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怪现象,不能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怪现象,不能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周新城
1959年2月14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会见智利《最后一点钟》报社社长马特,就有关马列主义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谈话。谈话收入《毛泽东文集》时,加了一个概括谈话内容的标题:“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至今未变,个别结论可以改变”。这一谈话,清楚地表明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看法。毛泽东指出,“马列主义至今未变”,“至于马克思、列宁关于个别问题的结论做得不合适,这种情况是可能的,因为受当时条件的限制。”他指出:“马克思活着的时候,不能将后来出现的所有问题都看到,也不能在那时把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加以解决。俄国的问题只能由列宁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由中国人解决。”中国革命有许多独特的做法,但毛泽东强调;“我不认为中国背叛了马列主义。中国的党一贯遵守马列主义的原则,因为它是普遍的真理。这是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情况的统一的问题。”[①]
这是毛泽东一贯的思想。早在延安整风的时候,毛泽东就确定了一个原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革命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是普遍真理,不能动摇,不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会走上修正主义道路,背叛无产阶级革命;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怎么在中国实现,必须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探索,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必须中国化。不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那就是教条主义。
1949年3月13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总结时指出,说中国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统一”,这样提法比较好,“我们还是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分店好。”他是把毛泽东思想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分店”,根子是马克思主义,而不是脱离马克思主义的学说。
毛泽东反对将中国共产党人和马、恩、列、斯并列,主张“我们要普遍宣传马克思主义,同时不反对也不应当反对宣传中国的东西,但我们比较缺乏的是马、恩、列、斯的理论”。我们党的理论水平低,所以要普遍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我们请马、恩、列、斯来,“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他历来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强调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这是我们的根本。他多次开列经典著作的书目,规定全党、尤其是高级干部必须阅读。
1956年,毛泽东在讨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政治局会议上,毛主席归纳大家的意见,提出几个基本观点。一、十月革命是各国革命的共同道路,它不是个别民族现象,而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国际现象,否定十月革命的道路,就是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二、各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因此各国要用不同的办法解决各自的问题。正如每个人的面目不同一样,每棵树长得也不一样。要讲个性,不讲个性此路不通。各国革命都有具体的民族特点,十月革命本身也带有一些民族特点,没有民族特点的道路是走不通的。但是,所有道路都有它们的共性,条条道路通莫斯科。这就是十月革命的基本经验,各国革命党人的任务是把体现在十月革命道路中的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本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本国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②]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把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相结合,才能取得胜利。不坚持共同规律,不坚持十月革命道路,那是修正主义,背叛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不结合本民族的具体情况来探索共同规律在本国的具体实现形式,不讲民族特点,那是教条主义,革命也不能取得胜利。
1960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又指出“我们始终强调要按照十月革命的道路办事,要讲‘任何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内容’都是一样的,这就和修正主义者对立起来了。”这是因为,十月革命道路体现了在无产阶级革命问题上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含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内容”,反映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规律。十月革命道路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的普遍规律,只要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必须走十月革命道路。同时,他肯定教科书的这一提法,即“每一个国家都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认为“这个提法好。莫斯科宣言中,就讲到了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的问题。”[③]
从上面我们引用毛泽东的一系列论述,可以看到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第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会过时(“至今未变”),始终管用,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无法解决中国问题”。我们无论是搞革命,还是搞建设、搞改革,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违背了,就会失败。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一般规律在中国怎么实现,需要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探索。脱离中国的国情,这一般原理就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这好像一支好箭,但老拿在手里,不射出去,不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吗?要“有的放矢”,朝着目标放出去,这支箭才管用。毛泽东始终抓两头,一头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另一头是密切联系中国实际,两者相结合,才能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两头缺一不可。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以及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经验一再证明,毛泽东概括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本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是革命、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屡试不爽的法宝。违背这一原则,不是犯修正主义的错误,就是犯教条主义错误,都会给革命和建设带来挫折和损失。
不同时期主要的错误倾向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在延安整风时,主要是克服王明的教条主义:不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照搬书本、照搬外国经验,这给我国革命带来了很大损失;那么,改革开放以来,主要的错误倾向却是不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忽视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人不赞成这一判断,认为主要的错误倾向仍然是教条主义。这不符合实际,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许多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著作都没有认真读过,连条条都不知道,哪儿来教条主义呢?
改革开放以来,在哲学社会科学中,西方的资产阶级理论、学说泛滥,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要说什么教条主义,那就是西方的洋教条主义,迷信西方学说。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不是主要问题。
由于多年不大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了,偶尔看到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文章,就会引起诧异:讲这个想干什么?这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似乎是不好理解,然而这确实是意识形态领域的现实。记得2014年王伟光同志写了一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这是邓小平的原话),讲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道理,引起轩然大波,网上点击率高达100万。其中许多是敌对势力有组织的围攻(这好理解,因为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击中敌对势力的要害),但也有我们自己的一些领导干部提出疑问:现在讲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想干什么?是不是又要搞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不是想搞“文化大革命”?总想否定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真叫人哭笑不得。2018年1月又出现类似的情况。为了记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我写一篇消灭私有制的文章,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话“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作为标题,讲了些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基本原理,居然也引起轩然大波,网上点击率到达154万,创了理论文章点击率的记录。一位领导干部竟然认为宣传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的基本原理,是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唱反调,干扰十九大精神的贯彻。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一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不能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宣传了,就是大逆不道。这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岂不是咄咄怪事!我在一次会议上责问那些领导干部:你反对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反对消灭私有制,想干什么?入党时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讲眼前的事情,只考虑暂时的利益,不考虑未来的发展,忘记初衷,这恰恰是机会主义的表现。多年来不宣传、甚至批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造成了这样的恶果。必须大声疾呼:认认真真地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原原本本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阐述、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成为理论工作的常态。决不能再出现歪曲、批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不以为错、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却大惊小怪这种不正常现象。
注释:
[①]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②] 吴冷西:《十年论战》(上),第66—6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③]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第80、8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印,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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