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无责有错”困境,再论中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在前一篇文章中,我提到:在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中国需要尽快消除地区之间的治理能力差距,要总结、沉淀出地方治理中的“最佳实践”和“标准作业流程”,做好“下水道工程”。
实际上,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个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会发现其决定因素主要有三个:
——想不想干好,这是“态度”问题;
——能不能干好,这是“能力”问题;
——有没有相应的环境,让地方政府想把事情干好、能把事情干好,这是“文化”问题。
昨天的文章,实际上是在部分解决中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中的“能力”问题。
今天,我们再谈一谈决定中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中的“态度”问题和“文化”问题。
相对来说,“态度”问题比较容易发现,比如,某个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缺乏责任心,这是比较好识别的。
但是,“文化”问题,则解决起来非常具有挑战性。
在讨论中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时,我们可以发现一种经典的现象:“无责有错”。
何为“无责有错”?
就是指某个地方政府,一些人在工作中,虽然严格遵守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也严格执行了上级要求,但最终却没有把事情办好,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和抱怨。
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些人在工作中似乎“没有明显的责任”,但实际上如果我们从结果出发,就可以明显地认定,这些人的工作“存在明显的过错”。
举例来说,疫情当中,某个城市的某个小区,因为出现确诊病例被整体封控,同时由于整个城市实施封城,物资调配出现了问题,这个小区的民众缺菜、少粮,甚至连吃饭都有问题。这个时候,小区内有居民强行要出小区去买吃的,现场政府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对其进行劝阻,严禁其出入。
现场工作人员做错了吗?
看起来没有错,他们只是在严格执行防疫规定而已。
但是,民众缺菜、少粮,连吃饭都成问题,他们要出去采购物资,有错吗?肯定也没有错。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场景。
如果民众觉得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在遇到现场工作人员阻止时,会产生非常大的怨气。双方之间会出现明显的对立,甚至有可能彼此动粗,大打出手。
而如果这个小区真的有居民因为没有饭吃而被迫出去采购物资,但却被现场工作人员强行阻止,甚至被殴打的话,这样的视频通过互联网传播开来,全国民众会怎么看待?
很明显,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虽然看起来“无责”,实际上最后却会酿成非常大的“过错”。
尤其是在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国内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支持,非常宝贵,这是我们有信心战胜美国恶性打压的基础。任何有损党和政府威信、形象,任何有损民众对党和政府支持、信任的做法,都是极其严重的“错误”。
实际上,在企业管理中,这种“无责有错”的现象也非常常见。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一些优秀的企业会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去解决:
——强调结果导向,过程只有产生了很好的结果才有意义,否则这样的过程就是走形式,就是空耗;
——强调对事情的本质负责,比如,在企业当中,财务和法务部门存在的本质是要帮助业务部门取得成功的,支撑企做大、做强。财务和法务部门建立的规章制度、流程,归根到底应该为业务的成功服务,不能“自转”、“空耗”。否则一家企业虽然严格遵守了各种财务和法务的规章制度、流程,但最后业务却做死了,企业倒闭了,这样的财务和法务部门对企业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强调不能唯上。任何时候,不能机械、片面地理解上级的要求。上级的要求也是为了把事情做成。有时候,上级的要求只是做成事情的一种必要但非充分条件。这个时候,要把事情做成,就非常需要下级发挥主观能动性,补上能够把事情做成的其他关键条件、要素。还有一些时候,上级的要求可能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就是错的,这个时候更要下级实事求是,做好沟通,尽可能调整方案、计划。相对来说,一家成功的企业,一家务实的企业,都不太强调对上级“言听计从”,因为单纯的“言听计从”是没有价值的,只有把事情做成,才有价值。
在中国地方政府日常工作中,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第一,一些人过于强调对过程负责,以此追求自身“免责”,而不对结果负责;
第二,一些人过于强调对规章制度负责,不对事情的本质负责;
第三,一些人过于强调对上级“言听计从”,不对最终效果负责。
实际上,地方对中央负责,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地方,不让问题升级,不把责任上交,不让矛盾上升。
同样,下级对上级负责,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自己职权、工作范围内,把问题解决好,把矛盾化解好。
搞形式主义,玩花架子,口头上重视,表面上忠诚,都是没有用的。
真正有用的,就是急中央之所急、想中央之所想。
当前,从某个角度来说,中央最核心的关切,还是国家的长治久安,还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任何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情,不管上级有没有要求,都应该去做,而且要把它做好。
相反,任何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情,不管上级有没有禁止,都不应该去做。
这才是真正地对事情的本质负责。
为什么对事情的本质负责很难?
