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京津冀环境状况不乐观 将加强三地法院协作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今日表示,京津冀地区目前环境状况非常不容乐观,不仅仅是大气的污染,还包括地下水的污染,还包括土壤污染。京津冀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就研究制定京津冀统一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实行统一的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模式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有益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三地法院的沟通和协作。
最高人民法院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与《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人民法院在推进京津冀、长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环境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郑学林表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第一,要积极推进京津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京津冀是我们国家的政治文化,也可以说是经济中心。目前来看,京津冀地区环境状况非常不容乐观。不仅仅是大气的污染,还包括地下水的污染,还包括土壤污染。
为了解决京津冀、长江流域包括三江源等重点区域的环境资源治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两年做了几项工作。
2016年9月我们在河北召开了“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查工作”联席会,把三个省的高级法院召集到一起,会上京津冀三地高级人民法院为了加强京津冀法院环境司法协作,充分发挥京津冀法院环境司法合力进行了研讨,签署了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就研究制定京津冀统一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实行统一的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模式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有益探索。
今年,河北高级法院牵头成立了第一届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形成具体的工作机制。当然,这还有一个过程,还要最高法院与三地法院的互相协商。今年5月份在北戴河,河北高院主办了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下一步,我们还要就这个问题加强三地法院的沟通和协作。
第二,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长江经济带也是我们国家重要的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从上游到下游,从重庆到上海,中国很多大城市、很多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城市集中在长江流域。
关于长江经济带的司法保护,习总书记提出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个要求站位很高,是从中华民族长远的发展和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的角度的战略角度提出的。我们最高法院目前正在制定为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长期经济带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上个月还在九江召开了长江流域19个省市高级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研讨会。在会上就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出了一些意见进行了研讨。成熟以后,会把这个意见公开发布。
第三,积极推进三江源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今年2月份,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在三江源设立了首家环保法庭,我专门到玉树三江源环保法庭进行了考察。三江源环保法庭管辖玉树州和果洛州两个州的环境资源案件,这两个州的面积有多大呢?一个玉树是26万平方公里,一个果洛州将近10万平方公里,面积非常大,但是他们现在案件还不是很多,成立之后就审理了一个以前发生的盗猎藏羚羊的案件,那个是在中央电视台全程直播的,影响很大。据我了解的情况,从那之后,八年来,没有再发生过盗猎藏羚羊的案件。所以我去玉树周围的地方也看了看,三江源的生态环境基本上还是原生态的,应该说保护得还是不错的。
第四,我们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指导福建、江西、贵州法院加强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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