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为:工人阶级是中国红色文化的第一创造者
工人阶级是中国红色文化的第一创造者
刘润为
今天上午参观了“家·佳”文化建设的实际成就,聆听了罗洪新书记的经验介绍,观摩了“又见佳热”的文化展览和企业文化专题片,下午又领教了各位专家的发言,感觉不虚此行、受益良多。
我们这些从北京来的同志有一个共识,就是佳木斯热电厂在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实践中创造了具有地方特色、企业特色的红色文化。你们的成功,使我更加坚信:工人阶级是中国红色文化的第一创造者。
什么是中国红色文化?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创造的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先进文化。这种文化发轫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夕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的那一历史时刻。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向中国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主要有两种人:一是当时先进知识分子的代表,如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的李大钊、陈独秀等;二是旅俄的中国工人。1918年12月15日,旅俄华工联合会通过《真理报》向祖国的工人兄弟发出呼吁:“中国工人应该记住:中国革命的命运与俄国工人革命的命运休戚相关。只有同俄国工人阶级紧密团结起来,才能在被压迫的中国取得革命的胜利。”而从俄国归来的工人对于俄国“穷人党”胜利消息的口头传播,则直接在中国工人阶级和其他劳苦大众中布下了一颗颗革命火种。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阶级实现对接以后,才诞生了中国共产党,才有了中国红色文化。由此可见,工人阶级是中国红色文化当之无愧的创始者。
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广大劳动群众的社会实践是中国红色文化发展繁荣的唯一基础和源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指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在当代,没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生产的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也就是物质文化,如我们现在使用的桌子、椅子、茶杯等等,其他的一切文化创造都无从谈起,在座的各位专家也不可能坐在这里从容地谈论文化问题。
大家都知道,关于文化的分类,除了物质文化以外,还有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毫无疑问,工人阶级是红色行为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如1922年安源路矿大罢工、1923年京汉铁路大罢工的工人前辈,铁人王进喜,还有我们佳热的张云霞、于海涛、尹凤祥、张宇、黄景秋、张玉增、张虔、孙丰杰、韩振东、纪福祥等一大批先进人物,都用自己的忘我牺牲或无私奉献书写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高贵和伟大。至于制度文化,如著名的“鞍钢宪法”,则是总工程师马宾在与工人和技术人员一起生产生活的过程中,集中群众智慧和创造的产物。精神文化,如大庆精神、葛洲坝精神等等,也都是先有工人阶级的实践,才有了理论上的概括。至于形而上层面的精神文化,如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文学艺术等等,也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地源自于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千百万劳动者的社会实践。1948年,如果马可不是被佳木斯发电厂工人阶级在恢复生产、支援前线中表现出来的巨大劳动热情所感染,就不可能创作出《咱们工人有力量》。因此我们说,这首红色经典歌曲的第一作者是佳木斯发电厂的工人兄弟。
“家·佳”文化也是佳热党委紧紧依靠工人阶级进行的文化创造。早在1948年,毛泽东就明确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 1318 页,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68年过去,这个原则并未过时,岂但没有过时,而且日益显示出它的重大现实意义。大家都知道,新自由主义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最大祸水。他们算计中国工人阶级,正是从相反方向围绕这一原则进行的:一是让工人模糊自己的利益所在,坐视他们恣意瓦解国有企业;二是涣散工人队伍的团结,让工人们变成一团散沙;三是阉割工人阶级的灵魂,让工人们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因为只有这样,新自由主义才能在中国最大化地为国际资本获取物质生产资料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因此我们说,遵从毛泽东阐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激发工人阶级掌握自己命运的历史主动精神,团结起来,众志成城地保卫好、建设好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主题。可以说,这一主题在“家·佳”文化建设中得到了精彩表现。这里的“家”,既指每个职工的小家,又指佳热这个中家,还指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大家,三位一体、不可分割。这是工人阶级加强团结的天然纽带、实现利益的基本依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丢掉以公有制为主体,丢掉国有企业,丢掉佳热,哪里还有工人兄弟自己的利益?“佳”就是好,意思是每一位职工都要以“家”的主人的姿态,以第一等的精神状态、第一等的创造活力、第一等的工作业绩,去巩固、发展、繁荣佳热这个中家和社会主义的大家,然后富裕每一位职工的小家。总之,“家·佳”文化建设是全局(大家)和局部(小家)的统一,合目的性(为了谁)和合规律性(怎样奋斗)的统一,普遍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特殊性(企业文化建设)的统一。换句话说,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佳木斯、在佳木期热电厂的优美实现形式。
我热忱期待,在日后“家·佳”文化的持续建设中,能够有工人阶级历史主动精神的更为强大的迸发,有工人阶级利益的更为丰富的实现。
(本文是红旗文稿杂志社于2016年8月13日在佳木斯热电厂国有企业红色文化研讨会上的发言)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m.syxtk.com/wzzx/llyd/wh/2016-11-07/40939.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