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始施行
央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王颜欣 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今天(1日)起开始施行,当中明确“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今天,也是人民英雄纪念碑落成六十周年。
今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法律通过后的第二天,负责法律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同志们,在天安门广场面向人民英雄纪念碑向逝去的人民英雄报告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我们怀着对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既是向你们报告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情况,告慰英灵;也是为了不忘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纪念死者、鼓舞生者“的初衷。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为了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在首都北京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中央美院教授、《永恒的象征,人民英雄纪念碑研究》的作者殷双喜:奠基典礼选在10月1日新中国建国的前一天,表明新中国成立的一开始就没有忘掉我们的人民英雄和先烈。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这八个大字统领了纪念碑的设计和建造。按照中国建筑坐北朝南的传统,这八个大字应该朝向南方,而今天我们看到的则是朝向北方。
曾任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贾英廷介绍:平时的人流都是集中在广场北半部,大家都建议毛主席的题词要向北。1954年国庆以后,就把它改成了坐南朝北。
历时9年,人民英雄纪念碑终于在1958年5月1日正式落成。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和浮雕,清晰展现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浴血奋斗的艰辛历程,折射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意志。
在贾英廷看来,这次把纪念碑入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贾英廷:说明大家对纪念碑的重视,也是对英雄烈士的一种重视。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我觉得很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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