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启动南方乡村风景林保护与修复工程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乡村风景林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加快乡村风景林建设的指导意见,启动南方乡村风景林保护与修复工程。
乡村风景林是指村庄周围或房前屋后天然及人工种植的、具有生态和美化乡村等功能的片林。
阎钢军称,“这些散落在村落的风景林及古木大树历史悠久、饱经沧桑、郁郁挺拔,既是当地村庄的符号和标志、村民乡愁的重要寄托,更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调节小气候等功能。”
阎钢军称,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托乡村生态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业;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
“基于自然区划的南方地区覆盖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区域面积约占全国的25%。历史上,该区域几乎所有自然村都有营造和保护风景林(风水林)的习惯。”阎钢军举例称,乡村风景林在江西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截至2014年5月,江西有乡村风景林236.12万亩,风景林完好的村庄有3.15万个;风景林需要完善的村庄有4.88万个。
为把乡村风景林建成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新亮点,阎钢军建议立足美丽中国和新农村建设,国家相关部门应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将乡村风景林作为生态保护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乡村风景林保护和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
阎钢军称,乡村风景林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有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加快乡村风景林建设的指导意见;设立国家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对树龄500年以上的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进行重点保护;启动南方乡村风景林保护与修复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加大保护力度,挽救濒临破坏的珍稀风景林资源,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全面提升美丽中国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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