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用两点论认识股份制和国企混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资本主义的股份制提出了两个性质。一个是它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性。认为“股份资本,作为最完善的形式(导向共产主义的),及其一切矛盾。”(《马克斯恩格斯全集》29卷299页)马克思在这里预测,在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之前,股份制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最完善形式”。第二个性质,股份制是“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同前25卷上496页)恩格斯晚年提出,股份制使得“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 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同前494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阐述股份制的两个性质,叙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体现形式,即生产的社会化和私有制的矛盾。矛盾双方,凸显了股份制的两面性。
公有股份进入后,马克思结合工人合作工厂做了分析。“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同前498页)这里,主要是论述了股份制企业对社会化大生产的适应性,这种适应性与工人合作工厂的公有性和非公股份制的性质无关。
工人合作工厂扬弃了资本占有剩余价值,因此是积极扬弃,而股份制尽管否定了私人生产,却依然保留了资本主义私人占有性,“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因此,是消极扬弃。
但是,即使对公有性的工人合作工厂,马克思也一再告诫股份制包含着弊病: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和信用制度,工人合作工厂就发展不起来。“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马克斯恩格斯全集》25卷上498页)
那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缺点是什么呢?“它在一定部门中造成了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同前496页)从国企改制中资产流失、沪深市股市圈钱的历史和暴发户的成长史,再到西方金融危机来看,近两百年来这个性质没有变。
我们在考察股份制的生产社会性时,应当准确理解股份制的两面性。九十年代以来,在一些学者专家歪曲美化下,党内也把注意力局限在股份制容纳生产力的社会性上,忽略了私人资本构成的社会资本占有剩余价值的社会关系性。忽略了股份制按资分配导致的一系列自发性:在经营活动中委托代理人自然追求垄断性和孪生投机欺诈性。如有些同志只认识到“股份制是与私人资本相对立的,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是一种社会资本”这样的程度,只专注了股份制的第一种性质。
社会资本,企业资本,株式会社等称谓,反映了资本在运作中生产力的社会性,正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资本是私人资本之和。有些学者专家片面理解或有意歪曲社会资本的属性,没有理解马克思“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马克斯恩格斯全集》25卷上493页),把社会资本之“社会”等同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混淆了社资矛盾,这是错误的。
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混合制即股份制的改革,在马列经典著作中找不到现成答案,但马克思对当时的工人合作制企业做出的分析评价对当下的国企制度改革有指导启发意义:一方面,从联合生产的社会化特性上来看,作为导向共产主义的最完善形式,是刚性的,必须采用这种形式,信用委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促进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必须警惕市场经济自发存在的弊病。
在实践上,“目前,我国城乡广泛出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经济,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应该以积极态度予以支持。股份合作制不是私有制,是一种新出现的所有制形式,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公有性。”(《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6页)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劳动和资本结合的初步总结。在这个总结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关注三点:1、股份合作制经济的社会性没有问题,公有性是否明显,还要取决于劳动联合要素与全民所有资本之和是否大于其他各种资本,否则不具备明显的公有性。