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来信:编织法茧 不如培养优秀政治家
张颖:编织法茧 不如培养优秀政治家
这十来天,全美国人民都在电视上跟踪George Zimmerman(齐默尔曼)案件的庭辩。最终,前两日陪审团认定Zimmerman无罪,民权人士都认为这个判决又一次显示法律在根本上未能有效地保证真正的种族平等。一位知名黑人电视评论员的孩子说:“美国没有法律公正。”
次日,奥巴马总统既不谈此案也不谈种族歧视,却选择发表了一个奇怪的声明,号召人们通过打击gun violence来“纪念”死者黑人少年Trayvon Martin。他到底是说法律不公呢,还是说法律公正也遏制不了暴力呢, 还是说持枪暴力总是更多地威胁着黑人呢?总统的发言,是为了维持一个公正、民主的形象,不能讨论种族问题,不能讨论各州立法中的问题。把这个事件部分归咎于gun violence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可是这么一提,实际结果就是和稀泥。去年年底Sandy Hook小学一群大人孩子被冷血地枪杀,这半年以来美国国内对规范枪支买卖、控制gun violence的争论激烈异常,可是这个问题在联邦立法层面已经是进了死胡同,完全没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出台。出身哈佛法学院的总统自己也在政治与法律的纠缠中彻底无力了。
其实,最近一个月,美国国内的重大政治新闻每一条都根本上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每一个事件都陷入分化对立的讨论、以无可奈何的感叹而告终。先是斯诺登泄密事件,接着是最高法院关于同性恋婚姻和选举法的历史性判决。这几天民主党占多数的国会参议院威胁要改变Filibuster的具体规章,使得占少数的共和党无法频繁使用这一程序来阻挠奥巴马总统政府提名的行政人选在国会讨论、投票。但Filibuster对美国民主政治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机制,改变它等于是给“majority tyranny”开了绿灯。于是两党领导人出言不逊,互相指责对方是真正破坏民主制度的坏蛋。最后,还是几个会搞政治妥协的老牌参议员出来处理了危机。
穿插在这些事件当中,在几个州,共和党操纵的议会企图偷偷摸摸地立法剥夺妇女终止妊娠的权利:德克萨斯州议会进行临时会程,搞了个半夜投票,由于民主党参议员Wendy Davis连续十一个小时的抵制性冗长发言而受挫;俄亥俄州议会悄悄地把法案塞进州预算,结果是未经充分的辩论程序就通过了。这两个事件出来,舆论一片哗然,逼得北卡罗莱纳州的共和党另想其他办法躲过公众视线。于是他们很有创意地把限制妇女终止妊娠的法案放进一个有关摩托车安全的法案里拿去投票通过了。说来说去,偷偷摸摸立法,是要避开公开挑战Roe v. Wade的最高法院裁决(1973),要一点点蚕食它的现实效应。事情传出来,愤怒而又哭笑不得的美国人,在网上传播两张并排对比的图:一边是女性的生殖系统图,一边是一辆摩托车外形图,大体形状果然相似!
不管我们个人如何看待妇女终止妊娠、国家进行网络监听这些问题,所有人都应该通过这几个事件看出现行立法体系的问题有多么严重。可是一番喧嚣之后,人们得到了什么?——女性生殖系统与摩托车的对比图在Facebook上飞速传播,Wendy Davis演讲时脚上那双橘红色的球鞋在购物网上一夜走红。
情况到了这个地步,现代法律变成了大笑话。问题是这个笑话仍然是一个神话。
最近我在读美国纽约大学法律学教授Kenji Yoshino的书《A Thousand Times More Fair: What Shakespeare’s Plays Teach Us about Justice》。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它通过分析莎士比亚的戏剧来探讨复仇、法制、法官之必要素质、法律之局限性诸问题。一面是莎剧剧情,一面是美国入侵阿富汗、莱温斯基丑闻、马丁路德金等美国现实政治法律生活的真实事件。作为莎迷我很喜欢这本书的独特见解。但从一个历史学家的视角来看,我觉得这本书的卖点恰恰是作者的局限性:他认为莎士比亚的洞见是现代的、永恒的;莎剧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天的问题。我虽不否认有些问题是人类从古到今都在探索的,可是,So what?我倒觉得,作者失去了一个反思法律万能的机会。Yoshino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左派学者,他仍然是那个神话的信仰者。
比如,第一章对《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当中复仇这一主题的分析,引出对布什政府入侵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批评,因为那是复仇的悲剧、是没有遵循法律的举动。“《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告诉我们,必须抵制直觉冲动,否则我们会被报复的恶性循环所吞噬。”Yoshino认为,莎士比亚此剧反映了剧作家对当时暴力泛滥,法律无力的状况的思考:只有坚决地执行法律才能制止暴力,因为个人冲动的报复只能让暴力愈演愈烈、不断升级。这种解读有点一厢情愿。毕竟,莎士比亚的社会还没有被启蒙时代的情感/理智的二元框架所主导。而换个思维,我们也可以说:《泰》剧也许就是想要表达,在现实世界里,人的情感就是理智;要解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其实就是一个法律原则——造成的问题,不能依赖法律,而需引导人的情感、恢复人之同情。