第一,这是人性使然。做向上管理,揣测领导的思维、想法,更容易获得领导的认可和信任,往往更有利于自己的升迁和发展;
第二,要对事情的本质负责,就要对事情的本质有深刻的领悟和了解,这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
第三,需要有配套的考核体系。我们的考核导向到底是鼓励大家走流程、讲形式,但求无过、不求有功,还是鼓励大家奋发有为、敢想敢干,即便在探索中出现了一些错误,只要不是原则性的,也能够包容和谅解?这中间的差别很大。
要打破中国地方政府治理中的“无责有错”困境,有如下三个方面值得考虑:
第一,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要体现结果导向,多奖功劳,少奖苦劳。有苦劳没功劳,本质上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更是对做事机会的一种浪费。所谓苦劳,是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了大量的资源,但最终没有结果。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坚守岗位、认真工作,这本身也是一种功劳;
下第二,上级对勇于探索、敢作敢当人员的包容度有多大,下级的创新性、主动性就有多大。如果上级自己畏手畏脚,不求有功,但求无错,下级就不可能拿自己的政治前途、仕途发展去搞创新。不能一边鼓励大家创新,一边一旦创新受挫、出现问题,就百般责备、无限追责,这样是不会有人真正愿意去创新的,也不会有人真正愿意去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的;
第三,在任何组织内部,都要善于发现和用好那些强调对结果负责、强调对事情的本质负责的人。这种人在人群中整体占比较低,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宝贵的火种。一个人做事的方式,取决于他的思维方式。一个人思维方式的形成,跟家庭熏陶、学校教育、社会选择密不可分,也跟一个人内在的性格和气质密不可分。找到那些眼中有光、心中有梦、手下出活的人,是确保一个组织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最后,再回到本文开头所举的例子。
疫情当中,某个城市的某个小区,因为出现确诊病例被整体封控,同时由于整个城市实施封城,物资调配出现了问题,这个小区的民众缺菜、少粮,甚至连吃饭都有问题。这个时候,小区内有居民强行要出小区去买吃的,
这个时候,现场工作人员到底应该怎么做?
如前文所述,他们可以选择铁面无私,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坚决阻止任何人进出小区。
这是一种“安全”的选择,这也是一种“简单”选择。
但是,这是一种“错误”的选择。
他们看似严格执行了防疫规定,但却没有想到,防疫也是为了民众,如果民众连吃饭都有问题,这样的防疫一定是有问题的。
这样的人,往往会激化矛盾,让问题升级,最后影响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支持。
如果现场工作人员可以更人性化一些,在确认自身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去帮吃不上饭的群众买菜、买粮,这就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了。这样做,民众看在眼里,一定会记在心里。
这也是一种符合常识的做法。
当然,这么做,也有一定的风险。万一因为替群众买菜、买粮,自己被感染了,这个责任谁来负?
但实际上,从常识出发,这样的风险是比较小的。不能为了追求自身绝对安全、绝对免责,就不敢去做正确的事情。
追求觉得安全、追求绝对免责,恰恰是很多人掉入“免责有错”陷阱里的重要原因。
如果现场工作人员帮助了困难民众,这是有价值的,但从治理能力角度看,这样的价值依然有限,因为它是单点的,这种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内居民吃饭的问题。
所以,这个时候,如果现场工作人员,能够建一个微信群,发动小区内的党员、大学生、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做志愿者,进行自救;如果现场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反馈问题,而且上级部门在接到问题后,还能及时想出办法,解决好物资流通秩序和规则的问题,在不显著增加防疫风险的情况下,体系化地解决一个小区、一个街道、一个区的民众在封城后的吃饭问题,这样的价值就大了。这样的干部、能出这样干部的环境,就值得充分肯定和深入研究了。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求现场工作人员有同理心,能从常识出发,对事情的本质负责,更要求他们的背后,同样有一个有同理心,能从常识出发,对事情本质负责的领导,还要求在这一切的背后,有一个很好的体系、很好的系统、很好的环境,能让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能低成本、低风险地做到实事求是,对事情的本质负责,把事情做好。
而这,就是提高中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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