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自力:绝不容许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

作者:何自力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4-04-30 720

何自力:绝不容许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

近一个时期,舆论界一些人高调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宣扬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谬论,严重干扰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影响十分恶劣,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科学揭示了商品经济的运动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必然性,为全世界被剥削被压迫的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彻底解放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正因为如此,自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创立那天起,就受到了资产阶级的疯狂攻击和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世时对攻击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谬论进行了坚决反击和深刻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去世后,世界各国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继续与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维护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推动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是毋庸置疑的,它们并没有因为论敌的攻击和否定而黯然失色,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真理性越来越被充分地证明。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入关键时刻,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形形色色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斗争,对于维护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资本的特性和行为

在这一轮攻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闹剧中,一些人重拾资本-利润、劳动-工资、土地-地租的“三位一体公式”,宣扬“资本中性”论,企图抹杀资本的“逐利性”,这根本是徒劳的。

在经济思想史上,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将资本与生产资料混为一谈,宣称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工人的工资来源于劳动、地主的地租来源于土地,形成关于价值创造和收入来源的“三位一体公式”。按照这一理论,商品的价值是由资本、劳动、土地共同创造的,资本家、工人、地主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任何对抗性。这一理论显然与资本主义现实经济生活中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存在尖锐矛盾的事实严重不符。马克思通过区分劳动与劳动力,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阐明了资本与生产资料的根本区别,揭露了资本支配和剥削劳动的本质,批判了“三位一体公式”为剥削阶级辩护的庸俗性。马克思指出:“资本,土地,劳动!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或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运动的本质特征是资本与劳动力相交换,由此决定了资本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一方面表现为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生产出物质产品;另一方面表现为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占有劳动而实现价值增殖的特殊社会关系。在这里,生产资料被赋予了独特的社会性质,成为支配和控制劳动者的工具,不再是简单的物了。可见,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正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才成为资本。区分劳动和劳动力,揭示资本与生产资料的本质区别,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为马克思创立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

为了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有人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批判只适用于19世纪的自由资本主义,不适用于当代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理论已经过时,这种论调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实际上,当代资本主义是马克思所处时代的资本主义的继续和发展,马克思揭示的剩余价值规律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没有变化,剩余价值规律依然是支配当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交换过程、分配过程和消费过程的基本经济规律。今天的资本主义并不是像某些人鼓吹的那样劳资平等、社会和谐,相反,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更加激化,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更加扩大。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对马克思之后100年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收入分配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现代西方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比马克思所处的那个年代更加严重,社会矛盾更加不可调和。事实上,经过百年来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日益激化,集中表现为当代资本主义陷入严重的去工业化和金融化泥潭而不能自拔。自西方工业资本主义从20世纪70年代起进入去工业化和金融化轨道以来,资本主义各种矛盾不断加剧,推动当代资本主义经济陷入持续的停滞和危机状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脱节,不断引发金融危机;经济高度服务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0%以上,产业竞争力丧失;政府财政收入来源枯竭,大规模举债导致债台高筑;经济增速持续下行,复苏和繁荣遥遥无期;中产阶级分化,橄榄型阶级结构转变为金字塔形结构,阶级对抗加剧;经济危机的形态发生深刻变化,生产过剩性危机演变为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经济停滞成为常态,周期性不复存在;政治体制病入膏肓,政府运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应对经济和社会危机。这一切充分证明当代资本主义发生的一切是马克思所处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剩余价值论揭示的经济规律作用的必然产物,剩余价值论是认识当代资本主义最科学的理论,根本没有过时,也不可能过时。

三,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不容抹杀

有人借口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31条措施,主张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企业类型,不再区分国企民企,改为按规模、行业、技术类型等特性划分企业,并以这些特性制定相关政策。这个主张值得商榷。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是基本常识。我国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的目的是要调整和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某些环节或方面,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公有制经济要发展好,继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维护公有制而不是放弃公有制是改革的底线。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

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物质保证,新中国成立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我国建立了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了现代化的工业体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挥了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动摇,国有经济对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协调稳定和快速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的能力,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为全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需求,如国防、义务教育和公共福利事业等;国有企业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稳定的能源、原材料和基础服务的供应;国有企业承担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的建设,青藏铁路、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三峡水电站、载人航天、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特高压电网等重大工程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中国人福祉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在国产大飞机、港珠澳大桥、“蓝鲸1号”钻井平台、北斗系统、超级计算机、“天眼”探空、“嫦娥”奔月、“天问”“探火”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创新工程上取得突破,标志着我国已经处于世界科技创新的先进水平。这一切充分证明,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在实施集中力量办大事过程中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集中力量办大事体制最深厚的物质基础,抹杀国有经济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是徒劳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四,正确认识民营资本的地位和作用

一些人宣扬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没有安全感,是因为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歧视民营资本。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目的是制造思想混乱,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必须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资本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关系结合的具体存在形式,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民营资本的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民营资本是重要的资本形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营资本,可以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民营资本在活跃市场、支撑增长、促进创新、稳定就业、增加税收、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贡献。另一方面,民营资本具有强烈的逐利性,它有可能会驱使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为偏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一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机器替代劳动以及谋求垄断等方式攫取高额利润,拉大资本所得与劳动报酬的差距;二是会因为利润率的波动而降低资本积累意愿,减缓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影响经济持续稳定运行;三是当国内和国外出现利润率差异,国外的利润率高于国内时,民营资本会从国内流向国外,导致产业空心化;四是有可能驱使民营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其他市场主体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肯定民营资本的重要贡献和积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资本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报酬,努力营造促进民营资本发展壮大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民营资本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可以说,对于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的地位和作用的定位和认识是非常清楚的,根本不存在歧视。

在新的时代,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不会改变,党和政府要为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

其一,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刻认识坚持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切实巩固好、发展好公有制经济,切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因为要维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权益,也不能因为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就放任非公有制经济无序发展,削弱甚至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物质基础。

其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和情感上关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师益友,践行“亲”与“清”。“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加强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要廉洁奉公,不能有贪心私念,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其三,在思想上情感上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加强政治学习,了解和熟悉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和制度特征,在思想上情感上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行动上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要因为公有制在基本经济制度中居于主体地位,就不思进取,妄自菲薄,自暴自弃,丧失信心,也不要因为党和政府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贬低和轻视公有制经济,更不要一遇挫折就把怨气和怒气撒向公有制经济。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共同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基础。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是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力支持分不开的,是与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帮助分不开的,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二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的。

其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继续苦练内功,强身健体,承担更大责任。民营企业家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自信心,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把自身的事业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民营企业要抓好用好战略机遇,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努力迈向中高端水平,在推进结构调整、培育新增长点、加快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民营企业家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保持定力,专注创新,为振兴实体经济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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