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辩证法的三个维度——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辩证法形态争论的启示
关于马克思的辩证法,一直存在不同的解释。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探讨这一难题,并引发了激烈争论。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辩证法之谜的探索[1],可以概括为三种解读模式:一是以史密斯、阿瑟、莫瑞和威廉姆斯为代表的“新辩证法”学派,他们认为,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是体系辩证法,是建构《资本论》理论体系的概念辩证法;二是以奥尔曼、哈维、詹姆逊和哈索克为代表的“历史辩证法”学派,认为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是关于生产方式发展规律的辩证法,是关于历史叙事的辩证法;三是以巴斯卡、科瑞文、约瑟夫和若瑞尔等人为代表的“自由辩证法”学派,认为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是自由辩证法,是关于人的自由与解放的辩证法。本文试图考察和分析这三种解释的理论进展及演变趋势,并揭示其理论价值与启示意义。
一、体系辩证法的解释
“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是体系辩证法”,这是“新辩证法”学派的解释。新辩证法学派,也被称作“黑格尔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学派”,近年来的发展非常迅速。伴随着《资本论》研究热的再度兴起,新辩证法学派在英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异军突起,涌现出一批非常有影响的领军人物[2],出版了一大批有深度的研究著作。
何为体系辩证法?简单地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的方法就是体系辩证法,体系辩证法的所谓“体系”(systematic),就是一种逻辑严密的思想论证方式,“这是一种有序的、连贯的、和谐的、有说服力的表达方式”[3],通过对特定历史阶段的本质规定性,以体系的方式进行理论建构,从最简单最抽象的概念开始,一步步发展为越来越具体和复杂的范畴。[4]所谓“新”,就是和以前对辩证法的“旧”解释相区别,“旧”解释认为,“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与思维普遍规律的科学”。
新辩证法学派认为,体系辩证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希腊哲学从一开始就把辩证法定位为研究和推理事物发展过程的两种方法,柏拉图、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分别阐释了辩证法的两个维度,黑格尔对这两个维度进行了系统化[5],把辩证法发展为建构哲学体系的概念辩证法与描述社会变化的历史辩证法。英美的新辩证法学派注重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胜于批判,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从黑格尔那里继承过来的建构概念的逻辑方法,他们明确表示: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构造《资本论》理论体系的方法,其他方法不能称之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对新辩证法来说,科学研究就是围绕这些方法组织理论体系,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理解复杂的具体规定性。具体为什么是复杂的?一方面是因为现象与本质不同一,本质不能直接表现出来,马克思说如果现象与本质同一,所有的科学研究就是多余;另一方面是因为事物不会单独存在,只能存在于相互联系的过程之中,具体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具有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性。
在新辩证法学派中,阿瑟最坚定地主张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就是体系辩证法。阿瑟认为,把马克思的辩证法解读为历史辩证法是误读,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就是体系辩证法。[6]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在性质上相通,表达的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概念的意义以及相互联系为整体的条件。
新辩证法学派提倡的所谓“体系性”,其实就是总体性,马克思辩证法的显著特征是强调总体性,是对研究对象的本质联系的系统把握。体系学派的这些观点源自黑格尔,因为黑格尔强调对总体性的研究就是科学研究,科学研究必须采取“体系性”的方式,“因此,体系辩证法的任务,就是通过特定的秩序来组织这些范畴体系,这些范畴在逻辑上依次展开。如果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表达一个概念向另外一个概念的转化,通过这种方式整个体系被建构起来”[7]。史密斯认同阿瑟对体系辩证法的解释,但是对阿瑟坚决拒绝历史辩证法持保留态度。史密斯认为,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既是体系辩证法又是历史辩证法:作为体系辩证法,研究概念整体的意义及其条件;作为历史辩证法,阐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化发展的历史过程。
尽管对马克思的体系辩证法存在不同看法,但是,新辩证法学派对马克思的体系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1)体系辩证法的叙事方法并不是纯粹的逻辑方法,具有自身的物质基础与历史前提;(2)体系辩证法强调表达方法与研究对象的不可分离性,为了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不能把研究对象各种要素孤立起来进行叙述;(3)在阐释研究对象时,概念的展开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4)从简单到复杂的概念展开过程中,简单与复杂的关系是互为前提的辩证关系。[8]
