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警方对滴滴司机群侮辱受害女乘客人员依法查处
无锡警方对滴滴司机群侮辱受害女乘客人员依法查处
沈汝发
记者2日从无锡市公安局获悉,无锡本地滴滴司机群内有多人因为发表侮辱女性和怂恿他人犯罪的有害信息,被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近期,滴滴乘客遇害引发社会关注。然而有人对受害者和女性进行无底线的低俗调侃,无锡本地滴滴司机群内部分聊天内容在网上曝光后,引起网民愤慨。
无锡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网民举报后立即开展工作,会同属地公安机关对违法网民依法查处。
8月27日,网民“神秘人”在滴滴司机群内鼓动其他司机强奸女乘客,再将车开进江里。经调查,该网民为曹某某,男,30岁,暂住惠山区。8月30日,曹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惠山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27日,网民“蒲公英的约定”在滴滴司机群内谈论女乘客时,发表大量针对女性的淫秽色情言论。经调查,该网民为石某某,男,22岁,暂住新吴区。8月31日,石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新吴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无锡警方提醒,悲剧不应成为网络上的“笑料”和“谈资”,而对受害者和女性的言语侮辱更是法理不容。公民应对个人网络言行承担责任,任何践踏生命、蔑视法律的言行都将受到谴责和法律严惩。
另外,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应承担起相应责任,否则群内一旦出现违法有害信息,群主也将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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