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不从分析矛盾出发,就不能成为一门科学
不从分析矛盾出发,就不能成为一门科学
——研究社会主义的一个视角
周新城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一条科学研究的原则。他说:“当作一门科学,应当从分析矛盾出发,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科学。”[①]这一论断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它一下子指明了研究工作的方向、途径。事物矛盾的规律,即对立统一的规律,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规律,也是思维的根本规律。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不研究矛盾,就什么事情也说不清楚。抓住矛盾分析,就能提纲絜领,把握事物(研究对象)的本质。他认为,苏联这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最大的缺点是,“说明问题不从分析矛盾出发”。“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矛盾的发展和转化,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还是矛盾,怕讲社会主义社会有阶级斗争。这本书的缺点就在这里。”[②]我们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从分析矛盾出发,不能回避矛盾。很遗憾,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章,往往是罗列现象,介绍具体措施,而不分析矛盾。这就说不到点子上、谈不上科学性了。
社会主义仍然存在矛盾,只是矛盾的性质和状况与资本主义不同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它们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剩余价值学说,分析了资本主义现实存在的矛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但他们在世的时候,除了短短72天时间的巴黎公社外,社会主义还没有实践。他们不可能具体描述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列宁根据辩证法的一般规律,曾经预言:“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③]但是,列宁逝世以后,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理论界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两者之间已不再有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再是对立的斗争、矛盾的运动,政治上、道义上的一致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他们把社会主义描绘成为一种十全十美的、完美无缺的社会。斯大林直到晚年,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面前,虽然开始承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存在矛盾,但仍然不承认矛盾的运动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毛泽东说他是“羞羞答答的辩证法”,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彻底。上世纪五十年代苏联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就反映了这种理论观点。毛泽东在读这本书时批评说:“教科书的基本缺点,是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承认他们国内还有阶级斗争,还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矛盾的普遍性这个规律,在他们那里被否定了,辩证法在他们那里就中断了。”[④]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度长期处于统治地位。这就严重影响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
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后,我们面临着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怎么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以彻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了苏联理论界的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他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⑤]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他认为,必须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平衡与不平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平衡与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的问题。由此出发,我们在理论上公开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引导人们去认识和分析客观存在的矛盾,并在实践中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和解决这种矛盾。而且一个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又需要去解决。正是在不断出现矛盾,又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社会主义向前发展。应该承认,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毛泽东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仍然存在矛盾、只是矛盾性质与资本主义不一样这一论点,是振聋发聩的。按照这一观点,我们就可以用与斯大林形而上学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问题。而且只有从这个角度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也才符合客观实际。
社会主义仍然存在阶级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
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没有阶级斗争?怎么估量社会主义的阶级斗争?这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应该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毛泽东从分析矛盾出发,密切联系国际国内斗争的实际,花了很大精力来研究这个问题。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以彻底的辩证法思想,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明确指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完成以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类是敌我矛盾,敌对势力还竭力想颠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显然属于阶级斗争的范畴。另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不具有对抗性。但即使在人民内部,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也还属于阶级矛盾的范畴。人民内部矛盾可以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但如果处理得不好,非对抗性矛盾也会转化为对抗性矛盾。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从存在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出发,客观地必然得出结论: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仍然存在阶级斗争,仍然存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必须认真对待和处理。毛泽东明确指出:“革命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的残余还是存在,资产阶级还是存在,小资产阶级刚刚在改造。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⑥]“如果对于这种形势认识不足,或者根本不认识,那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就会忽视必要的思想斗争。”[⑦]
当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刚刚提出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和平演变战略,毛泽东就敏锐地觉察到,这是世界范围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国际阶级斗争的新形式,它必然会影响到社会主义国家内部,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复辟资本主义的外部因素。1959年11月,他在一次小范围的会议上,印发了杜勒斯的几篇关于和平演变的演说,要大家看一看。毛泽东在会上讲话说,杜勒斯讲他们要以什么“法律和正义”来代替武力,“在这方面极为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放弃武力并不意味着维持现状,而是意味着和平的转变。”和平转变谁呢?就是转变我们这些国家,搞颠覆活动,内部转到合乎他的那个思想。美国它那个秩序要维持,不要动,要动我们,腐蚀我们。毛泽东还特别讲到,杜勒斯搞和平演变,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是有其一定的社会基础的。1964年以后,毛泽东把防止和平演变问题正式提上日程,并提出应当采取的一系列实际措施。
在中苏十年论战中,毛泽东深深地感到,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如果让赫鲁晓夫那样的修正主义掌握政权,必然导致党和国家改变颜色,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因此他提出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任务。他发动“文化大革命”,就是从这个理论观点出发的。这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初衷。
