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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海:住房信息公开是重要的制度建设

  中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7月1日是住建部年初承诺的实现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截止日期,但是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官方依然没有任何关于联网成功的表态或介绍,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作出观察。

  曹建海:最近大众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年初住建部承诺的是在6月份全国500个城市个人房屋信息联网,目前这个事情再一次被延期,而且没有说明理由,去年说40个城市联网,今年说500个城市联网,这等于再次落空,这显示了房屋信息的披露是困难重重。目前这种个人信息的登记制度实际上是从2006年就开始准备的。

  信息的披露事实上就是对房屋市场的供求格局、房屋的集中情况很明晰的披露,对商业分析、宏观分析以及对个人产权的保护都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一个房地产市场想有效的运行,它的信息应该得到披露,但是住建部一方面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但另一方面在房屋信息的建设上推进不利,这样就让人怀疑这是不是自相矛盾。

  另外,我们发现国家统计局住房统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逻辑矛盾,最近第三次经济普查很多人关注这次普查能不能涉及到个人住房的普查,事实上根本就没有涉及到个人住房普查,有很多人认为既然是经济普查,而房屋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资料,目前在我们国家统计局对房屋的定义上也是把住房当成投资品而不是消费品,所以说既然把它当成投资品,甚至我们把个人自住房也是模拟市场出租,就是你自己出租给自己,再计算出虚拟房租,把这个虚拟房租跟市场上的租金进行加权,把这个纳入到我们个人CPI里,就是消费价格指数当中,可见在国家统计局里是把住房当成一个经济单位的,把住房当成一个投资品。所以一个住房主体所有者,把房屋租给自己本人或者租给社会的其他人等,实际上这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行为。

  第三次经济普查里不仅包括一些企业法人、事业单位,也包括一些个体经营户,甚至包括一些房屋出租的部分这一部分应该把它列入到统计当中,但是这次普查显然也没有涉及到,这说明国家统计局里面的逻辑既把它当成投资品,但是事实上在现实当中,很多政策是把它当成消费品对待的,比如房屋这种信贷、贷款当成个人的住房按揭、消费按揭对待的,这是本身一个矛盾。所以房屋市场要想健康的运行,信息的披露是必不可免的,我们不可能长期允许这样的住房市场在信息封锁中运行,对宏观调控者来讲纯粹是一笔糊涂帐。

  把这个信息真正的披露,把个人的住房的情况能够进行分析的话,发现房屋的这种集中情况,这对于制定政策非常重要。对于消费者可以看到市场到底是供过应求还是供不应求的,所以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就要保持这样封闭的状态,实际上住房信息公开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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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7-05 关键字:房地产  投资品  消费品  房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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