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嚣张,因其背后有影子中央?
今年1月19日,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1月29日,教育部长袁贵仁做出“高校需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教材建设和课堂讲坛管理;加强对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的课堂;决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袁部长的讲话,是依宪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依法管理教育。这本是教育部长的职责所系。然而,袁部长讲话刚已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首先跳出了率众向袁部长发难、围攻!
贺卫方在微博发文:"【困难的逻辑】现在有太多年轻人在外国留学,且基本上都在资本主义国家,甚至显贵家庭把孩子直接送到如哈罗公学之类西方中学读书,一流大学里高级领导人的子女扎堆成片。如何保证这些孩子也不受西方价值观影响,成为一大困难。教育部可否规定:至少领导人子女只能到社会主义国家如朝鲜留学?”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公知大v的响应,截止1月30日 12:51, 全部转播和评论 达到2638条,点赞达 (443)。按贺卫方腾讯听众 731175人计算,其传播达百万以上。
紧接着,贺卫方再发“【求是网刊文:应严惩围攻教育部长的教师和公知大V】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日前一次关于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的课堂、决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等内容的讲话在互联网上遭到攻击,个别高校教师和社会上 (分享自@凤凰网) 网页链接”,引起全部转播和评论(240),大量公知大V和网络水军展开了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攻击。对贺卫方的言论,社科院专家朱继东同志发文予以抨击,更招来贺卫方和公知的围剿。贺卫方说“【吓唬谁】社科院学者就这等水平?严厉惩处、拔钉子、坚决打击…你以为你是谁?教育部长不能批评?批评就是围攻?乖乖,好吓人呢!你知道宪法说人民是国家主人么?你懂得宪法35条规定言论自由权利么?宪法还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批评的权利。别说部长,再高的官也要接受公民监督!”
在贺卫方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只有第35条,宪法赋予了他围攻袁部长的言论自由。再高的官他都有权监督。部长他围攻了,要受他监督的高官是谁?那一定比部长级别高,那就是主席和总理了。当然,这话没错,主席和总理有什么不对,人民可以批评、监督。但这民主一旦监督到贺卫方身上就不灵了。如是问“你以为你是谁?”言下之意是你敢对贺卫方说不?你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看来贺卫方是法外特权人士,民主是贺卫方的专利。贺卫方可以监督最高领导,而人民不能监督贺卫方!继而贺卫方来了个人肉搜索,查朱继东同志的背景。“【头衔】不久前,忽有一名为‘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官方微博’的所在,煞有介事地说某省某局因邀我讲座而遭处罚。我颇困惑,这名号很吓人呢。近悉朱继东即该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国字号啊,本以为是中央新设机关,未曾想实乃社科院下属马院之下属小中心!‘坑爹’的名号啊!”原来朱继东批评他不够资格。本来,贺卫方也不过是一名法学教授,社科院的专家批评他也不算辱没贺卫方的名头,按照宪法第35条,中国人民皆可抨击贺卫方。那贺卫方为何如此牛气冲天?背后是否还有什么背景?他贺卫方可以对抗党中央、对抗国务院、对抗教育部,他的言论是民主,(【号称学者】说理说不过,就开始威胁。‘有关部门一定要严厉查处这些人或势力,抓几个反面典型予以严惩。’呵呵,这不正是心虚的表现么?你以为整人者最后有好下场?从前运动不断的年代,整人者今天整别人,趾高气昂,但报应来得飞快,下一场甚至第二天就被揪到台上批斗了。殷鉴未远啊!)看来别人批评他,则是文革,则是整人,要遭报应。那么贺卫方的底气何来呢?后面再做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然而,宪法到了贺卫方眼里,就成了文字游戏,就只剩下第35条,就是“宪政就是要树立宪法权威,限制一切公权力(包括政党权力),保障公民能完整地享有言论出版结社信仰人身财产等权利与自由,就是要通过独立司法使得一切滥用权力的行为得以矫正,就是追求共和政体的真意。”贺卫方抛出“政党法人化、军队国家化、言论出版自由化、国企私有化、农村土地私有化、教育西方化”的六化论,我不知其法律依据来源哪里,抠遍宪法所有字,也没找到贺卫方的六化,莫非贺卫方还有私人宪法可以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也许贺卫方会说,他的依据来自外国法律。那我就要问,我中华泱泱大国的政府和人民为何要受外国法律的约束?我中华是哪国的殖民地?日本鬼子侵华,沦陷区人民曾经领教过外国法律的压迫,贺卫方是否对那段历史无限向往?
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中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那么肯定会有动乱,使我们什么事情也干不成,我们制定的方针、政策、路线、三个阶段发展战略的目标统统告吹。”所以,他在1986年12月30日指出:“对于那些明显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的,这次就要处理。可能会引起风浪,那也不可怕。对方励之、刘宾雁、王若望处理要坚决,他们狂妄到极点,想改变共产党,他们有什么资格当共产党员?”习近平同志强调说:“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不断提高领导宣传思想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一起来做,把宣传思想工作同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然而一个玩法律于鼓掌之中的法痞,赤裸裸的践踏宪法,疯狂对抗党和国家领导人依宪行政,反对邓小平理论,却可以在别人批评时狂妄叫嚣“你以为你是谁?”贺卫方为何能有恃无恐?也许贺卫方继续搬出言论自由,我们奈何他不得。我们知道,宪法即赋予了公民的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公民的言论自由必须和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制度相一致,公民有义务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不被破坏。同时,言论自由不是无限自由,不是所有言论无罪。本拉登没有直接参加9.11恐怖袭击,但正是本拉登利用言论煽动、教唆促成了9.11恐怖活动。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都对恐怖活动给予强烈谴责,难道贺卫方要向国际法庭申诉,指责美国政府击毙本拉登是因言获罪?热地娅利用言论煽动教唆,导致我国新疆恐怖活动频发,贺卫方是否要为热地娅做无罪辩护?本拉登、热地娅与贺卫方相比,只能是小巫见大巫。本拉登、热地娅的煽动教唆,造成的还是局部恐怖,贺卫方的言论煽动、教唆将是对中国政府的颠覆,是全面动乱,是国家的四分五裂!贺卫方的言行已经构成践踏宪法、颠覆政府的嫌疑!
贺卫方的坐大,已经不是一朝一夕,为什么全国人民一再呼吁,贺卫方却能春风得意?从贺卫方对抗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来看,足见贺卫方的大有来历。难道传说中的对抗党中央、国务院的影子中央、影子政府确有其事?那么,中国就危险了!到底有没有影子中央?有没有影子政府?那就看贺卫方这个反党、反政府的 法律界、教育界的毒瘤能否被摘除!
为了祖国的长治久安,为了人民安居乐业,再次呼吁北大党委开除贺卫方的党籍,呼吁北京人民检察院对贺卫方阴谋煽动颠覆政府的嫌疑展开侦查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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