新辩证法学派对马克思视域中辩证法的解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列宁曾经说: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这也是肯定马克思体系辩证法的比较早的重要论断。《资本论》的展开遵循了从抽象到具体的体系逻辑。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哲学逻辑是从特殊到一般,他本人的辩证法逻辑是强调从一般到具体,拒绝抽象的普遍性,坚持构建多重规定的具体实在性。马克思晚年放下《资本论》的写作,研究东方社会,也是为了把握东方社会形态的具体性,寻找其具体的发展规律,而不是普遍规律。马克思反复告诫人们,不要轻易宣布掌握了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
在《资本论》写作期间,马克思的研究工作的重心从理论发现转向理论表达,致力于探索建构理论体系的方法,反复思考如何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以恰当完美的方式表达出来,如何把实际的历史运动理论化。这时,马克思又重新研读《逻辑学》,并且在辩证法的理解上获得新的突破,通过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把历史的矛盾运动翻译为概念的矛盾运动,刻画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因此,新辩证法学派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的双重解读,重构马克思视域中的体系辩证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但是,新辩证法学派的解释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简单化了,奥尔曼对此做过严厉批评,认为体系辩证法学派想把马克思主义还原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但是缺失了马克思辩证法思想中高瞻远瞩的批判维度与革命维度,由于这些缺失,“这种科学就不能被充分理解”[9]。
二是新辩证法学派把历史辩证法从马克思的视域中排除出去,把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对立起来,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起来,断言历史辩证法属于恩格思视域中的辩证法,这是他们的又一重要缺陷。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辩证法的理解是一致的,都认为辩证法是科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区别是,恩格斯从本体论上阐释辩证法,马克思是从认识论上阐释辩证法[10]。
三是把马克思的辩证法黑格尔化了,对体系辩证法解释的黑格尔味道太浓厚。尽管他们对《资本论》的建构方法提出诸多新见解,但是对辩证法的性质的解释存在一些误区,特别是过于注重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联系,模糊了马克思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别。马克思建构体系的方法和黑格尔的体系方法具有本质区别,虽然双方的体系都是通过概念的矛盾运动来展开,但是哲学基础不同。马克思曾说过:“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
四是新辩证法学派某些成员误读马克思,把体系辩证法建构逻辑描绘成“先验构造”方法,这不符合马克思的立场。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对“先验构造”提出了严厉批判,这些批判抓住了黑格尔体系辩证法的要害。对马克思来说,体系辩证法的表达方法,不是把已有的辩证逻辑应用于研究领域,而是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严格缜密的研究,探索对象与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辨析其中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关注的对象是生产方式的生成与结构,通过严密的概念运动方式,再现生产方式再生产的决定性要素与最基本的运动逻辑。
二、历史辩证法的解释
新辩证法学派对辩证法的解释自然受到历史辩证法学派的批评,他们认为,体系学派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简单化了,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解释方法,还具有其阐释历史的维度。历史学派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历史辩证法的目标就是在迷雾重重、蜿蜒曲折的历史进程中,通过辩证理性揭示历史内在的发展逻辑。
那么,什么是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英美左翼学者对此问题展开新的探索。詹姆逊对历史辩证法进行了长期思考,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理解历史变迁与时代变化的历史理论,历史辩证法就是对历史必然性的思考,思考历史必然性之中的偶然性、极限性、最终不可调和的矛盾性,以及未来的不可能性。詹姆逊强调,对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辩证运动的总体性把握,就是历史辩证法的根本内容。
詹姆逊对辩证法的看法深受卢卡奇的影响,他发展了卢卡奇“如果抛弃或者抹杀辩证法,历史就变得无法理解了”的观点,认为辩证法是理解历史发展变化的钥匙。历史辩证法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性与对抗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辩证法是从历史偶然性中寻找历史必然性的方法,这些方法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继承过来的。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把黑格尔哲学中的历史向度推到了“它的逻辑顶点”,马克思把一切社会现象彻底地转化为历史问题,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具体揭示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基础,“并使之全面开花结果”。
