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重要新闻 >

国内

打印

总书记今年8次地方考察都聚焦这件大事

  2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调研。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8次地方考察,必看环保、必谈生态。其中有4次,更将“生态”这一主题安排在行程的“首站”。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7月在西藏一路关注绿色发展——“在这里,生态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6月在青海湖畔考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5月在河南南阳了解南水北调中线情况——“要从守护生命线的政治高度,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4月在广西桂林乘船考察漓江阳朔段——“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是我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3月在福建深入武夷山考察——“武夷山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态人文资源”。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2月在贵州毕节看乌江——“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点击进入下一页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1月在北京市延庆区国家高山滑雪中心考察时强调突出绿色办奥理念——“把发展体育事业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让体育设施同自然景观和谐相融”。

  凝神、定睛、聚焦……总书记语重心长,释放出保护生态环境之于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责任、政治高度、战略意义。

  “十四五”开局之年,总书记频繁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凸显新时代新阶段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局”背景下,总书记考察生态的关注点,也锚定“十四五”发力点。

  “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一定要保护好,这是第一位的”“我们要以保护为主”……

  因时因地,习近平总书记予以具体指导,几乎都会谈到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坚持生态保护第一。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划出重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如此,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也要进入“高水平”阶段。

  正如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

  在乌江关注治污、在福建回忆西湖清淤工程、在广西询问整治非法采石情况、在河南要求节水、在青海了解禁渔、在西藏强调统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在福建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在广西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西藏指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用“系统”这把钥匙寻求环境治理之道。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为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给出明确指引。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上日程,这与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上是高碳的能源结构和高耗能、高碳的产业结构的问题密切相关。

  不管是推动可持续发展,还是应对气候变化,都决定了在这个阶段,中国既要减污,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又要降碳,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打好坚实基础。

  “谈生态,最根本的就是要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牢固树立这样的发展观、生态观,这不仅符合当今世界潮流,更源于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

  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质上是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

  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题中之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在福建,总书记指出:“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在广西,总书记对当地负责同志说:“老百姓的幸福感来自哪里?就来自良好的生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按下“美丽中国”建设的“快进键”。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m.syxtk.com/wzzx/zyxw/gn/2021-08-25/70932.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21-08-25 关键字:国内  重要新闻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