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集团公司已把领导收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挂钩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坚决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完成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绩效指标考核工作。
年初,中国石油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纳入集团公司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绩效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设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情况、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及时性等6项考核指标和16种扣分情形,并对考核内容及追溯情形逐一作出详细解释,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指标变成了硬指标,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
中石油集团党组纪检组会同人事部门,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绩效指标考核细则》,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分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绩效指标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人事部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的权重占比,对应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合同分值由上一年的百分之五提高至百分之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绩效指标考核,进一步拉紧红线,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扣除相应的业绩分值,集团公司真正实现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人员业绩和收入挂钩,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考核、硬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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