批判实在论的重要成员约瑟夫也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是揭示社会构成、结构转化、发展机制和内在规律的理论。然而,约瑟夫不同意卢卡奇关于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解释。他认为,历史辩证法不是主体辩证法,也不是主体和客体统一的辩证法,而是关于实在的辩证法。批判实在论明确拒绝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化的倾向,他们批评卢卡奇、葛兰西等实践学派的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看作哲学或世界观,而不是关于资本主义的科学。对批判实在论来说,哲学不等于科学,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不是哲学,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历史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批判实在论指出,实践学派的理论家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主体(工人阶级)的理论表达,而不是客观(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知识,结果是作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遭到拒绝,以便迎合作为哲学的马克思主义。
奥尔曼不赞同批判实在论学派对辩证法历史维度的解释。他认为,把马克思主义还原为社会科学,把革命性与科学性对立起来,缺失了对马克思的历史双向抽象过程的解释。奥尔曼把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看作是“哲学舞蹈”,马克思对历史的研究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历史辩证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内在关系哲学是理解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哲学基础。奥尔曼指出,马克思对历史发展过程的研究,并不是按照手推磨、蒸汽机的发展顺序进行研究,而是应用“前提与结果”的双向辩证运动考察历史进程,“具体来说,前提和结果是一种双重运动,处于相互作用中的过程不断发展着,既成为结果,又成为对方结果的制造者”。奥尔曼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概括来自马克思的如下论述:“社会生存过程的任何前提同时也是它的结果,而它的任何结果同时又表现为前提。因此,生产过程借以运动的一切生产关系既是它的条件,同时也是它的产物。”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指向历史变迁中的必然性方面,马克思强调人类创造了历史,但是人类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是在人类自己不能选择的条件下创造历史。
英国学者莫瑞概括了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他认为,历史辩证法是一个复杂而又非常难以理解的概念,但是他相信,可以根据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把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图绘出来。莫瑞把历史变迁必然性区分为五个方面:(1)从一种生产方式到另一种生存方式的转换;(2)特定社会形态与特定生产方式的结合机制;(3)伴随着主导性社会形态(生产方式)走向成熟,新的必然性形式的产生;(4)对某一生产方式的破坏以及推动其解体的矛盾趋势;(5)围绕特定的生产方式的社会斗争,斗争的主体由拥护与反对这一生产方式的群体构成。
从总体上看,尽管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理解存在差异与分歧,但是历史辩证法学派的主要立场基本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是关于历史必然性的辩证法,是研究生产方式矛盾运动规律的辩证法,这些观点也基本符合马克思的构想。马克思一直坚持生产方式的概念是理解历史发展的钥匙,生产方式的发展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笔者认为,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解释,阿尔都塞的观点值得重视:“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的科学,我们可以更具体把其定义为生产方式的科学,生产方式的具体结构,生产方式构造,生产方式的功能,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外一种生产方式的转换方式。《资本论》就是表达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理论。”阿尔都塞指出,辩证法反映事物的转化规律、现实过程的发展规律(包括自然过程,社会过程和知识过程)。根据阿尔都塞的观点,历史辩证法就是研究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律与转化规律的学说,是研究关于建立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社会形态有机总体性的科学。
综上所述,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就是分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推动历史深层逻辑展开的方法,其理论任务是阐释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本质,历史规律就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必然性包括生产方式更迭的必然性;特定社会形态与特定生产方式联系的必然性;新的生产方式诞生的必然性;生产方式矛盾性引起的社会冲突与对抗的必然性和旧的生产方式解体的必然性。总之,强调对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辩证运动的总体性把握是历史辩证法的根本内容。
三、自由辩证法的解释
对马克思自由辩证法的系统研究始于如下问题:历史辩证法强调必然性是否排除了人对自由的追求?自由与必然的矛盾如何解决?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关系是怎样?
