳动报酬高也不等于劳动报酬占比高。私有制社会的发展,有时使人们的劳动报酬水平波轮式地慢慢提高,但是财富和收入的贫富两极分化却扩大了十倍、几十倍。因此,与劳动报酬绝对量相比,考察劳动报酬占比更能反映劳动者在收入分配和经济生活中的社会地位。

  对于全球化时代阶级问题的表现形式所出现的重大变化,和面临的诸多挑战(如“后工业主义”、“后福特主义”、“后现代主义”、“新社会运动”等的挑战)。学界认为,还是要以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视角出发,从生产关系和权力关系的本质层面、民族国家范围和全球范围相结合的维度,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的视角,以及阶级分析和其他社会分析法的综合运用,来把握当代阶级问题和阶级关系。由于当前全球资本主义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发展,资本积累突破民族国家壁垒在全球层面进行,形成了跨国界的全球资本家阶级,另一方面也相对应地产生了全球工人阶级。相对于全球资本家阶级已逐渐向“自为阶级”演变,全球工人阶级还处在自在、分散的状态,这种状况应当加以改变。

  与会专家学者在围绕相关议题进行讨论交流后,一致认为,马克思恩格斯阶级阶层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观点和科学结论,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社会结构的变革原因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在当今世界和中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对于科学地观察和解释当代世界和中国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有效应对世界和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仍然具有指导意义。面对当今世界和中国阶级阶层的新变化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应当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有关阶级分析的基本方法,坚定站在以工农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改革成果共享和共同富裕。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调整社会内部结构,缓解社会群体和阶层之间的矛盾,以便最大限度地增强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m.syxtk.com/wzzx/llyd/zx/2013-07-12/21759.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7-12 关键字:阶级斗争  中国社会结构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