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
证券法修订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这项在资本市场上备受关注的法律草案由最高立法机关进行第三次审议。
与草案二审稿相比,三审稿重点是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增加关于科创板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其他相关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完善。
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一审稿主要是着力满足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立法需求,同时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现行证券法进行了完善。
2017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相关问题在证券交易制度、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证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同时,考虑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二次审议稿强调:国务院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要求,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据介绍,草案二次审议后,立法机关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对修订草案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三次审议稿。
证券法修订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需要根据市场最新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针对证券市场近几年出现的问题和注册制改革情况,证券法修订草案都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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