对辩证法自由维度的思考始于黑格尔,黑格尔应用辩证法思考必然与自由之间的矛盾关系,认为推崇必然性不会压制自由,必然性是自由产生的条件,必然与自由虽然相互冲突、自相矛盾,但是离开必然性自由就变得不可理解。叶秀山认为,“康德赋予‘辩证法’以‘必然’(但消极)的意义,黑格尔赋予辩证法以自由(但积极)的意义”。这一观点非常准确,因为黑格尔确实解决了自由与必然的内在统一性问题。黑格尔认为:“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马克思把这一观点进一步发展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因此,塞耶斯在其新著《马克思与异化》(2011)中指出:“对马克思来说,包括黑格尔,劳动不仅仅是满足物质需要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人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的基本组成部分。”当劳动成为人类生命的第一需要时,劳动就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人实现自由的途径,这就涉及马克思自由辩证法思想的当代重构。
巴斯卡认为,马克思的“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自由的最高形态,实现这一自由的途径是把马克思的去异化辩证法拓展为解放的辩证法,解放辩证法的目标就是清除“主人与奴隶”的总体性关系。巴斯卡认为,解放就是摆脱受压迫状态,解放的目标是普遍的人类解放,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与压迫;富足与安康(freedom as wellbeing)是自由的基础,其目的是满足人充分发展的需要,这是自由与解放的价值取向;通过充分满足人自我实现的各种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flourishing),最终达到普遍的人类自由发展(universal human flourishing)。这是自由的最高层次,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是一个真正实现了自由的美好社会。
自由的实现必须通过解放,那么如何通过解放获得自由呢?有些批判者指出:“巴斯卡自由辩证法的基本缺陷是缺乏历史具体性”,批评巴斯卡建构的自由辩证法非常抽象,缺乏现实性,没有实现自由的具体途径。笔者认为,这些批评其实是忽视了巴斯卡的“解释性批判”(explanatory critique)路径。巴斯卡的论证可概括如下:(1)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关键之所在,社会主义理论从空想变为科学,离不开科学性。科学活动的本质就是发现事物背后隐藏的本质规律和运行机制,掌握了科学性知识就可以对非科学的理论进行批判,特别是对错误的自由理论进行批判。(2)批判性是批判实在论的显著特征,哲学批判包括两个方面,不但批判这些错误理论的缺陷与不足,而且还要追溯产生这些错误的社会历史根源,这样就涉及变革社会的政治实践。(3)实践性就是要付诸实际的政治行动,这是争取自由的必由之路。在实现自由的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限制,解放的目标就是不屈不挠地清除与取消这些限制。这既是巴斯卡解放论证的逻辑结构,也是解释性批判的基本路径。
巴斯卡的自由辩证法遭到罗伯特与约瑟夫的猛烈批评。罗伯特在《抽象的解放:关于自由踪迹的两种辩证法》一文中对巴斯卡自由辩证法全盘否定,他认为,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的解放规划建立在超历史的抽象自由观念之上,这一概念不能解释自由的形式,也不符合马克思自由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对马克思来说,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意义。自由的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伴随着历史变化而变化。劳动力商品化是自由的缺失,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自由与生产资料占有者购买劳动力商品的自由,是资本主义对自由的“双重扭曲”。
罗伯特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巴斯卡确实没有详细论述统治与剥削的社会关系以何种方式阻碍了争取自由的社会变革。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以商品化形态表现出来,因此,劳动者出卖自己劳动力条件下的自由,不是真实的自由,只有在劳动者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时才有真正的自由。巴斯卡的不足恰恰是忽略了马克思对自由形态商品化的历史分析。
批判实在论派另一个重要成员约瑟夫也激烈地批评了巴斯卡,认为巴斯卡对自由辩证法的解释不但没有发展马克思的基本思想,相反,完全是“抛弃了自由辩证法”。因为超历史的、目的论的、抽象的自由解释,实际上是毁坏了自由辩证法,因为自由概念被彻底掏空了。约瑟夫说:“巴斯卡的新自由辩证法详细阐释了自由的普遍性特征,但是放弃了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具体性,因此,不能确定自由的特殊性,因而巴斯卡无法回答需要什么样的自由?自由为了谁?为什么要自由?”约瑟夫的批评确实抓住了巴斯卡的主要理论缺陷,马克思对自由问题的分析不是抽象的、超历史的,而是在具体的生产方式条件下,考察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巴斯卡把追求自由看作是去废除抽象的“主人与奴隶关系”,放弃了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具体性分析方法。因此,约瑟夫说,马克思的自由辩证法被巴斯卡抽象的普遍伦理学所断送。但是,英国学者科瑞文对巴斯卡自由辩证法的看法却与约瑟夫截然相反。
