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设发展基金 600亿元 支持中小企业壮大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设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剩余部分由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出资。
“从出资比例来看,此次中央财政出资150亿元,这一投入的力度是相当大的,超过了过去5年中央财政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的总和,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带动 作用也将非常明显。”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这对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来说,可以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也是经济创新驱动的源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使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更足。”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认为,以往财 政资金支持企业,更多是采用项目补贴的形式。资金先分到有关部门和司局,再由企业向政府层层申报项目,给谁不给谁最后部门说了算。一些管理部门掌管着“钱 袋子”,却又不清楚市场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难免出现钱花不到位、甚至权力寻租的现象。现在,通过设立国家基金来进行市场化操作,有利于打破财政资金分配使 用的旧模式,建立更加公平有效的新机制。
600亿元的国家基金,将通过怎样的市场化操作,源源不断为中小企业“输血”?
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 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
有公众表示不解: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通过市场化运作赚到了钱,为什么要让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
“财政资金投资中小企业,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要让中小企业更好地创新、更快地成长起来。”刘尚希认为,让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确保社会资本受益,可 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其中,实现基金规模快速增长,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大的支持。过去,财政资金补贴一家企业或是一个项目,都是“一锤子 买卖”,钱给了企业就收不回来了。而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后还可退出来,再把钱投到其他初创期的企业上。虽然财政资金在收益上适当 让利,但实现了循环使用,资金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两者的目标并非完全一致。政府的目的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而社会资本投资,更大的吸引力在于获得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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