现代法律的破墙角已经太多了。如今很多普通的年轻人已经开始对人与社会有了不同于19、20世纪哲学家、政治家们的认识。我今年教了一门《历史学入门》的课,用“监狱史”的例子介绍历史学的方法、发展脉络、和基本研究技能。“监狱史”领域一个热门讨论就是西方现代监狱制度的起源与主导思想。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现代刑罚理论关注人权、希望用更人道的方式惩罚、训导罪犯并争取对其进行道德培养。于是就废除人类历史上通行千年的肉体惩罚,改用囚禁。课下就有学生对我说:“我宁可接受肉体惩罚,被割掉只耳朵什么的,也不要被关到监狱里去。”我的学生这么说,也许有个人倾向的原因,但更因为我们读的历史研究已经显示,现代刑罚制度并没有在根本上促进公平与正义,反而它自己成为现代社会不能解决的一个体制上的大麻烦,制造新悲剧。借用一位英国历史学家的话:“我们甩不掉它了。”其实,甩不掉现代监狱,根本上是因为甩不掉法律万能的迷思。这些天来,电视上、报纸上,我们看到最多的是人们仍然在争论法律的公平,而争论仍然没有结果。耐心等待另一个六十年代那样的民权运动高潮吗?那之后出炉的各种法律,有的治标不治本,有的已经被高等法院的新裁决破坏了。到如今,这些法律本身都成了巨大的、难以解决的政治问题。
有趣的是,最近我去了本地一个“新理性主义者”群体的聚会。那天他们讨论的问题是如何用新方式来解决地方、国家、经济生活的矛盾问题。三十多个人,竟没有一个提到健全法律制度,大家提出的建议都是在心理、文化层面重新建构人与人关系方面的。到后来,我听着听着不禁偷偷笑起来:这些美国人想出来的法子,竟然是儒家思想里的修身-治国-平天下!“要修身!”在场很多人热烈地支持这个想法。为了避免被当成中国文化沙文主义发言人,我忍住了没有说出心里话:大家都去读读儒家理论入门就好了!折腾了两个小时,动用了二十多条哲学、心理学、逻辑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概念,就出来这个简单的结果!
写了这些感想,其实我也不是主张不要法律、或者宣扬儒家思想的普世价值。这个世界正在经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我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关键取决于我们能不能利用这个机会展开想象,发展出新的思路。即便我们需要时间去探索未知的新路,至少,我们应该认识到旧路的危险、不要把别人的旧路当成自己的希望之路才好。所以,认真梳理历史格外重要。比如,美国史学家Randy Roth的获奖大作《American Homicide》通过分析美国几百年来的高杀人犯罪率说明,杀人案与人们对政治现状的感受之间有重大的关联,这个关联能够最准确地衡量此类犯罪率变化。以往在研究者和左、右派大众中流行的各种理论都不能完全解释美国这几百年杀人犯罪率的变化以及为什么从十九世纪开始它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这些理论不仅自身受偏见的影响、不能解释问题,反而提出的建议解决办法常常加深社会偏见和矛盾。他的研究结果令很多人大吃一惊。其结论是,以下这四个因素导致杀人犯罪率的下降:1)当人们感觉政府是稳定的,法制机构无偏见,能够及时纠正错误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2)相信政府、相信政府官员,并承认他们的合法性;3)基于种族、宗教或政治团结之上的爱国心、理解心和同情心;4)当人们觉得现存的社会等级结构是合理的,每个人可以获得满意的社会位置、不需诉诸武力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这个研究结果最关键的,是“感受”(feelings)和“认识”(beliefs)这些主观体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完美的法律条文听上去可能是崇高的、客观的,但人们的感受和认识才是最直接的、最容易触发各种行为。
最近我向Randy Roth请教他如何看待美国现在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办法。他认为,法律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些作用,但是归根结底,政治协商、运作才是最有效的途径,因为它密切地影响着我们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感受和反应。“It’s politics, politics, and politics!”
相比之下,上面提到的法学教授Kenji Yoshino对莎士比亚的解读,明明是感受和情感的直接冲突,要在当中塞入法律、期待它的引导效应,实在不现实。与其指望不停地弥补永远也补不完的法律漏洞,不如多培养一些优秀的政治家、道德理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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