科瑞文认为,巴斯卡的自由辩证法很有价值,自由辩证法需要双重论证,不但需要马克思的科学论证,而且也需要巴斯卡的哲学论证,哲学论证与科学论证是互补关系。科瑞文指出,马克思对自由辩证法的论证,展示了历史唯物主义对自由的历史必然性的论证,也就是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嵌入了自由的逻辑,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揭示了人类追求自由的历史动力。但是,自由辩证法也需要道德必然性论证的补充,否则不能回答人为什么需要自由的问题。科瑞文说,巴斯卡的道德必然性的规范论证很有说服力,阐释了人类争取自由的自我认识能力、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共同社会规范,以及实现“每个人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必需的道德条件。
科瑞文概括了巴斯卡道德规范论证的当代意义:全球化使当代世界成为一个整体,环境生态问题和每个人有关,这样,对自由新的哲学反思得以出现。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必须尊重人类共同的需要、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价值观,其中市场力量应该服从民主的需要。这是一个人性化的全球化,人与人的相互依存、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把人类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基于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对自己的认识与理解,而不是基于全球化的跨国公司和物化的市场力量。“可以肯定,这是塑造了新的合理的全球意识的当代社会条件,但这并不改变的这个事实,即这种前景与人是什么这个更深层次的真理密切相联”,这个真理就是自由。
科瑞文尝试把巴斯卡和马克思的自由辩证法结合起来,用批判实在论丰富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推动批判实在论的发展,这些尝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科瑞文对资本主义全球化发展逻辑的观察也很深刻,他认为,资本主义弊端的普遍化和各种危机的加深,催生了新的批判意识和新社会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各种争取自由与民主的因素在汇集,必然会支持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革命性改造。他乐观断言:“这些潜在因素可能会使‘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的发展的条件’的理想得以实现。”柯瑞文用马克思的方法补充巴斯卡的自由辩证法,把巴斯卡的辩证法放回具体社会历史进程中,用巴斯卡的方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使其时代化,以新的角度确认自由辩证法的解放潜力。尽管这些努力存在新乌托邦倾向,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值得积极肯定。
巴斯卡对自由辩证法社会实践性的解释、约瑟夫和罗伯特对自由辩证法客观性基础的强调、科瑞文对自由辩证法历史具体性的分析,都具有启发性。这些研究成果使我们更清楚地辨认出马克思自由辩证法的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自由辩证法的历史具体性。自由既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根据历史发展状况将人类自由分为三个阶段:“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形态、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形态、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形态。第一阶段自由表现为以“人的依赖性”为特征,第二阶段自由表现为“物的依赖性”特征,第三阶段自由特征表现为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历史具体性强调没有抽象的自由,自由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二是自由辩证法的实践性。自由的程度由实践的程度所决定,生产力的水平代表着人类物质生产的实践水平,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实践活动的深度与广度决定着自由的深度与广度。
三是自由辩证法的客观性。追求自由的活动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社会结构是自由发展的客观性基础。自由表现为人类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过程,这是一个受客观规律支配的过程。
四、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辩证法争论的启示
可以发现,英美学者对马克思视域中辩证法的解读涉及的其实是辩证法的三个方面,而不是辩证法的三种形态。也就是说,这些解读模式探讨了马克思视域中辩证法蕴含着的三个维度:体系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和自由辩证法。体系辩证法阐释概念的逻辑,历史辩证法阐释资本的逻辑,自由辩证法阐释解放的逻辑。
