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工厂:富士康的企业伦理赶不上成都餐馆的小老板
富士康的企业伦理赶不上成都餐馆的小老板
徐开彬 (旅美学者)
在短短的五个月内,位于深圳的富士康已有12位20来岁的员工跳楼自杀,10死2伤,这在中外企业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据报道,富士康与深圳市公安部门、劳动部门、工会及宝安区政府调查后认为,并未发现员工坠楼事件与企业管理、劳动权益等有直接关系。然而,这个结果很难令人信服。就在富士康总裁郭台铭于5月26日宣称一系列跳楼事件与富士康的管理无关几个小时之后,在5月26日夜11时,富士康出现第12跳并死亡事件。
笔者以前也曾短暂地在东莞某台资企业工作,该企业的管理与富士康很相似。笔者印象最深的是,企业的非人性化管理。比如说,一湖南籍员工因偷拿公司一小产品,被公司保安课殴打致重伤瘫痪,在医院住院半年也没有出院,反映到上面也无人解决。再就是工资低,一线工人每天都得加班至少三小时,周末只能休息一天。笔者几次目睹员工在公司现场晕倒。
比起欧美和日资企业,台资企业在大陆的超低工资、超时加班甚至违反劳动法,已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两岸关系特殊,台商一直受到官方的特殊照顾。台资企业出了问题,官方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富士康作为台湾最大的企业和世界五百强企业,给深圳工厂的一线员工提供的只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这样员工只有“被自愿”超时加班,来谋得多一点的收入,实在有违企业伦理。
笔者近日在四川大学附近的几家餐馆吃饭,向服务员一打听,她们的工资是包食宿另外有1050元,工作主要是在中餐与晚餐大概5-6个小时端菜。富士康一线工人的高强度劳动,却只换来区区900元,再加上深圳与内地物价的巨大差距,笔者只能得出结论,500强富士康管理层的企业伦理,比内地成都餐馆的小老板都不如。
现在大家热衷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但往往注重于对投资者和顾客负责、慈善捐献等外部因素。其实对企业自身员工的关怀,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点。当代管理学的演变,一是从“泰勒主义”把人当机器式的传统管理,转变为人性化管理进而强调人性化的企业文化,一是从“股东”(shareholder)的概念转向“利益攸关者”(stakeholder)这一概念,正是包括了对员工的关怀。员工才是企业的根本,也是企业的利益攸关者。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是历代工人阶级抗争的结果,也是时代进步的标志。然而,富士康的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至少6天,绝大多数员工每月加班高达120-140小时。也就是说,富士康的员工基本上一个人做着两个人的工作。是不是血汗工厂,已经由不得富士康辩白了。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每月超时工作不得超过36小时,富士康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对于富士康基层管理者的简单粗暴,内部员工传出的员工被打事件(包括去年的哈工大毕业生孙丹勇被打和侮辱以致跳楼事件),基于笔者在台资企业看到员工被暴打的亲身经历,笔者丝毫也不怀疑。如果说富士康保安课对重点大学毕业生孙丹勇还算手上留情的话,对一线工人的殴打和辱骂,恐怕就是家常便饭了。管理层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整个企业的军事化管理模式,说到底是管理层对员工缺乏应有的人格尊重,整个企业的文化出了问题。
富士康虽然请来了心理咨询师,也在采取措施封闭楼顶和门窗阳台,但是,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提高员工的工资,减少工人的加班时间,杜绝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取消残酷的军事化管理。富士康的大陆工厂不是台湾军营,如果说台湾军营的军事化管理是建立在给士兵的高补偿之下,富士康的军事化管理与最低的工资收入,实则是将工人当作奴隶。
富士康事件,决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而是中国三十年来过于注重资方利益、忽视员工利益的缩影。起薪偏低,变相迫使员工超时加班,在很多地方的私营和外资特别是台资企业都广泛存在着,只是行业不同,劳动强度没有富士康的大,才没有发生这连串的悲剧而已。如果说60后和70后的农民工曾忍受过如此盘剥,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打工队伍,将是埋葬这种资本残酷剥削制度的掘墓人。
从中国历史上看,农民队伍里从来不乏具有领袖潜质的人物,农村精英在每次历史大变革中起到的都是扭转乾坤的作用。当下出来打工的人很多是农村的精英。在农民工底线遭到挑战的时候,农村精英们的能量,不是富士康式的资本铁笼所能关的住的,也不是纸老虎式的右派精英们所能吓唬得住的!
一个文明社会,除了包括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也应该包含对企业和资本进行约束。企业独断专横的影响,丝毫不亚于独断的公权力。因为民众每天在企业工作至少8小时,企业管理的模式、对员工的尊重与否,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和价值观,也进而决定社会的文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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