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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为什么俄罗斯保留的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的好多倍?

刘国光:为什么私有化的俄罗斯保留的大型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好多倍?


 

十七大重申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学习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系列笔谈■刘国光

  十七大报告重申了"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方针。目前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形势引人注目。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文件只是重申,并且着笔不多,但我认为十分重要。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是怎么提出来的,提出来的时候,解决了哪些问题。

  我们知道,这个方针,正式地完整地提出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十五大正好处在世纪转折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一个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我们要解决二十一世纪最初十年的两个任务,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一位的问题就是要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体制;没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何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不确立基本经济制度,那我们什么也谈不上。所以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心骨,并要在新世纪坚持下去。

  当时有一些人担心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针对这样的情况,十五大报告做了回答,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并特别讲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十五大报告讲,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十五大报告这个讲法是非常正确的,解释了人们的疑惑。因为当时我们国有经济的实力还很强,战线还很长,国有经济稍微收缩一点不要紧。同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需要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和余地。

  当时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那个时候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已经开始兴起,理论界和民间很担心搞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不是搞私有化,搞到资本主义去了。党的十五大在关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方面着重解决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问题。十五大报告说:"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不是社会制度的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我觉得解释得很好。我们多吸收一些社会资本,多吸收一些民间资本,参加到我们国有经济中来,壮大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量,这不很好嘛!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起草时,关于股份合作制我们讨论了很久,最后定性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一种集体所有制形式。当时也有人反对股份合作制,因为那时股份合作制界定不是很严格,各种解释都有,各种情况都有,社会上一些人认为股份合作制是搞资本主义、搞私有化,那是不对的。党的十五大做了定性解释。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股份合作制,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当然是可以的。因为劳动者自己也参股,是劳动者自己的,所以不存在私有化的担心。股份制合作制有点像恢复到高级农业合作的形式,高级社实际上也是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当时没有股份这个概念。股份合作制不仅仅是我们农村的劳动集体,乡镇企业、城镇二轻集体、国有小企业也可以采用这种形式,都可以走这条道路,这是非常好的一个道路。我当时是非常主张股份合作制的,我说过股份合作制起码要搞20年。

  这里要说清楚,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与私人合伙和私人控股公司不是一回事,资本家的合伙和控股公司是雇佣劳动,让别人替他劳动,那是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人说资本家的控股的公众公司也是一种新公有制,这是胡说八道,把这种不是劳动人民的东西都叫做是公有制,这怎么可以呢。

  现在距离党的十五大已经10年了。公有制的比重下降,私有制的比重上升,是很必然的现象,因为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原来私有制少,改革前几乎从零开始,私有制加快发展速度,比重会提高,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速度相对慢一点,比重也会降低,这是一个很客观的过程,我们不能够有非议。但是要有一个限度,正如江泽民同志说的:"所谓比重减少一些,也应该有个限度、有个前提,就是不能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现在,理论界和民间有争论,我们所有制的比例,公降私升的比例,是不是已经到了界限了,是不是已经到了一个关头了?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呢?因为我们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改革方针,后来有些人把它变成了"国退民进",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退。在"国退民进"这样的情况之下,国有资产会很快流失,变成私有财产。股份制原来不是一个私有化的道路,只要我们控股就是公有制。但是假如把控股的比例降到一定的比例,就等于把企业卖掉。国有企业在重组过程中,把企业整个卖掉,或者把企业转为私人资本、外国资本控股的趋势是很厉害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要考虑一下,我们的公有制经济,我们的国有经济,到底占什么样的比例才合适,是不是还要继续这么搞,比例上是不是还要继续退。公有制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比例可能丧失,这个问题要引起注意。

