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征木兰:“占中”图谋不轨 “港独”不得人心
“非暴力”不等于“合理合法”
香港“占中”组织者打着“非暴力”的幌子来掩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企图把他们行动的焦点引到“非暴力”与“和平”上,以博取大众及国际舆论的同情 与支持。“占中”组织者之一的黄之峰,几次公开说“占中”不会用暴力手段,而会以“和平”方式进行。但是,“非暴力”不等于“合法化”。“占中”问题不在 于暴力与否的问题,而是合法与否和是否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的问题。“和平”的违反基本法就可以了吗?“和平”的违背“一国两制”原则就允许了吗?非暴力 就可以公然违反香港现行法律了吗?显然,“非暴力”不是可以胡作非为的护身符和挡箭牌。像“占中”这种形式上“非暴力”的集体集会活动,无论披上什么外 衣,打着什么幌子,都不能掩饰其本质上搞港独的本质企图,都是一场有组织与策划的“香港版”的颜色革命。
占中者说他们有权利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诉求。但有一点他们没有搞清楚的是,可以用和平方式进行“合理合法”的诉求,而不是任何无理的诉求,更不可以是 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所谓“诉求”。任何损害国家利益、损害香港人民利益、有背“一国两制”的集会,都必须明令禁止和坚决打击。然而,中央和特区政府考 虑到了一部分参与占中的人是被误导和利用的学生,所以,一直是苦口婆心多次劝告不要 “占中”,动之以情,讲之以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始终没有采取强制手段。直到最后阶段,占中非法集会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香港市民的日常公共秩序和给香港造 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才在尽量不去伤害当事者的情况下,进行了清场行动。
“占中者”荒唐的“爱与和平”
占中组织者为了贴上“和平”的标签,打出了什么“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的口号,然而,他们真的是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的吗?我们来看看他们的“爱与和平” 是什么? 放火烧招牌,然后设路障,不让救火车通过,同时堵住出水井口,以阻止消防人员救火;用尿泼在香港警察的头上,用代针尖的雨伞攻击维护秩序的警察…这就是占 中者的“爱与和平”。
那么,我们再看看占中者们所谓的用来“占领中环”的 “爱与和平”到底是多少钱买来的呢?有报道暴光占中现场有美国大使馆人员在为学生发钱,据说标准价格是半天300,一天500。另, 英媒曾报道称,香港的“占中”中有至少1000名参与者,曾经秘密接受各国人权分子的特别培训,学习示威中的行为,意图令占中运动达致“最大的效果”。现 居美国的杨建利接受BBC访问时不讳言,他差不多每隔一小时为香港的示威者提建意,成了“占中”示威者的智囊。
中央提出的香港特首人选必须 “爱国爱港” , 这一要求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在香港特首人选问题上,中央提出了香港特首人选必须“爱国爱港”。在这个问题上,几位中国官员的发言一针见血:
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美国政府能允许 ‘伊斯兰国’的代理人当选加州州长吗?能允许基地组织代理人当选德州、华盛顿州州长吗?中央政府提出的香港特首人选必须 ”爱国爱港“ 的要求,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 “香港反对派提出的政改观点背后,贯穿着一个简单的逻辑,这就是要求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能够通过普选担任行政长官,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做不到,就要求在 基本法之外另搞一套所谓的普选办法,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不是 ‘真普选’、不符合所谓的 ‘国际标准’,就要 ‘占领中环’、搞公民抗命。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 “那些崇美并高喊所谓‘国际标准’的人,应当了解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的誓词就是:‘效忠国家、履行职责,维护和捍卫宪法。’因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效忠国家、拥护基本法,不仅是任职必备条件,也是符合 ‘国际标准’的。”
可以说,事到如今依然支持“港独”、支持“占中”的人,不是无知就是无耻了。这样说,丝毫不过分。在香港刚刚回归之时,一部分香港市民对中国中央政府 没有信心,对祖国没有归属感、缺乏认同感,还算情有可原。但回归后的18年来,中央政府不但信守回国承诺,而且处处优待香港,处处为香港开绿灯。在经济上 的惠港政策,更是一项一项有目共睹,财政上的免税、发展上的扶持、民生上的关照等。在政治上,香港人现在拥有了比在英统期间更多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回归以 前,港督一直由英国政府直接派遣,香港人根本没有任何参与的权利。而现在中央政府让香港人参与选举,只不过提出了几条符合国家利益、符合香港利益的大前 提,一些人就开始大闹香港。这是什么道理!
但不管怎么闹,香港依然是中国的香港,永远是中国的香港。这一点谁也不能改变,谁也不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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