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之:处理赵克罗的提议
致尊敬的民革河南省委并民革中央:
民革党员赵克罗在他的微博(http://weibo.com/p/1005051960222213/home?from=page_100505&mod=TAB#place )上,发表了许多反毛主席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言论,尤其是他6月27日在微博上将我们敬爱的人民领袖毛主席蔑称为“毛贼”,已经激起了亿万热爱毛主席热爱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人士的极大愤慨,并以各种方式表达这种愤慨。之后他虽然在微博上发表了致歉,但是其真诚性和悔改性还不足以明示,他不仅要向毛主席的亲属谢罪,更要向亿万人民群众谢罪,要知道,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并以何种不敬的方式,侮辱诋毁本国的领袖人物都是决不允许的,是违反政治伦理和违背政治道德的,中国照样也不例外。
他这次的侮辱毛主席不是偶然的,是他一贯思想的暴露,是他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必然反映。而他作为民革党员,同时又曾是政协河南省的常委,我们认为具有这种言行的人曾成为政协常委是十分荒唐并且可耻的,因为他完全没有政治资格去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
同时,他作为民革党员,也是极为不合格的。我们都知道民革是我国的参政的民主党派,与各民主党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毛主席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袖,也是各民主党派爱戴的伟人,是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所拥戴的人民领袖,任何人恶意诋毁人民领袖的言行都是决不能允许的。
特此,我们提议对赵克罗,查处其反动言论,要求民革有关部门对赵克罗的言行表明立场,并做出必要的严肃处理。
北京 李旭之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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