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新:马克思一个极其深刻的历史观点
马克思一个极其深刻的历史观点
何 新
马克思指出,权力有两种。一是财产权力即所有者的权力,二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资产阶级的统治来自于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
当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消灭的物质条件尚未形成以前,即使革命阶级暂时地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它的胜利也只能是暂时的。
如果资产阶级实行统治的经济条件还没有充分成熟,即使从政治上推翻了君主封建制也只能是暂时的。总之,政治权力从属于财产权力,财产权力决定了政治权力。
因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
“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1页)
据此原理观察现代历史:
——1917年在推翻农奴制的革命后,俄罗斯有没有可能在资本主义经济不成熟的社会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可能,事实也没有。实际建立的新制度,是斯大林主义模式的红色贵族等级特权制度。
这一制度在1990年代被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的白色革命所颠覆。此后的俄罗斯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基础上建立了现在的半国家资本主义、半市场资本主义的混合经济制度。
——那么,1949年的内战革命后,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有没有可能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
也同样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说:
"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依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形态为依据。"
换句话说,尽管前苏联和中国的意识形态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制度,我们判断它的时代性质却不能以这种意识形态的自我意识为依据。
【马克思的原文】
“财产关系上的不公平’以现代分工、现代交换形式、竞争、资本积累(“积聚”)等等为前提,决不是来自资产阶级的阶级政治统治,相反,资产阶级的阶级政治统治倒是来自这些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宣布为必然规律和永恒规律的现代生产关系。
因此,当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必然消灭、从而也使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必然颠复的物质条件尚未在历史进程中、尚未在历史的“运动’中形成以前,即使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它的胜利也只能是暂时的,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本身的辅助因素(如1794年时就是这样〉。
所以,法国的恐怖统治所能起的作用,只是通过自己的猛烈锤击,象施法术一样把全部封建遗迹从法国地面上一扫而光。这样的事情是懦怯的资产阶级在几十年中也办不到的。
因此,人民的流血牺牲只是给资产阶级扫清了道路。
同样,如果资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经济条件没有充分成熟,要推翻君主专制也只能是暂时的。人们为自己建造新世界,不是如粗俗之徒的成见所臆断的靠"地上的财富”,而是靠他们垂死的世界上所有的历来自己创置的产业。
他们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首先必须创造新社会的物质条件,任何强大的思想或意志力量都不能使他们摆脱这个命运。“ ( 以上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四卷,马克思《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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