我们过去认为,马克思对辩证法改造就是把黑格尔“头脚倒立的辩证法”颠倒过来就完成了,其实,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认识与改造并不是一次就完成了,而是经历了几个大的历史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期间,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逻辑,这些批判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哲学的贫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马克思把精神异化解读为劳动异化,通过批判地改造黑格尔哲学,致力于自由辩证法的建构,认为自由是异化劳动的扬弃、人本质的回归。第二个阶段是马克思研究经济学时期,这一时期马克思研究的重心是探索历史重大变迁背后的深层结构,通过对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批判,追寻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这一时期马克思重新阅读黑格尔的《逻辑学》,进一步思考历史研究方法,通过概念的总体化在历史运动过程中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时期马克思视域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第三阶段是《资本论》写作阶段,马克思从研究的方法转向叙述的方法,寻找如何把自己的历史发现用恰当的方法表达出来。为了这一目的,马克思重新阅读黑格尔,思考的重点是建构理论体系的概念辩证法,寻求建构理论体系的逻辑方法,通过概念矛盾运动的逻辑展开来表达《资本论》的研究成果。
马克思把“辩证的”方法与“科学的”方法看作同义语,马克思曾经说,他使用的科学辩证法的秘密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繁杂的社会现象发现隐藏其中的社会发展规律。辩证法的科学性表现为探寻历史的深层结构,发现其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辨析其发展规律。体系辩证法是辩证法的理论维度,历史辩证法是辩证法的实践维度,自由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价值维度。自由辩证法贯穿在马克思全部理论活动中,自由辩证法的价值取向是人类的普遍解放,争取自由解放的必由之路是积极地改造自然与社会;历史辩证法是马克思理论体系的基石,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的集中体现;体系辩证法的鲜明特征是追求理论的科学性,它集分析方法、说明方法与解释方法于一体。
史密斯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的‘辩证法’主要是指三个努力:(1)系统地重构资本的一系列决定性要素(体系辩证法);(2)重建资本主义发展的主线(历史辩证法);(3)关于理论和实践统一的辩证法。”这段话说明,史密斯已经认识到辩证法有三个维度,但是仅仅局限于《资本论》。他对前两个维度的概括基本正确,但他对第三个维度具体内容的描述比较抽象,“关于理论和实践统一的辩证法”的表述比较含糊。其实,马克思的自由辩证法就是实践的辩证法,解放规划就建立在自由辩证法的基础之上。
将体系辩证法、历史辩证法、自由辩证法视为马克思辩证法的三个维度,可以使我们重新审视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围绕辩证法解释引发的争论,并且确立超越这些争论的路径。马克思针对不同的研究任务,探索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同维度,最终建构了辩证法的三个维度。如果像阿瑟那样,不承认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的联系,把二者对立起来,压缩辩证法的应用范围,从方法论角度看,也违反了辩证法普遍联系的基本原则。体系辩证法学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体系中的范畴在展开过程中和历史中的具体社会形态相联系,在《资本论》中体系与历史之间关联性的考虑以其他的方式表现出来”。巴斯卡指出:“现在是再总体化辩证法的时候了。”巴斯卡对马克思视域中的辩证法研究具有哲学启发性,为我们重返马克思辩证法的本真故乡提供了指南,不足之处是缺乏总体化的具体策略,因为巴斯卡的兴趣是建构自由辩证法,或者说,是他认为自由辩证法才是辩证法的真正形态。
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对辩证法的研究,并没有仅仅局限于马克思的文本上,一些成员对辩证法的系统解释已经扩展到当代世界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这对于回应当今世界面临的挑战性问题有启示作用,辩证法仍然是把握当代世界深刻矛盾与冲突的有效手段。重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批判维度与自由解放规划,是英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的重要贡献。
总之,英美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研究,深化了我们对辩证法的认识。体系辩证法揭示了《资本论》的建构逻辑,具有鲜明的批判性;历史辩证法追求历史必然性,是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关键之所在;自由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以争取人类自由发展与普遍解放为目标。这三种形态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当代价值。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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