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评: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决不能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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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二审稿草案20日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份草案新添了一些内容,其中引起人们最多关注的是关于文化安全的描述。据报道草案增加了“加强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宣传”、“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的渗透”的规定。此外二审稿还主张“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吗?一些互联网活跃人士迅速予以否定,但在专业安全学者的眼里,它当然是。
文 化、包括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政治凝聚力的基础性构件,比如一个民族分离主义或民族沙文主义盛行的多民族社会,其国家结构不可能是稳定的。如果资本主义社会 特有的价值系统对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做彻底改造,后者的国家安全就将面临严峻挑战。这些都是很基本的道理,任何群体恐怕都不难理解。
世界大国的国家安全法(或国土安全法)都会涉及文化领域,美国的国安法要求每任总统都必须出台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在2010年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明确将“在国内和全世界尊重普世价值”作为美国全球战略的主要目标之一。此外对于伊斯兰极端主义等在西方的渗透,美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
中国有人担心对文化安全的保护会对文化开放形成干扰,打击言论自由。这种担心有必要让立法者听到,但与此同时,它们不应成为阻止公众了解文化安全紧迫性的一道屏障。
中国既要文化安全,也要言论自由,当代和未来几代中国人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和魄力建立二者之间的融合及平衡,而不是一再将它们对立起来,顾此失彼。
言 论自由不能危害国家安全,人们对其他权利的行使同样不能危害国家安全,这是一条超越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模式的普遍底线。宣扬言论自由的至高无上,让它与国 家安全PK,这违反基本的政治及司法逻辑。这样做只会撕裂国家的治理结构,增加内部的分歧和敏感,对言论自由的实际发展没有一点好处。
前两年中国互联网上危害国家安全并且产生了影响的言论相当多,近一个时期它们相对变少了,但支持那些违法行为的思想逻辑依然活着,一些人寄希望于有一天能借助它重新点燃互联网。
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极具现实意义的一个主题,也是国家踏实感的来源之一。文化安全牢固了,社会内部的百花齐放就多了信心元素,其对外交流的心态也更稳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疑虑和犹豫。
不 顾国家安全的言论自由是不可持续的,它或许会昙花一现,但它导致的严重后果不可能被社会长久承受。在大国围绕国家安全开展竞争的时代,言论自由尤其不可能 成为社会运行的轴心,尽管一些知识分子视其为精神图腾,但现实世界的真实追求是多元的。言论自由必须促进国家和社会对其他主要目标的追求,而不能扮演破坏 性角色。
人大常委会目前审议的国安法第二稿只是草案,是用来讨论的。很多表述都未必能是最后的成文。希望讨论是建设性的思想过程,不被一些激进观点引向岔道。目前有些人一提国家安全就反感,他们决不应成为这场讨论的主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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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高瑜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
高瑜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案昨天做出一审宣判,高瑜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西方舆论从前天起就密集追踪宣判情况,并以“打击言论自由”等罪名对中国群起攻之。一些西方驻华外交官也为高瑜喊冤,形成了向中国发难的新波次。
高瑜案去年东窗事发,当时她70岁,早年曾是中新社记者,之前曾两次入狱,其中一次是1993年因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刑6年。她本次犯案是因向境外网站全文传送中央机密文件,那次泄密导致中方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高瑜落网是那次排查行动“大海捞针”的结果。
高 瑜在中国没什么名气,西方舆论这样一发力,使她在国内外舆论场上有了名气。这几年攻击中国“打压言论自由”成了西方一个万能的筐子,中国发生什么事,他们 都往这个筐里装。无论因为犯什么罪受到中国法律追究的人,只要被西方舆论相中,就都成了“人权斗士”或“言论自由斗士”。
这样的频率似乎在 增加,西方支持中国“异见人士”的方式逐渐驾轻就熟,像是形成了“流水线”,各方的配合相当“自动化”。像高瑜这件事,把中央机密文件传送给境外网站,随 便到大街上拉个中国人问违不违法,他们敢干不,回答肯定是违法,不敢干。但西方舆论齐声高喊这是“言论自由”,这看上去就像是电脑程序一样准。
中 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它与西方有不一样的地方,但也有相同处,那就是它必须得到执行。中国的保密法不是一个用来描着玩的字帖,有人因为触犯它而遭了牢狱之 灾,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如果她对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感,视非法行事为儿戏, 那么法律一定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她。
西方一些势力用“人权”和“言论自由”反复围攻中国,证明了中西在这个老问题上很难调和,我们对此已彻底搞明白,就这一点不再抱什么幻想。我们知道,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中西的这种对立将无休无止。
然 而最重要的是,西方一些人对华的激进发难越来越成为他们的自娱自乐,那些表演能够对中国人产生的影响已经所剩无几,它们引起中国人的最多感受就是厌恶。西 方舆论支持的中国人几乎无一例外是一些特殊的闹事者,甚至犯法的人,西方那些激进力量就盼着中国坏,并且不遗余力要给中国添乱,每次出高瑜这样的案子,都 会加强一次中国人的这种认识。
极少数中国公民把西方力量当成一种依靠,以为有它们的支持,在中国干违法的事就能不被追究,中国法律对他们就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是很幼稚的,在依法治国得到全面推进的时候,这样的处事态度将越来越危险。
高 瑜已经年过70,她的人生有很多教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西方靠不住。无论是西方的那套理念,还是它们的力量。中国公民和在华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法 律,在涉及国家利益时信守一些最基本的伦理和常识,切不可被西方所宣扬的“普世”那一套忽悠了,以为自己加入了“世界主流”,变得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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