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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国企改革只搞“顶层设计”,我赞成分光“公”姓资产

 前按:最近,中央通过了央企高管限薪改革方案,叫好声挺大。说真心话,我很悲伤,这根本就不能叫“国企改革”,顶多叫待遇调整。反腐败,降不合理薪水没错,限制职务消费更不错。然而,国企改革,你必须碰到点子上,不能借国企改革帮私企抢人抢财,如果按这个节奏,完全只搞“顶层设计”,不搞“政策招标”,本人认为私企吞并国企的步伐会越来越快,不如一次性分掉“公”姓资产。

  在动笔写本文之前,我一直都坚定地反对卖掉国企,甚至连私企入股都持保留态度,我始终认为,国企既然能做成现在这样的规模和竞争力,就要好好动脑筋把它做得更好,而不是简单地妖魔后之后再设法消灭它。现在,想法真有些改变了,不是国企更坏了,而是对改革者失去信心了,如果国家真拿不出有效办法改革国企,我赞成一次性卖光国企。为什么赞成?理由有三:

  理由之一:恶卖不如善卖。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流行了第一波次的国企私有化过程,结果是:少数人发财,多数人下岗。这是典型的恶卖。如今,保护国资的政策上似乎喊得也很好,说要如何如何地保护国有资产,如何如何地保值增值,变相的却在无数次贱卖国有资产。近期,有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中信国安集团的贱卖行为,不忍分析。与其让某些人不明不白地卖,不如公开透明的卖。现在有一股“盗贼式”的叫嚣是:不让私分国企就是左倾阻挠改革,允许少数人私分国企就叫支持改革开放。这样的恶买恶卖,对老百姓有好处吗?

  理由之二:政府并不想好好改革国企。每一次有关国企的改革都是改表不改里,都是按照西方人和国内亲资派智囊设计的“卖、分、送”的逻辑在搞,有时甚至是故意把国企搞死,这些改革不叫改革,本质上是想用温水煮死国企。还有些改革,表面看是帮助国企,实质上是帮助私企,让私企趁机掏空国企人才和国企资产。不想好好改,国企就会越来越乱,国企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就会越来越差。

  理由之三:国家根本拿不出有效的国企改革方案。国企问题多是客观的,施大动作改革也是必须的,现在的最大问题是政府拿不出科学有效的改革方案,一直在乱摸,说什么顶层设计,不肯问政于民。乱改和恶改,从好的方面讲是个态度问题,从坏的角度理解是跟私资狼狈为奸,拿不出好改革方案,则是个能力问题。几十年了,你说所有人都不想真改革也是假的,那么多专家、教授和智囊,还请了那么多的外国高参,至今也就只给国企开出个“混改”的方案,还被神化得天花乱缀的,始终在“改表不改本”,改革的能力不足是个大大的问题。

  不会改,不想改,改不好,又要装着时刻在改,这就很麻烦了,假性改革会让老百姓不知不觉中感受到国有资产全被改没了,国资全改到少数人手上去了,老百姓一个子也得不到,那是在聪明的、温柔的抢劫。与其这样,倒不如搞“一锤子买卖”,倒不如玩“爽一把就死”的游戏,直接将全国姓“公”的资产一次性卖光,卖多少,全分给老百姓,这也算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平”了一回,管它十年百年以后呢!

  当然,卖光分光也不是没有前提的,卖光的财富必须落到老百姓口袋,不能落到外国人和少数国人口袋,所以,卖光分光必须设以下几个前提(如有不足,大家还可以补充):

  第一个前提:外资不允许购买国有资产,一股都不允许买。前些年,外国投行进入国有银行转个圈,隔个两三年就卷走几千亿,跟抢劫银行没有任何区别,那跟大领导、大富豪嫁女送人情没任何区别。国人的共有资产,要卖要分也是中国人的事,外国人不能来抢劫,谁交给外国人,谁跟卖国贼就没啥区别,公资又不是哪家哪户的私产,外国的公有财产没看到分给中国人一毛呢?也没看到中国公司从欧美国企捞一个铜板回来呢?总之一句话,卖资产,既不能卖给外国人,更不能分给外国人。

  第二个前提:内资购买必须是真金白银,不允许用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买国资。第一波卖国资的浪潮,多数获利者都是通过权钱交易搞“空手套白狼”的游戏,用银行的钱把全国人民好好地玩了一回,很多人工作几十年,说被赶下岗就被赶了,至今都没回过神来。若再次卖财产,不能这么搞了,谁买,谁拿出真金白银,合伙买也行,反正不允许从银行贷款,也不能从资本市场融资,银行的钱和资本市场的钱都是老百姓的钱。

  第三个前提:“公”姓资产要分就搞运动式分配,就象当年搞“分田单干”一样。资产出卖所得由国民分配,一个子也不留,不留在什么社保之类的机构,社保也是靠不住的东西。央企卖资产,直接按人头划给全国人民,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等企业卖了,全国人民按人头分钱;省市资产划给省市人民,比如说中联重科是省属企业,卖的钱由全湖南省人民均分;县级资产划给县级人民,集体资产划给集体成员。有些企业已经上市,可能并非100%国有成分,这没关系,占多大比例分多大比例。

  第四个前提:资产变卖必须全程公正透明。所有企业资产的核资必须经由权威评估机构、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民间代表共同组建核资小组核资,避免资产贱卖。购买方的资金是否真实自筹,也要经过评估小组验资,谨防挪借其它资金过渡。

  第五个前提:境内私人资产向外转移必须立法。中国的私人资本家有一个大致共同的爱好——以洋为贵和携洋自重。买到了巨额资产,他们往往不放心,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引入洋人入股合伙,甚至直接交给外国人控股。既然是私有资产了,经营怎么弄是私人的权利,但是,想把国内财富转出境外也得设一些法律门槛,毕竟所有企业的财富创造是依赖于国内劳动力和国内资源,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必须由国内人民来承担,所以,私企财富转往国外必须交纳税收,具体比例可以由法律说了算,这个比例不能过低,底线是让企业不愿意把财产转出去。竞得资产的购买方必须保证资产十年内不允许外资控股,原则上,十年内也不允许将资产转出国境,若要转出,十年内转移的转移税率不低于50%,十年至十五年再设一个槛,15至20年一个槛,20年以上设一个槛。

  又据说,新的国企改革方案将于年底出台,现在还是个谜,让大家先都猜猜等等。本人真的比较绝望,涉及到全国性问题的大事总是躲着搞方案,能搞得好?能有好方案吗?最近几十年的改革实践有一个结论:神秘的改革方案从来就没有一个取得成功的。让老百姓糊涂接受的改革计划怎么可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借助顶层设计改革国企,国企必然是死路一条。

  不想认真改,不愿意向人民问政,就一次性把“公”姓资产卖光分光,一个子也不要留下,卖完了,全私了,大家也就省心了,也就不用争吵姓公姓私了,“政企分开”就达到资方目的了。后面的路暂可定为“资本社会主义道路”,“资本社会”是核心、是精髓,从字面上跨着念,也能看出“社会/主义”,尽管有些别扭,但它既照顾了制度面子,又照顾了资本面子。沿着这条大路走,大家一起来共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

  搞“顶层设计”本不错,但对重大设计,建议网上公开募集方案,民间方案和专家方案应有竞争平台,共同作为政策参照,国企改革、三农改革、社保改革、教育改革等都可以走这条路。信息时代,走群众路线的最好方式是政策公开化,让人民群众有参与权和设计权,秘密设计是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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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Q 更新时间:2014-09-01 关键字:政治  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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