总起来看,毛泽东从分析矛盾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看法。第一,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过去了,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阶级斗争也仍然存在,有时会十分激烈;第二,帝国主义国家仍然处心积虑地想消灭社会主义,用武力办法不行,就改用和平演变的办法。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还存在和平演变的社会基础。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存在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危险的外部条件;第三,最危险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内部出现修正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这就是他说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复辟资本主义的现实危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毛泽东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提出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存在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需要反修防修,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许多人不理解、甚至反对毛泽东这些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也有人提出非议。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尤其是经历了苏联东欧国家政局剧变、制度演变、甚至亡党亡国的悲剧以后,人们不得不承认,毛泽东这些观点是具有战略远见的,事实证明了毛泽东的观点是一种伟大的预言,不幸而言中。
我们不来全面地阐述苏东剧变的教训。但苏东剧变至少说明了三点。第一,这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人们可以对苏东剧变的原因有各种各样的分析,但有一条是谁也不能否定的,即它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激烈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激烈斗争,这种斗争是惊心动魄的。动乱期间,这些国家政治事件层出不穷,今天这里游行示威,明天那里罢工罢课,动不动就发生流血冲突。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我们可以看到,斗争的核心是政权问题。这整个历史事件,是国内反社会主义势力(即所谓的“民主派”)在西方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在党内新修正主义分子(即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分子)的配合下,三股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向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过程。认真观察苏东剧变过程的人,无不对斗争的激烈程度感到震撼,谁也不能再对社会主义国家还存在阶级斗争这一论断表示怀疑了。第二,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敌对势力制造政治动乱的目的是复辟资本主义制度。动荡过后,这些国家都恢复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无一例外。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已经成了现实,现在谁也不能再否定毛泽东这个论断了。第三,在整个剧变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执政的共产党领导集团背弃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抛弃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推行了一条新的修正主义路线即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搞乱了党员的思想,瓦解了党组织。他们自己就想走资本主义道路(至多是对资本主义做点改良),这才使得敌对势力能够那么顺利地夺取政权,那么迅速地复辟资本主义。这就证实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国家复辟资本主义的最大危险来自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这一论断。
应该看到,毛泽东这些论断是在苏东剧变之前40年做出的,过了近半个世纪,苏东剧变用血淋淋的事实,证实了他提出的论断。不能不承认,毛泽东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他的论断具有战略预见性。我们必须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的角度、战略的角度来观察(而不是纠缠于细节),才能深刻理解这些论断。
毫无疑问,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上也有过一些错误,他对我国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过于严重了,处理阶级斗争的具体做法也有不妥当的地方,以致酿成“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带全局性的错误。但我们必须把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出发点、初衷与“文化大革命”的具体做法分开来评价。邓小平对这个问题就是这样分析的,他指出:“搞‘文化大革命’,就毛主席本身的愿望来说,是出于避免资本主义复辟的考虑,但对中国本身的实际情况做了错误的估计。”[⑧]薄一波同志也有类似的看法。他在回顾“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时指出:如果实事求是地对“文化大革命”进行具体分析,“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毛主席当时提出这些问题的出发点是好的,他的这一战略思想有不少重要之处,至今仍不失深远意义,这是应该肯定的;同时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毛主席对当时形势的估计有重大失误之处,由此带来的许多做法则是应该加以抛弃的。”[⑨]这一分析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决不能因为“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就否定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正确性。离开了毛泽东这些观点,苏联东欧剧变这个历史事件就无法解释了。
十二届六中全会总结了历史经验(包括正面的和反面的经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做出了一个科学的论断: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方面,阶级矛盾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不能把阶级斗争形势夸大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再以阶级斗争为纲;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⑩]因此,“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11]这是符合实际的科学论断。两方面一起讲,才能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状况。
这个结论,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才得出来的,来之不易,应该倍加珍惜。在阶级彻底消灭之前,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这一论断,不能动摇。当前,理论界弥漫着一种否定阶级、阶级斗争的氛围,我们更应该重申这一科学的结论,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来观察和分析有关的政治生活现象。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12]实事求是地说,改革开放前,主要的错误倾向是夸大阶级斗争,酿成了严重后果;目前主要的错误倾向则是缩小、甚至否定阶级斗争,如果不予以纠正,那同样也会导致严重后果的。
习近平总书记也是这样分析的。他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有人说这已经落后于时代了,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我们说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并不是说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不存在了,在国际大范围中也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一直是明确的。”[13]