  中国的所有制结构,经过约30年的变化,是否已达到影响公有制为主体的程度,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目前人们根据各自的估计数据,大体有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是认为,"公有制经济虽然比重下降,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格局并没有改变,其主体地位依然巩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仍然继续掌握较强的控制力。"第二种是认为,"公有制经济的资产优势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在巨大的产业和地区范围锐减削弱,使得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总体上看显现出开始动摇的迹象"。第三种是认为,"公有制经济已经丧失主体地位,中国经济已经是私有制起主导、主体和基础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认为公有制已失去主体地位的经济学者,不仅有忧虑或反对这种现象的人,也有欢迎这种现象的人。如某大学教授写文章谈,他主张不要再提"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了,因为他判断"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主体地位"。

  上述公有制主体地位,㈠仍然巩固,㈡开始动摇,㈢已经丧失的判断,都是建筑在非官方统计数字的基础上。由于国家发展部门和统计部门近些年没有提供我国公私经济对比的比较完整的准确数字,所以难以准确判断我国所有制结构的现状。

  现在社会上很多议论,甚至有人把意见提到人民代表大会,要我们国家统计机构和有关的部门公布这方面的材料,到底现在各种所有制的比例是什么样的,希望人大来监督这个事情。党中央一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涉及经济工作的中央会议,以及这次十七大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这一主张,强调一这主张,宪法上也庄严写上了这一条。这显然不是说说摆样子的。国家各个部门都应该为实现这一主张而努力,密切关注分析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动态,为党中央正确掌握形势,采取对策,保卫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提供服务。

  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有利于调动两个积极性,这对于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是必要的。但是,"两个毫不动摇",要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为前提。如果不坚持这个前提,公有制主体地位就有可能被动摇。十六大以来,两个毫不动摇虽然一再并提,但时常不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提,实际上讲得多做得更多的是后一个毫不动摇,而较少听到前一个毫不动摇。这种情况对所有制结构朝着不利于公有制主体地位变化,起了催化的作用。同时推进了实际经济生活中的私有化倾向。

  企图把中国改革引向私有化方向的人士,一方面大肆宣传"公有经济低效论"这个不能成立的伪命题,一方面把中央调整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有进有退"的方针,篡改为"国退民进"的主张。在这样的氛围下,某些官员也认为,国企办得越少越好,置"公有制为主体"的底线于不顾。

  本来,在改革初始阶段,由于国企覆盖面过广,战线过长,收缩国企的数量集中力量办好有素质的国企,开放民间经济的活动天地,这是必要的,但不是说国有经济办得越少越好。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负有帮助政府调控经济,保证社会正义和公平的经济基础的责任,理应在国民经济中保持足够的数量比重,发挥其主导作用。像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不能以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国家的"国际经验"为依据,来确定国有经济的比重。原来,我们中央国有企业有几千个,全国的国有企业十几万个,现在,中央一级的国有企业已由2003年的196家,减少到157家。下一轮整合方案,央企数量将至少缩减三分之一,目标是到2010年将央企调整和重组到80至100家。令人不解的是,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这么多的人口,这么大规模的经济,到底应该掌握多少国企,其中中央应该掌握多少央企?俄罗斯已经转型为资本主义国家了,普京总统无疑也是效忠于私有制的,但他在2004年8月宣布,确定1063家俄罗斯大型国企为总统掌握的国有战略企业,政府无权对这些战略企业实行私有化。同样是中央掌握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什么私有化的俄罗斯保留的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好多倍。

  最后讲一点关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党的十五大特别讲到两种实现形式,一种股份制,一种股份合作制,但是实际上我们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很多,有社区所有制、社团集体所有制,还有基金,特别是公募基金,包括养老金,等等,不用说,还有必要的国有独资的形式。这都是我们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党的十五大提出来搞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正确的,但我们不要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限于这两个。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五届三中全会报告的起草我也参加了,那时没有注意到,现在回过头来看,我觉得这个提法恐怕还有考虑的必要。公有制有很多实现形式,股份制也是一种,是一种重要的实现形式,但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关于股份合作制,原来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资本联合大体上平均。后来变成了经营者持大股,那就变成卖给经营者了,有许多股份合作制企业就变质了。这些问题是在我们执行十五大决策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不能掩盖我们取得的伟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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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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