因为当没有参与劳动的资本所有者所持有的社会资本控制企业时,该企业即为“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2、是否贯彻了按劳分配原则,参与分配的劳动者在再生产阶段是否依然持续参与劳动,如果脱离了劳动,成为单纯的货币持有者,进入按资分配之列,这样的公有性一是变质为“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二是不再对企业再生产阶段的效益产生激励。3、具有明显公有性后,是否关注了市场经济“制度的一切缺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控股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做大做强,已成为一系列举世瞩目的中国超级工程的创造者,成为中国科技不断创新世界一流水平的主力,中国国企漂洋过海,在一带一路的建设中,成为中国参与各地区建设的合作主力军。国有控股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由1998年的2.67万亿上升到2015年的15.12万亿,增加了4.65倍,当然,这个增速远低于同期私营企业的190倍和外资企业的9.3倍(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016中国统计年鉴》),虽不成比例,但也说明了股份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劳动者共享共有,具有一定公有性质的企业形式实践方面,也取得重要创新。如华为17万职工,有8.2万人拥有华为98.6%d 股权。根据新华社记者对任正非的访谈录,2015年新增收入的75%由劳动要素享有,而股东仅享受25%。在按资分配的股份制制度中任正非探索按劳分配,形成独特的以共有共享的强大激励制度,奠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活力充沛的人际关系,令企业规模逼近世界行业龙头。
但是,由于股份制按资分配的基本属性,同时,又因为劳动要素市场化、雇佣化,国企中传统的群众路线和群众监督有所减弱,企业经营者作为国资的委托代理人,内部人控制现象有所增加。
例如模仿西方企业,以国际接轨的名义,在全民所有资产权利和劳动者权益没有得到明确保障的不完善制度下,实行管理人持股的MBO,一些国企高管资本收入和年薪畸高,助长贫富分化,不利于按劳分配的实现。一些企业违背国资管理规定,如审计署审计发现,2012年11家央企在会计核算、工程项目、投资、内部管理方面都存在数项问题,违规投资、违规招标资金动辄数百亿。(http://money.163.com/special/shenji2012/)
在社会责任方面,众所周知的典型案例三鹿奶粉,作为连续多年奶粉销量全国第一的国有公司,2006年由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参股43%后,2008年出现震惊全国的毒奶粉群体事故而破产。多年来国家药监总局多次通告国资控股企业参与假药制售事故。矿难事故频发。
据有关统计,2003年1月至2012年3月,我国上市公司环保事故呈逐年上升态势,超过半数事故公司没有发布环保事故公告,其中多家公司连续多次发生。(杨为程,《新疆大学学报》2014-3)
部分垄断企业做大做强与普通民众对垄断行业强烈不满的矛盾明显,几大通讯商曾压制微信免费,“抱团沉水”损害公众利益,虽没有得到国家政策支持,但遏制新科技经济带来的社会进步,维持垄断也是股份制企业内在利益驱动使然。
这些典型案例告诉我们,国有资本混合制即股份制改制后,并不自然排斥市场经济的弊病。生动的再现了马克思告诫的:“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 。”(《马克斯恩格斯全集》25卷498页)这个现存制度,就是自由市场经济,也就是说无论再怎么混合制,无论控股还是参股,资本主义按资分配、唯利是图的性质是难于改变的,如果改变,就违背了自由市场规律。今天,我们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必须借鉴股份制,但同时也必须主动警惕股份制自发产生的弊病,并对其完善法制约束、制度约束、思想约束、道德约束。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的重点国企通过励精图治,资本运作,实现了做大做强,进步飞快,但面临各种面目的境内外私人资本的竞争和侵蚀渗透,彼强我弱的总态势没有变。实践令我们清醒,没有马克思主义强力干预,股份制不可能自发的按劳分配,不可能自发的履行社会主义道义,完全照搬华尔街的模式就没有社会主义前途。有些人幻想在混合制改革中,淡化所有制概念,所谓“将来的企业要逐渐淡化所有制的色彩”(《求是理论网》http://www.qstheory.cn/zl/bkjx/201401/t20140118_314186.htm),去意识形态化,就可以将公有制做大做强,这是一种自我安慰,自我麻痹,必将导致违宪后果,是一种危险幻想。
中国共产党总结市场经济、股份制为我所用是有前提的,这就是公有制、按劳分配占主体。人们拥护邓小平同志关于资本主义的东西社会主义也可以为我所用的思想,但是,绝不意味着听任某些人运用美化的手法改变股份制的资本主义性质。那种不是以混合所有制即股份制来强化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占主体的地位,妄图以错误解释马恩关于股份制性质,用混合所有制来动摇公有制占主体,排斥劳动要素参与企业分配,为利益集团、特权集团寻找理论工具的,实在是低估了亿万人民的智慧。而理论界因迷信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错误认识,也将在联系国企制度改革实际中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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