毛泽东是从分析矛盾出发研究社会主义,才得出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的结论的。我们必须全面地科学地对待毛泽东这一思想,坚持它的正确方面,扬弃他的错误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宝贵财富。毛泽东这一思想,对观察和处理当前我国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是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充满矛盾和斗争的社会,更应该从分析矛盾出发来进行研究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我们党认真审视了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我国尚处在、而且在一个较长历史时期内仍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在十二大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在批判赫鲁晓夫修正主义时,指出任何国家社会主义发展都必须是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相结合。任何国家都必须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共同规律(这体现在十月革命道路上),抛弃共同规律,就背叛了社会主义事业。但共同规律怎么实现,这需要每个国家根据本国国情进行探索,共同规律的具体实现形式必然具有自己的民族特点。没有民族特点,此路不通。千树一形,千人一面,是不可能的。毛泽东正是按照这一思路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于毛、成于邓”的含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毛泽东开始探索的,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则是邓小平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这样理解:它一方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本质层次上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区别,都是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所以任何时候,我们讨论社会主义,始终要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没有中国特色,那就是教条主义了。
在当前历史条件下,这个“中国特色”在哪儿呢?就在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最大的国情。所以,讲到当前历史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讲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从分析矛盾出发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是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问题。
在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的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下,党的十三大是怎样做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的。十三大指出,我们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来实现其他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社会化。生产力比较落后,发展又不平衡,许多部门、地区,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所需要的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因此,在这个历史阶段里,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我们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不能不允许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的发展。这就是说,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我们不仅有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而且还需要有非公有制经济(即私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以及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而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则保证了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它不是只有社会主义一种因素的单纯的社会。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我们的社会主义“还不大合格”的缘由吧。具体说来,我们在所有制结构上,既有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又有作为补充的非公有制经济(除了个体经济外,主要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分配领域,既有按劳分配(这是消灭了剥削的),又有按要素分配,因而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剥削和两极分化;在生产目的方面,既有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生产,又有追逐剩余价值的生产;在经济运行方面,既有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在起作用(它是主导方面),又有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在起作用。这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领域也必然存在两种因素,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非常复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因素并存、相互矛盾和斗争的社会。分析两种因素并存及其矛盾和斗争,才能解释清楚当前社会出现的一切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规律。
正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因素,所以它是一个带过渡性质的社会,它是不断变化的社会,绝不会保持原状不变的。绝不能把它凝固化、永恒化。问题的关键是往哪儿变,这取决于这两种因素的博弈,取决于阶级力量的对比。客观上存在两个发展方向、两种前途:一种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增强,在城市,国有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加强,而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则逐步下降(只要还处在初级阶段,它的绝对量仍会有所增加);按劳分配的范围不断扩大,按要素分配的范围日益缩小,剥削、两极分化的现象会相对地不断减少;与经济基础的变化相适应,在上层建筑领域(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因素也越来越增多,资本主义因素越来越减少。这样,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逐步向较高阶段的社会主义发展,最终走向共产主义。这是我们的初心,也是我们的历史使命。但是,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看到,客观上还可能存在另一种方向、前途,即由于工作的失误,虽然生产力发展了,公有制经济却萎缩了,被私有化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却大大扩展,因而全社会范围内资本主义因素不断增强,最终形成“资胜社败”的局面。按照某些经济学家改革的思路,这种向资本主义倒退的危险是现实地存在的,而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应该清醒地看这种危险,也许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危险始终存在,不能掉以轻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充满矛盾和斗争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社会主义和资本本主义两种因素斗争过程中发展的。两种因素的矛盾和斗争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败、发展前途。从分析矛盾出发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坚持一条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我们的理想信念:我们共产党员应该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我们采取任何一项措施,既是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的,又是迈向共产主义的一步。共产主义是伟大的理想,但也是现实的。做任何工作都要想一想:我们现在采取的每一项措施,是朝着共产主义这个方向前进了一步呢,还是离共产主义更远了?忘记了这个根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复杂的环境下,就会迷失方向。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复杂的社会里,更应该这样。
注释:
[①]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第71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印,1997年。
[②]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第742—743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印,1997年。
[③] 《列宁全集》,第60卷,第281、2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④]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批注和谈话》,第800、273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7年印。
[⑤]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⑥]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⑧]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⑨]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1137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
[⑩]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2]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3] 习近平2014年2月17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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